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法与综合治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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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安淄博建设】2008年,全市政法系统完善平安建设长效机制,健全平安建设组织领导责任、社会矛盾化解、社会治安防控、社会
激励保障、队伍管理、监督考核六大体系,细化执行责任,规范考核监督,平安建设实现规范化、制度化。开展“平安和谐红旗村居、
企业、学校、家庭”创建活动,推动基层平安建设向纵深发展。淄川区、临淄区、沂源县再次被省委、省政府表彰为“平安山东建设
先进区(县)”。淄博市被省委、省政府推荐为“全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优秀市”,并顺利通过中央综治委检查组的考核验收。

【奥运会期间安全保卫】由市委政法委、市维稳办牵头,成立市奥运安保和维护稳定工作联合办公指挥部,组织40多个部门、近百名
机关干部实行联合集中办公,各区县、各有关部门成立相应组织。加强对党政机关、水电气热、邮电通信、广播电视、输油气管线、
食品供应等敏感部位和重要设施的安全保卫,不间断地进行安全检查,发现隐患及时整改。严密控制敌情、政情、社情、舆情和网上
动态,以防范恐怖袭击为重点,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大排查、大检查、大巡守专项行动和“回头看、查隐患、找漏洞”活动,切实
加强对重点人员和重点地域的排查控制,对重点物品及其生产、使用单位的安全检查,对重点要害单位、部位的巡逻守护。

【社会治安综合治理】 1严打整治斗争。开展春季严打整治集中行动、“打盗抢抓逃犯”、禁毒人民战争、80天冬季严打整治等一
系列专项行动。年内,全市破获各类刑事案件20899起,抓获犯罪嫌疑人5734名,打掉犯罪集团384个(成员1525人),打掉恶势力集
团44个;破获经济犯罪案件542起,挽回经济损失71396万元;破获命案66起,命案破案率达957%,8个区县实现命案全破或未发
生命案。2防控体系构建。实施治安安民工程,着力构建集打、防、管、建、服务于一体的大治安防控格局。110接处警、应急指挥
系统、视频监控系统、GPS卫星定位系统建成投入使用。3社会管控工作。强化信息采集和登记、办证工作,加强对流动人口的管理
与清查。做好青少年违法犯罪预防工作,形成家长、学校和社会齐抓共管的局面。落实刑释解教人员帮教安置措施,有效预防脱管、
漏管,刑释解教人员重新违法犯罪率进一步下降。加强对社区矫正对象的动态监管,全市累计接收矫正对象282名,无一人重新犯罪。
4专项治理活动。 开展学校及周边治安、打击传销、电力设施保护、煤电运生产秩序、“四防”(防火、防爆、防盗、防事故)等
11个专项治理活动, 及时发现整改一批安全隐患。5安全生产工作。层层落实安全责任制,对煤矿、非煤矿山、建筑施工等行业进
行专项整治。 是年,全市交通事故4项指标同比分别下降161%、36%、13%、91%,火灾事故起数、经济损失数同比分别下降1
5%和154%, 无人员死伤。6法制宣传教育。开展“法律五进”集中推进年活动,将“法律五进”活动纳入全市政法工作和社会
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要点。政法各部门分别组建法律宣讲团,通过法律赶集、送法下乡、农村巡回法庭、法律服务直通车、创建民主法
治社区等活动,加大法制宣传教育的社会覆盖面和渗透力,增强群众的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营造良好的社会法治氛围。

【矛盾纠纷排查调处】 集中开展排查调处矛盾纠纷、排查整治治安混乱地区和突出治安问题活动。全市6134个调解组织、17866名调
解人员, 对106个乡镇(街道)、3355个村(居)和4980家企业、14025个车间进行排查摸底,走访群众92677户、21万人,排查出矛
盾纠纷4295起,调处4085起,调处成功率达951%,预防“民转刑”案件183起、群体性事件61起。

【涉法涉诉信访工作】坚持领导包案制度,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挂包案件,当面接待涉法涉诉信访当事人,研究确定处理意见,提出
结服办法。2008年,市委政法委共接访513起648人,其中领导接访225起297人,办理群众来信986件,承办领导批示件135件。对23名
案件当事人实行刑事案件被害人救助, 发放救助金825万元。刑事案件被害人困难救助制度受到省领导充分肯定,淄博市被省委政
法委确定为全省涉法涉诉救助基金试点单位。

【服务经济发展】市法院出台保障“扩大内需、促进增长”6项措施,审结各类商事诉讼案件19211件,标的额5098亿元;妥善审理
企业破产案件38件,破产标的额141亿元,为符合法定条件的977起案件当事人缓、减、免诉讼费2666万元。检察机关集中查办重
点项目、重点工程领域的职务犯罪,涉及环境污染、生态破坏的失职渎职犯罪,以及影响农村发展、侵害农民利益的刑事犯罪和农村
职务犯罪,立查贪污贿赂犯罪案件121件130人,立查渎职侵权犯罪案件29件44人,挽回经济损失1800余万元。公安机关加大对经济犯
罪活动的打击力度,开展打击集资诈骗涉众型经济犯罪,打击以传销、变相传销为手段的涉众型非法经营犯罪,打击制售假发票和非
法代开发票违法犯罪,打击盗窃破坏“三电”设施犯罪等专项行动,破获经济犯罪案件542起,打击处理犯罪嫌疑人298名,挽回经济
损失71396万元。 司法行政机关拓宽法律服务领域,律师和法律工作者共办理法律事务25万件,全市办理各类法律援助案件1534
件,涉及2800多人,免收案件代理费450余万元,为当事人避免、挽回经济损失3000余万元。其中,为来自全国各地的农民工办理法律
援助案件102起,为其避免、挽回经济损失800余万元。

【见义勇为事业】 健全完善见义勇为长效保障机制,为100多名受表彰的见义勇为先进分子办理医疗优惠证。招募、培训90多名热心
公益事业、富有正义感、身体健康的志愿者,组建山东省首支见义勇为志愿服务队,参与维护社会治安、化解矛盾纠纷、抢险救灾和
安全保卫工作,开展见义勇为志愿服务。群众自发成立群防群治组织6500多个、25000余人。“4·28”胶济铁路特别重大交通事故发
生后, 102名当地群众不顾危险,自发赶赴现场参与抢险救援工作,及时抢救受伤乘客。12月19日,全市召开见义勇为表彰大会,隆
重表彰6个见义勇为先进群体、72名见义勇为先进分子、43个见义勇为先进单位和46名见义勇为先进工作者,发放奖金2856万元。

【宣传调研】建立健全政法综治工作宣传推广机制,构建大政法综治宣传格局。各级政法综治部门先后与《淄博日报》、淄博人民广
播电台、淄博电视台等新闻单位合作,开办平安建设栏目、专题、专栏70多个,全方位宣传平安建设活动,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先
后参与市委组织的“问计求智大调研” 和省委政法委组织的执法监督、执法公正与效率等5次大型专题调研活动。由市领导带队,政
法委、维稳办牵头,深入调研全市社会稳定情况,形成关于排查化解矛盾促进社会和谐稳定问题的调研报告。

【队伍建设】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和继续解放思想大讨论活动,把学习实践活动与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与学习枫桥经验、
吸取瓮安事件教训紧密结合,与政法工作实际紧密结合,确保政法队伍正确的政治方向。加强各级党委政法委和政法部门领导班子,
深入开展党纪政纪和廉洁自律主题教育,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防线。加强监督考核,严格实行“四个纳入”,严格执行《执法办
案责任制》和《执法办案监督制》,规范政法干警的执法行为,确保严格、公正、文明执法。(王吉政革建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