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和社会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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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业再就业】是年,积极应对国际金融危机影响,制定失业应急预案和规范经济性裁员办法,为19家企业备案裁员2349人。着力减
轻企业和劳动者缴费负担, 降低国有(集体)企业以及由此改制的企业基本养老保险费率1个百分点,阶段性降低企业失业保险缴费
费率30%、基本医疗保险费缴费费率0.5个百分点、企业工伤保险缴费费率0.1个百分点,降低的4项费率共减轻企业负担1.5亿元。
降低个体参保人员最低缴费基数,最低缴费基数由上年全省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80%下降为60%,年内减轻其缴费负担2.2亿元。

开展困难企业帮扶工作,分3批对71家困难企业13701人落实社保补贴2290万元。继续完善和落实新一轮就业扶持政策,制定稳定和促
进就业、农民工工作、以创业带动就业等21个政策文件。全市发放就业失业登记证3.8万个,减免税费3827万元。全市就业资金支出
5398.6万元, 落实社保补贴2312.66万元,岗位补贴468.33万元,惠及下岗失业人员5.07万人次。为18户贷款户发放担保贷款81
万元,为128户贷款户贴息37.68万元。

12月25日,建立全省首家家政服务市场。(尚远超摄)以培训促进就业、创业带动就业。打破原来市、区县分级管理模式,以社会公
开招标的形式,重新确定27家就业再就业和创业培训定点培训机构。在全省率先建立“阳光培训超市”,培训4000余人次。开展创业
助推“1+3” 行动(为每一个有创业意愿并参加创业培训的高校毕业生、城镇失业人员、返乡创业农民工等城乡各类劳动者推荐一个
创业项目、协助落实一处经营场地、帮助办理一笔小额担保贷款),建立“创业项目资源库”,成立淄博市创业指导专家志愿团,23
处创业园(一条街) 全部挂牌运营,园(街)内企业、个体户数达1.86万户。开展创建创业型城市工作,全年培训各类人员7.9万
人,其中创业培训0.69万人。

着力提高公共就业服务水平。针对高校毕业生、就业困难群体和农民工面临的不同就业问题,相继开展“再就业援助月”“春风行动”
“民营企业招聘周”等就业服务专项活动。全市各级人力资源市场共组织各类专场招聘会460多场,提供就业岗位12.6万个次,达成
就业意向10.5万人次。 在全省率先建立首家专业家政服务市场,进一步促进淄博市家政服务业的健康发展,拓宽大龄失业人员和农
村进城务工人员的就业渠道。积极开展“就业伙伴”行动,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与47家困难企业结成就业伙伴,稳定就业岗位6866个。
是年, 全市实现新增就业再就业11.2万人。其中,就业转失业人员再就业6.2万人,困难群体再就业0.6万人。新增农村劳动力转
移就业7.3万人。年底实有城镇登记失业人数2.7万人,城镇登记失业率为2.83%。

【城镇养老保险】完善社会保险费一票征缴、重点监控、月调度季通报等措施,继续加大清欠工作力度,扩面征缴工作稳步推进。至
年底, 全市养老保险参保人数达到79.5万人,实际缴费人数达到67.9万人,比2008年分别净增12.3万人和6.2万人;征缴养老保
险费29.8亿元, 其中清欠养老保险费9654万元。提高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待遇,月人均增加143.7元,月人均养老金达到1291元。
全年共为16.3万名企业离退休人员按时足额支付离退休费26亿元, 社会化发放率继续保持100%。继续按3%的比例开展做实个人账户
工作, 归集做实资金17128万元。加大企业年金工作力度,全市开展企业年金备案的单位达到33家,职工9032人。继续开展养老保险
“搁续” 工作,全市累计有10170名职工享受到此项惠民政策。完善社会化管理服务等级评定奖惩机制,开展异地居住企业退休人员
委托管理服务试点, 社会化管理服务水平不断提高。至年底,纳入社区管理的退休人员达到21.5万人,星级社会化管理服务单位达
到167个。开展“爱心互助工程”试点,全市开展此项活动的社区达到56个,省社保局在淄博市召开现场会推广经验做法。在市及5个
区县开展个体劳动者缴费银行代扣代缴试点, 12.7万人通过银行就近办理了缴费业务。全面实行柜员制经办模式。完善优化网上申
报系统及流程, 提高网上征缴规范化程度和效率,全市实行网上申报的参保单位达到5338家,占参保单位总数的83%。机关事业养老
保险参保单位2306个, 参保人数12.37万人,为4万名离退休人员发放养老金10.58亿元。市级机关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津贴补贴的
筹集发放工作进展顺利,共有2.7万人参加统筹,征缴津贴补贴专项资金1.17亿元,为8874名离退休人员发放津贴补贴1.08亿元。

