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 龄 工 作

Original URL: http://lib.sdsqw.cn/bin/mse.exe?seachword=&K=d3&A=23&rec=193&run=13

【老龄服务工作】 2008年,全市有老年人口64.8万人,占全市总人口的15.5%,增长速度3.2%。落实百岁以上老人长寿补贴制度,
保证长寿补贴按时足额发放。各区县、高新区落实90~99岁高龄老人长寿补贴制度,确保补贴按时足额发放;建立80~89岁高龄老人
长寿补贴发放制度。出台《淄博市养老机构管理办法》,制定养老机构水、电、暖、有线电视等基础配套设施开口、使用费用方面的
优惠政策, 并争取市、区县财政每年按入住老年人数,对社会养老机构给予一定资金补贴。年内,市老龄委救助贫困老人200名,区
县老龄委各救助贫困老人50名,高新区老龄委救助贫困老人20名。开展“温暖牵手”活动,在全市选择部分特困老人,由新闻媒体刊
登其基本情况, 发动全社会助养特困老人。组建100支助老志愿者队伍,为老年人开展家政、法律、健康、义演、家电维修等义务服
务。老人节期间,市及各区县、高新区对百岁以上老年人走访率达到100%。集中开展志愿服务活动,各区县组织有关医疗机构积极开
展义诊活动,为辖区内老年人提供查体、健康咨询服务。落实老年人持老年人优待证到医院就医免收普通挂号费,急救出车费、住院
床位费和CT、核磁共振等大型医疗器械查体费优惠10%,社区医疗老年家庭病床巡诊费优惠20%等优惠政策。
省老龄办领导到淄博调研(刘君徳摄)

【老年人维权】是年,积极协调交通部门落实非淄博户籍65岁以上老年人免费乘车问题。部分区县进一步完善老年人免费乘车、就医
优待、高龄老人长寿补贴等规定。联合市卫生局对全市落实老年人法规政策执行情况进行抽查,对检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新闻媒体
及时跟踪报道并限期整改。继续开展“老年人维权直通车”活动。与市中级人民法院、市公安局、市司法局联合开展淄博市老年维权
示范岗评选表彰活动, 全市评出114个淄博市老年维权示范岗;联合市司法局、张店区政府举办淄博市暨张店区爱心助老大型老年人
法律咨询会,29家法律服务机构、近百名法律工作者现场为2000多名老年人提供法律咨询服务。做好老年人来信来访工作。全年受理
老年人来访150余人次,受理老年人电话咨询1260余人次。继续抓好签订农村家庭赡养协议书工作,各区县、高新区签订率达到97%以
上。

【加大老龄事业资金投入】全年争取老龄事业专项资金106.3万元。全省30家单位城镇老年公寓实施“以奖代补”,淄博市争取到3家,
共计60万元。淄博市成为省老龄办开展的“银铃行动”唯一试点城市,省投资30万元用于城市老年人居家养老信息化网络服务项目建
设。争取贫困老人和高龄老人慰问金和生活补助金等16.3万元。

【宣传工作和文体活动】年内,全市各级新闻媒体普遍开设老年专栏,广泛宣传老龄工作和敬老月活动。在第三届淄博市敬老爱老主
题教育评选中,共评出25名孝亲敬老之星。在全市老年人中开展“迎奥运、同参与、做贡献”活动,评出86名“为奥运做贡献先进老
人” 、10名“为奥运做贡献十佳先进老人”。推荐1名奥运火炬手参加济南站奥运火炬传递活动。在“淄博市老年人健康之星”评选
活动中,有90名老人被授予“淄博市老年人健康之星”称号,10名老年人被授予“淄博市老年人十佳健康之星”称号。在全市开展推
选老龄工作宣传员以及征集老龄工作宣传口号、老龄工作标志活动。敬老月期间,市老年艺术团成立并挂牌。市老龄事业服务中心先
后组织610名老年人, 分别赴韩国参加中韩文化交流活动,赴京参观奥运场馆设施,赴龙口南山参加国际老年长寿节活动,赴沂蒙山
革命老区与当地老年人联欢。
迎奥运文艺汇演暨体育表演(孟凡永摄)

【爱心助老】 5月,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开展“爱心助老”活动的通知》,启动以“人人献爱心,温暖助老人”为
主题的“爱心助老工程”活动。活动包括养老保障、老年维权、敬老宣传教育、老年文体活动、助老活动、老龄基础工作等6个方面、
56项内容,明确8个区县、高新区和40个市直部门为责任单位。9月,市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在全市开展敬老月活动的通知》,对敬
老月活动进行全面部署。市老龄委争取40余万元项目经费为老年人办实事、做好事。敬老月活动期间,在全市开展走访慰问百岁老人
和慰问贫困老年人活动;救助贫困老年人200名,每人发放救助金及救助物资价值600元;举办庆祝淄博市第二十二个老人节暨“双评”
活动颁奖文艺晚会; 在老人节当日,免费为老年人放映电影《金婚》6场;为全市1000个符合条件的老年人家庭免费拍摄婚纱照和全
家福。

【基层老龄机构建设】是年,市老龄委与市人事局联合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基层老龄工作机构建设的意见》,对农村老龄工作机构
建设提出明确标准。举办全市基层老龄工作机构负责人培训班,共150余人参加培训学习。(张宝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