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成人民办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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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成人教育】 全市有中等职业学校(职业高中、普通中专、成人中专)30所,在校生6.07万人;技工学校9所,在校生2.36万
人。 2009年,共招生3.85万人,普通高中、中等职业学校和技工学校占高中段在校生总数的比例分别为49.12%、36.62%和14.
26%。职教实训基地和职教集团建设初步形成规模,先后创立淄博市创业职教集团、建筑职教集团、机电职教集团、纺织服装职教集
团。增强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全年输送中等职业教育毕业生14000人,学生就业率达到97%。

【中职招生工作】年内,制定出台《关于进一步做好2009年中等职业学校招生工作的意见》。采取加强宣传、召开全市中职教育招生
调度会、实行招生指标分解及定期通报和督办制度、加大高中阶段招生工作统筹力度和初四学生分流工作、进一步加强东西部合作办
学联合招生工作、充分落实职业学校办学政策等措施,推动中职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全年完成招生2.5万人。

【职业教育实训基地建设】年内,继续以实训基地建设作为职业教育发展的突破口,推进职业院校办学条件的改善和提高。对全市实
训基地项目的建设和运行情况进行调度,同时督促学校加强实训基地后期运行的建设与管理,最大限度地发挥基地的效益。全年全市
中职学校实训基地建设投资近3000万元, 6所职业院校实训基地建设经验被编入教育部职业教育实训基地建设项目阶段性成果展示宣
传册。

【职教师资队伍建设】通过引进、培养和社会实践等途径,进一步完善中职学校教师到企业实践制度,着力打造“双师型”教师队伍。
7月和12月, 分别承办全省国家级重点中职校长培训班和省级重点中职校长培训班。组织开展市级中职学校优秀班主任评选,40人被
评为市级中职学校优秀班主任。 全年全市培养培训职教师资1500人次。其中,参加出国培训2人,参加国家级培训17人,参加省级培
训396人次。年内,2人被评为中国职业院校杰出名师,1人被评为中国职业教育百名杰出校长。

【中职学校技能大赛】2009年,以技能大赛作为重要手段,全面推动中职学校教学质量的提高。上半年,组织开展全市中职学校技能
大赛, 组织并指导有关职业学校先后参加全省、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取得省级一等奖6个、二等奖22个、三等奖20个,国家级二
等奖1个、三等奖3个。下半年,牵头与市财政局、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市经济贸易委员会共同组织全市首届职业院校技能大赛。大
赛设9个专业、28个比赛项目,有600余名选手参加。
2009年淄博市中等职业学校技能大赛比赛现场(市教育服务中心供稿)

【规范管理中职学校】年内,继续加强对中职学校的规范管理工作。落实山东省教育厅关于规范中等职业教育管理工作的意见,加强
中等职业教育教材管理和使用工作,做好全市中职学校信息管理系统的维护工作,组织完成2009年全市中职学校学籍注册、录入和全
市中职毕业证的验印工作。研究制定《淄博市中等职业学校办学水平评估指标体系》,进一步加大对中等职业教育的督导力度。

【职教宣传】年内,创建淄博职教信息网。组织全市职业院校在《中国教育报》《德育报》《现代教育导报》《鲁中晨报》、中国职
业技术教育网、中国教育在线、中国教育新闻网、中国教师网、山东省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网等众多媒体上发表各类稿件1100余篇。

【成人教育培训】加强农村成人教育实训基地建设工作,落实农村成人教育实习实训任务。配合市农业局等部门,指导各区县组织实
施农民科技培训工程和阳光工程培训,在市、区(县)政府的共同推动下,全市职业教育实训基地建设进展顺利,全年各类成人培训
达60万人次。继续建立健全社区教育工作网络,完善社区教育工作机制。加强社区教育工作者队伍和家长学校建设,整合优质教育资
源,开展社区服务活动。

【民办教育】全市各类民办教育机构共计364所。其中,义务教育阶段31所,培训类教育机构288所。在校生17.94万人。民办学校教
职工总数达1.24万人, 其中专任教师0.94万人;占地面积435.68万平方米,校舍面积115.59万平方米,学校资产总值40038.91
万元。

【民办学校年检】11月27日,开始对全市中等以下300余所民办学校进行年检。按照3个类别,认定沂源县鲁山学校等49所优秀单位,
淄博龙门培训学校等300所合格单位,淄博汇新教育培训学校等6所不合格单位。

【表彰民办教育名牌项目】 是年,深入实施民办教育“名牌推进计划”,推动全市民办教育的科学发展。3月12日,市教育局召开名
牌项目表彰会,对19所普通学历教育名牌学校、13所培训类名牌学校、6所名牌幼儿园和36所学校的41个名牌专业进行表彰通报。

【民办教育市场管理】 5月初,印发《关于对民办非学历教育机构进行专项治理工作的通知》,提出市级统筹、区县为主、属地管理
的原则和以人为本、防范为主、标本兼治、综合治理的工作方针。以城市社区为主,学校所在社区为重点,对全市各个社区、各条街
道进行拉网式排查, 全市共查出违法、违规办学案件116起,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促进法》第六十四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教
育法》第七十五条的规定,并按照法律规定的相关程序,对非法办学案件依法进行行政处理,依法保护受教育者的合法权益。

【民办教育管理与审批】 7月,制定《淄博市民办非学历教育培训学校设置标准》,对全市的民办非学历教育培训学校的审批设置和
举办者、法人、教职工、校舍面积、注册资金等作出明确规定。年内,共审批15所民办非学历教育培训学校。(肖成德)

本部类编 辑:李 建
副主编:王 娟
校 对:安永善
李 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