【医疗保险】 至年底, 全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达到111.8万人, 比2008年增加14.9万人, 基金收入154106万元, 支出
121287万元;城镇居民参保达到76万人,基金收入14224万元,基金支出12393万元,基本实现基金“收支平衡,略有节余”的目标。
深入解决破产关闭企业、 困难企业退休人员医疗保障问题。 医保经办机构与60家破产企业的主管部门或承继企业签订还款协议,为
5297名享受住院统筹的破产企业退休人员建立个人账户,全部解决5.5万名破产关闭企业退休人员医疗保险问题。省长姜大明、副省
长郭兆信对此专门作出批示,给予充分肯定。有4363名困难企业退休人员实现了享受待遇与企业缴费脱钩。全面提高城镇医疗保险待
遇水平,降低参保人员外出转诊个人自负比例,城镇职工由20%降为10%,城镇居民由30%降为15%;降低参保人员住院医疗费用起
付标准,城镇职工由700元降至一级医院300元、二级医院500元,农民工一、二、三级医院起付标准分别下降200元。提高城镇居民统
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成年居民由3万元提高到5万元;未成年居民由3万元提高到7万元。提高城镇居民医疗保险门诊医疗费用报销比
例, 在门诊医疗费定额不变的前提下,报销比例调整为100%。从6月1日起,提高城镇居民医疗保险补助标准,大学生、中小学阶段
学生、少年儿童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政府补助标准由每人每年40元提高至80元,一般城镇居民由每人每年60元提高至80元。整合
资源,实现城镇居民与城镇职工医保制度和定点单位“两个互通”,居民医保定点由126个增至469个。在全省率先开展医疗保险定点
零售药店公开招标试点。4月10日,在周村区开展医保定点药店公开招标试点,开启定点药店准入退出新机制。
开展医疗保险定点零售药店公开招标试点(尚远超摄)

【失业保险】 是年,全市失业保险参保人数达到60.5万人,征缴保险费23034万元,共为3.49万人发放失业保险金10138.5万元。
年初提高失业保险金标准,由365元提高到405元,同时门诊医疗补助金标准提高到每人每月20.25元。为11家企业4686名职工发放特
困生活救助金和企业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金1409.3万元。为全市2.88万名下岗失业人员发放取暖补贴904万元。

【工伤、 生育保险】是年,全市工伤保险参保人数达68.6万人。建筑业和服务业分别新增参保人员27457人和10851人,保险费征缴
收入12297万元,为6443人次支付工伤保险待遇9943万元。工伤全残人员伤残津贴月人均增加155元。“老工伤”纳入工作扎实推进,
完成11309人的纳入工作,收缴“老工伤风险备用金”7630万元。工伤康复试点工作扎实推进,康复有效率达到98%。将市职业病防治
院确定为全市职业病康复中心。生育保险参保人数达到50.3万人,征缴生育保险费7578万元,为11723人次支付生育保险待遇5577万
元。

【农村养老保险】继续扩大新型农村基本养老保险试点范围。至年底,全市试点乡镇达到54个,参保人数达到60.31万人。其中,免
缴费人员达到19.46万人。全年收缴保险费1.82亿元,为20.16万人累计发放养老金7766.59万元,基金结余1.79亿元。国家新农
保指导意见出台后,推荐临淄区作为全国首批试点单位。至年底,全市参保农民达到35.55万人,新增保费987.6万元;全市被征地
农民累计投保3.82万人,新增保费3324.9万元。

