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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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概况】2008年,淄博仲裁委员会办公室围绕“推行仲裁法律制度是根本,融入市场经济是关键”的工作要求,加大推行仲裁法律制
度力度,完善仲裁员队伍管理制度,加强对派出机构工作的指导,规范案件审理的工作程序,促进仲裁工作健康快速发展。全年受理
案件560件、受案标的额225亿元。

【仲裁法律制度推行】 年内,扩大仲裁知识宣传,在中华宽带网、淄博信息港上设立固定栏目,点击量超过6万人次。加强与重点行
业、协会组织、大型企业集团的联系协调,规范合同文本,落实仲裁机构名称。建设、保险、房地产等领域合同中的仲裁机构名称落
实率逐年增长。 其中房管系统仲裁机构名称落实率达100%,通信、流通领域仲裁法律制度推行工作取得较大进展。金融系统部分借
款合同中约定仲裁机构名称, 工商部门印制的合同文本中仲裁机构名称落实率达100%。加强与规模以上企业的联系,引导企业自主
选择仲裁,60家规模以上企业合同文本已落实仲裁机构名称,为企业举办培训班29期,培训人员1500余人。加大在非公有制经济领域
推行仲裁法律制度的力度。联合市政府法制办、市工商联召开全市非公有制经济仲裁工作会议,下发《关于进一步在非公有制企业推
行仲裁法律制度的实施意见》,与市中小企业局联合举办民营企业家仲裁法律知识培训班。

全市非公有制经济仲裁工作会议召开(陈勇摄)

【网络建设】进一步发挥派出机构作用,对派出机构运行情况进行调研,将推行仲裁法律制度作为派出机构工作重点。修订完善《淄
博仲裁委员会派出机构管理办法》,制定《淄博仲裁委员会办公室派出机构2008年工作任务目标及考核办法》,明确工作任务,量化
工作指标。确定专门科室负责派出机构在办理案件、宣传推广仲裁制度等方面的指导协调、管理和监督,理顺派出机构的业务管理和
日常工作指导的关系。派出机构全年受理案件55起,受案标的额109亿元。

【业务开展】加强对仲裁员、办案秘书仲裁活动各项环节的监督,提高仲裁案件质量。完善仲裁员管理制度,修订完成《仲裁员聘用
管理办法》《仲裁员守则》《违纪仲裁员处理办法》《错案追究工作程序》《仲裁员培训规定》和《仲裁员考评办法》等规章。对新
一届仲裁员选聘进行筛选。综合年龄层次、知识结构、专业能力、区域分布等情况,确定第四届仲裁员名单。开通与北京仲裁委、上
海仲裁委仲裁员沙龙远程交流平台,组织仲裁员、工作人员参加沙龙,提高仲裁业务水平。建立案件投诉登记及仲裁员约谈机制,对
当事人的投诉进行登记建档,并认真核实反馈。完善办案反馈卡制度,设立免付费仲裁案件意见反馈信封,开通网上仲裁案件办理情
况调查。建立案件跟踪卡制度,从组庭到结案,实行案件基本情况登记,客观反映仲裁员实际工作情况。

接受群众咨询(陈勇摄)

【规范仲裁业务】规范仲裁业务工作,修订完善《淄博仲裁委员会庭审操作规范》《淄博仲裁委员会裁决书写作规范》《淄博仲裁委
员会办案秘书工作规程》《淄博仲裁委员会庭审笔录规范》《淄博仲裁委员会办公软件输入操作规定》,保障仲裁活动规范运行。严
格落实《淄博仲裁委员会仲裁业务档案管理办法》,统一仲裁文书规格、案卷材料及案卷装订管理,继续坚持案件回访、案件庭审旁
听、庭审适时监控,及时记录、汇总仲裁员参与庭审活动的情况。重视发挥专家咨询委员会和案件裁决书(调解书)核阅小组的作用,
保障裁决的质量和效率。年内,仲裁案件按期结案率达90%,和解调解率达48%,自动履行率达59%,平均结案天数58天。(张珂)

本部类编 辑:赵建国
副主编:安永善
校 对:徐 杰
孟 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