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族宗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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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概况】 淄博市有44个少数民族,26418人。1个民族镇、10个民族村(居)。有天主教、基督教、伊斯兰教、佛教、道教5种宗教,
信教群众122750人。其中,天主教信众8620人,基督教信众56451人,伊斯兰教信众18580人,佛教信众28199人,道教信众10900人。
全市经民政部门登记的宗教团体28个, 宗教活动场所205处。是年,民族宗教工作被纳入全市综合考核体系“平安淄博建设”项目。
周村区、博山区单设民族宗教事务局。截至年底,7个区县民族宗教工作机构单设,民族宗教工作机构队伍进一步加强。

为少数民族企业能力培训建设搭建交流合作平台(市民族宗教局供稿)

【帮扶推进少数民族经济发展】是年,围绕强化“内外结合、立体帮扶、政府主导、多方参与”长效帮扶机制,多方整合资源,突出
帮扶重点,拓宽帮扶渠道,促进民族经济发展。民族事务协调委员会对口帮扶工作成果显著。市民族事务协调委员会第四个帮扶计划
为民族镇、村(居)和民族工作重点村安排19个项目、扶持资金109万元。截至年底,落实帮扶项目17个、扶持资金105.2万元。期间,
市民族宗教局积极做好协调工作,搭建对口帮扶平台,组织召开对接会,及时通报帮扶项目和扶持资金落实进展情况,在项目立项、
建设、验收等环节全程指导监督,确保帮扶到村、受益到村。各成员单位高度重视对口帮扶工作,认真履行职责,在资金、信息、技
术上提供全方位的支持。年内,临淄区、沂源县成立民族事务协调委员会,并展开帮扶工作。争取各级少数民族发展资金取得突破,
落实省民族事务委员会帮扶项目7个、 扶持资金56万元。市少数民族发展资金全面落实。临淄区、沂源县新设立少数民族发展资金,
加大扶持民族经济发展力度。争取4家企业享受国家对少数民族特需商品定点生产企业的优惠贷款政策,协助企业办理贴息贷款4亿多
元, 可享受贴息上千万元。至年底,到账300余万元。举办全市民族镇村(居)、民族工作部门主要负责人培训班,协助全国少数民
族经济对外合作促进会在淄博举办民族企业能力建设培训班。同时,市、区县分级负责,举办少数民族就业创业能力培训班和各类技
能培训班。年内,全市民族工作部门举办培训班30余期,培养一批带领发展致富和自主创业的典型。积极争取宗教慈善资金,动员民
促会成员单位联手互动、搞好协作,各区县积极拓宽帮扶渠道,逐步形成合力帮扶的新局面。是年,全市民族村生产生活条件显著改
善,产业结构进一步调整优化,经济主业更加突出。

【繁荣发展少数民族各项社会事业】是年,积极争取落实省、市民族教育资金,组织民族宗教系统捐资助学,集中各方面力量扶持民
族教育事业发展,重点帮扶柳枝峪回民小学硬件设施达标工程。临淄区金岭回族镇实施幼儿教育券制度,支持学前教育发展。金岭回
民小学、 回民中学保持省、市规范化学校标准,柳枝峪回民小学办学条件逐步改善,全市少数民族基础教育入学率、升学率达到100
%。少数民族群众医疗卫生条件显著改善。临淄区金岭回族镇和沂源县西里镇均建立民族医院,全市民族村(居)均建立卫生室,少
数民族群众全面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临淄区为金岭回族镇穆斯林群众免费查体、为70岁以上老人发放长寿金。支持少数民族传统
体育项目培训基地建设,加强教练队伍、规范训练项目,逐步培养出一批优秀人才,带动民族传统体育项目的传承和发展。组织举办
少数民族传统体育项目汇报表演暨全市“民族团结杯”乒乓球比赛,带动群众体育发展。做好民族文化遗产保护工作,加强文化大院
等设施建设,组织开展文化下乡活动。金岭回族镇成立文体协会和10余支表演队伍,开展迎奥运全民健身运动会、迎奥运消夏票友晚
会等文体活动,使少数民族群众共享改革发展成果。

【维护民族团结和社会稳定】是年,开展“法律五进”集中推进年活动、第八次全市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活动和民族团结进步和谐乡
镇、村居、社区创建等活动,宣传党和国家的民族政策、法律法规和基本常识。第八次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活动以“科学发展、构建
和谐” 为主题,推出主题宣传活动30余项。年内,全市为40余人更改民族成份,220余名中、高考少数民族学生享受到录取加分优惠
政策。积极推进城市民族工作,促进城区稳定和谐。按照“选取试点,整体推进”的原则,选定张店、临淄区作为社区试点,推进民
族工作进社区。加强少数民族服务设施建设,市、区县分级开展清真食品餐饮企业检查,保证清真食品经营规范化,满足城区穆斯林
群众的饮食需求;做好穆斯林殡葬服务中心和回民墓地建设,完成一期工程。加强少数民族流动人口管理,帮助支持其合法经商、创
业。完善信息反馈机制,稳妥处理涉及少数民族人员的矛盾纠纷。在“4·28”胶济铁路特别重大事故中,协助有关部门完成3名少数
民族遇难人员的善后处理工作。

全面负责组织协调全市涉奥宗教安保工作。召开全市宗教团体负责人和教职人员座谈会,各区县多次组织座谈,进行“爱祖国、反分
裂、保奥运、促稳定”教育,引导宗教界人士和广大信教群众站在国家和人民最高利益的立场上,反对国内外敌对势力的分裂破坏活
动,切实维护奥运安全和社会稳定。

【依法管理宗教事务】是年,做好宗教法规宣传培训工作。市民族宗教局对市、区县宗教工作干部进行培训,及时更换执法证件,协
助齐鲁石化公司举办基层宗教事务管理人员培训班。博山、桓台、淄川、周村等区县分别对民宗助理进行培训,提高干部依法管理宗
教事务能力。针对佛、道教乱建乱塑问题,市民族宗教局深入调查研究,提出防范整治的基本途径。出台下发佛、道教乱建乱塑有奖
举报办法,取得良好效果。各级民族宗教、公安、安全部门建立联动机制,全年联合执法5次。

【引导宗教界积极参与和谐社会建设】是年,坚持宗教团体负责人联席会议制度,开展多种形式培训。举办全市宗教界人士培训班,
组织参加全国天主教中青年骨干培训班和全省佛、道教和伊斯兰教界人士读书班。开展全市“和谐宗教团体”和“和谐宗教活动场所”
创建活动,评选出和谐团体11个、和谐场所44处。张店区开展“扶贫济困促和谐”活动;桓台县开展“三个一进教堂、进寺庙”主题
实践活动;临淄区开展“创建爱国爱教文明场所、争当守法致富模范信徒”活动;高青县建立“宗教与社会主义相和谐讨论日”制度;
周村区发放“明白纸”送法上门,增强信教群众守法观念。广大宗教界人士和信教群众积极参与和谐社会建设,全市民族宗教界抗震
救灾捐款达700余万元,其中宗教界捐款近400万元。桓台县、张店区、淄川区、临淄区等区县教会开展捐资助学、扶贫济困等慈善活
动,为和谐社会建设做出贡献。(胡艳霞)
淄博市宗教界人士捐款救助灾区(市民族宗教局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