【职业技能培训】是年,全市职业技能鉴定发证人数37373人。全市技工院校招生9316人,其中技能扶贫招生620人。先后组织全市文
化行业技能大赛、职业院校技能大赛、医药行业职业技能大赛、建筑行业高技能人才技能展示活动和全市职业技能大赛,共涉及职业
(工种)30多个,参赛人数8.6万人,涌现出一批技术能手。开展省、市首席技师和有突出贡献技师选拔推荐工作。对“金蓝领”培
训基地进行评估检查,完成“金蓝领”培训任务500人。至年底,全市拥有高技能人才2427人。

【劳动关系调整】采取加大宣传力度、完善基础工作管理等多种措施,推进劳动合同管理的规范化、制度化、信息化。至年底,全市
实行劳动合同制度的企业14043家, 签订劳动合同的人数56万余人,全市规模以上各类企业普遍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将工资集体
协商作为推进集体合同制度的切入点,集体合同覆盖面进一步扩大。全市有661家企业签订集体合同,涉及人数13.9万人。加强对企
业裁员情况的督导,及时掌握经营困难企业劳动关系处理情况,全市有19家企业2349人依法履行企业裁员程序。加强基层调解机构组
织建设, 全市规模以上企业调解委员会组建率达到95%,全市依法设立具有劳动争议调解职能的基层人民调解组织1915个。提高劳动
争议调解员队伍素质, 共有281人获得省、市级劳动争议调解员资格证书。全力打造“阳光仲裁”品牌,坚持全年休息日(假日)开
庭和巡回仲裁庭制度, 全年休息日(假日)开庭13次,巡回仲裁庭开庭2次。全年共受理劳动争议案件3276件。其中,调解结案1207
件,调解结案率为61%,按期结案率为100%,为劳动者和用人单位挽回经济损失9970万元。

【劳动工资管理】 发布2009年333个职位(工种)工资指导价位和企业人工成本指标及各区县非正规、非全日制就业从业人员劳动报
酬指导价,并首次发布58个岗位的大学生月工资指导价。发布2009年企业工资指导线,督促企业认真落实国家宏观调控政策,引导企
业工资随经济效益提高适度增长。指导规范困难企业建立欠薪报告制度,随时掌握企业工资支付情况,杜绝企业违法行为的发生,全
年共有80余家企业履行欠薪报告制度。

【依法行政】对2009年制定的17件规范性文件、1件重大行政处罚决定进行备案,按时报备率为100%。举办劳动保障政策法规培训班3
期,培训近400名企事业单位人力资源管理人员。及时查处和纠正用人单位的违法违规行为,全市共检查用人单位10461家、涉及职工
83.9万人, 下达责令改正指令书1932份; 共责令用人单位补签续订劳动合同5.6万份、 补发拖欠工资1889万元、补缴社会保险费
4698万元。先后开展清理拖欠农民工工资、清理整顿人力资源市场秩序、整治非法用工打击违法犯罪、餐饮服务和建筑施工企业参加
工伤保险4个专项行动,责令用人单位为2583名农民工补发拖欠工资749.13万元,补签劳动合同2141份;督促70余家企业参加工伤保
险,新增参保职工5000余人。全年共办理行政复议、应诉案件56件。

【劳动保障基础管理和信息化建设】 在全市劳动保障部门开展“基础规范化管理年”活动,修订完善工作制度和业务流程192项。建
立信访、仲裁、监察“三位一体”的工作机制,所有案件集中受理,根据各自职责分头处理。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的机关业务全部放
到经办大厅窗口进行受理和办理,全面推行柜员制经办服务模式,方便用人单位和职工群众,提高工作效率。在全市部署基础数据排
查工作, 整改完善信息452万条, 大幅度提高全市数据质量。 不断提高劳动保障咨询服务水平, “12333”咨询热线人工接听电话
74157个,语音接听49217个,接电话数量位居全省第二。成功搭建一体化基础数据库,实现全市“劳动99和核心平台”资源共享,促
进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险业务的有机结合。开发“劳动保障基层管理信息系统”。淄博市人口基础信息数据库系统测试成功,为民政部
门、劳动保障部门、公安部门、计生部门业务互动、数据共享提供了技术平台。(李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