民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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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升社会救助水平】为应对金融危机对困难群众生活的影响,市和区县积极克服财政压力,切实把健全和完善救助体系、提高保障
水平,作为保民生的首要任务,加大推进力度。城乡低保水平进一步提高。市政府将城市低保标准由月人均246元提高到261元,将农
村低保指导标准由年人均900元提高到1000元, 城乡低保月人均补助水平比2008年分别提高15元、25元。2009年,全市新增城市低保
对象2654人、 农村低保对象1.52万人,增加财政支出3702万元。农村“五保”供养条件持续改善。全市共有农村五保对象6285人,
年人均集中供养和分散供养标准分别达到2688元、1428元,全市农村“五保”集中供养率达到86%。城市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制度逐步
完善。市政府出台《关于加强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工作的意见》,形成政府领导、部门协同、社会参与的组织领导机制,全年共救
助流浪乞讨人员2149人。 各类社会救助工作深入开展。是年,全市共支出医疗救助金1690万元,救助因病致贫群众4.68万人,资助
城乡低保对象参保参合8.8万人,实施大病救助6155人;筹措资金2700余万元,共救助城乡困难群众5万余人、受灾群众16.5万人、
企业困难职工800人、困难大学新生320人,发放冬季供暖补贴1.37万户。

【城乡社区建设】 城市和谐社区建设成效显著。2009年,市和区县投入社区的工作经费和人员补贴达到1750万元,比2008年增加155
万元。投入资金340万元,新建、改造社区办公用房31处、社区服务中心6处。全市社区工作者1902人,社区协管员3845人,注册社区
志愿者6.6万余人,有25个街道、社区分别被表彰为全省和谐社区建设示范单位、全省社区建设精品社区。农村社区建设试点面不断
扩大。按照“一村一社区”和“多村一社区”模式,全市规划农村社区959个,已建成605个,投入资金1.5亿元,农村社区试点面达
到63%。 村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深入推进。全市有1920个村新建或改建了村务公开栏,有3062个村建立并实施民主决策制度,有3100
个村实施村务公开制度。其中,每季度或每月公开一次的村达到3038个,占97.9%。每月公开一次村财务的村1640个,占52.8%,
保证农村群众的民主自治权利。

【双拥工作】 各级民政部门广泛开展“爱心双百”“两新组织拥军”“社会化拥军”等系列化活动,共救助特困军人家庭200余户,
结成帮扶对子100个。 成功协调处理涉军纠纷及案件28起,安置随军家属72人。建立双拥工作站62个、双拥志愿者队伍58个、双拥活
动基地143个。 通过走访慰问,全市共为驻军部队送去慰问金及物资价值近500万元。将277名大学生村官同步培养成民兵干部,得到
中央军委首长和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的充分肯定。建立完善优抚医疗保障、优抚对象精神抚慰和优抚政务公开制度,全市复退军人
精神病患者全部纳入防治网络。 优抚医疗保障工作实现城乡同步运行,看病难问题得到缓解。全市共安置城镇退伍义务兵949人、符
合安置条件的转业士官210人。 其中,有69名转业士官经过考试考核进入事业单位。在全省率先实施城乡一体化退役士兵就业培训,
首次开展全市优秀复员退伍军人评比表彰活动。顺利完成《英名千古》第七集和反映全市重点烈士纪念设施成果的大型画册《丰碑》
编辑出版任务。新组建的军休服务管理中心接收72名副师职以上军休干部,各项工作步入正轨。各军供保障单位出色完成20余批次、
21000余名入伍新兵军运保障任务。

【慈善和福利事业】是年,加强社会力量整合,慈善和福利事业取得新突破。全市共募集善款6154.94万元,接收企业认捐基金1.4
亿元。发行福利彩票4.018亿元,筹集市级福彩公益金4820余万元。市委、市政府召开首届淄博慈善大会,表彰一批先进单位和个人。
安排善款1130万元,深入实施“助学、助残、助医、助困、助老”五大工程,受惠群众5万余人。筹集资金140余万元,将市社会福利
院供养的29名脑瘫儿童一次性送往吉林长春实施康复治疗,手术及康复效果非常明显。向上争取价值3400万元的医疗设备,成立股骨
头坏死、大病透析、肿瘤治疗医疗援助中心。制定出台《居家养老服务工作实施意见》和《社会养老机构星级管理办法》。至年底,
全市共发展社会化养老机构181家,拥有床位1.8万张,每百名老人拥有床位2.78张,居全省前列。组织开展“为特困老人送温暖”
和“结对帮扶空巢老人” 活动,并筹集资金100余万元,为全市837名空巢老人提供居家养老服务。全市347名城镇“三无”老人全部
进入政府财政供养。全市发展福利企业170家,共安置残疾职工6600余人,年销售总收入60余亿元。

【民政公共服务】2009年,加强规范化建设,提升民政公共服务水平。全市培育发展农村经济协会369家。通过执法管理和清理整顿,
依法撤销社会组织8家,注销和撤销登记7家,依法查处非法社会组织9家,限期整改社会组织23家,并有7家社会团体实现政社分离。
地名立法工作加快推进,2个区县完成地名规划编制工作任务。在广泛征集市民意见的基础上,结合淄博新区建设,对西七路以西5条
南北道路、 4条外环路进行命名,对11条东西道路的起止范围进行调整。各级扎实开展“婚姻登记、收养登记、殡葬管理”规范化创
建活动。 年内,有3个区县婚姻登记机关被评为全国婚姻登记规范化单位。制定出台《淄博市弃婴收养管理暂行办法》,妥善解决各
类事实收养问题546例。 采取加强公墓清理整顿、规范殡葬市场秩序、加强运尸车辆管理、开展文明祭奠活动等措施,一些影响群众
利益的突出问题进一步得到缓解。(周亚军张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