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 境 保 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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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概况】 2008,全市投入环境保护资金近50亿元,整治污染企业2000家,关停各类土小企业1100家,其中关停石灰窑608只、小硫磺
炉217只、 焦宝石窑216只、砖瓦厂54家、拆除水泥生产线31条、小钢铁21家,减少二氧化硫排放6.9万吨;全年回收粉尘38.9万吨,
减少粉尘排放10多万吨,减少煤炭消耗近200万吨。可吸入颗粒物(PM10)浓度比同比下降39.6%,大气污染指数同比下降65点,全市
河流各出境断面与2007年相比, COD和氨氮浓度平均分别下降51.7%和76.3%,水质均达到省政府要求。全市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率达
到100%。各区县区域环境噪声全部达到环境功能区划标准。群众对环境质量的满意率达到80%以上。

中共淄博市委书记刘慧晏向绿色环保志愿者授旗(田华摄)

【主要污染物减排】 将年内确定的18个COD减排项目和56个二氧化硫减排项目进行分解,落实到区县、乡镇、企业、项目和个人。对
齐鲁石化热电厂、光大水务高新区污水处理厂等规模较大的减排项目,市与区县都与其签订减排目标责任书,实行专人负责。齐鲁石
化环保分局制定《电厂脱硫设施运行情况监督检查程序》,对齐鲁公司热电厂、华能电厂的脱硫实施严格监管。市环保局每月对各区
县的减排情况进行通报排名,并将每月考核作为年终考核的重要依据,对年底累计完不成任务者,实行“一票否决”。

市长周清利视察污水处理厂(田华摄)【新一轮碧水蓝天行动计划】4月11日,淄博市启动新一轮碧水蓝天行动计划,计划投资40亿元,
重点建设清水润城、 大气净化、生态家园、环境友好和数字环保五大工程,通过3年努力,使淄博“天更蓝、地更绿、水更清、气更
爽”。

【生态市建设】修订完善《生态市建设规划》,将生态市年度建设任务、重点工作及各项指标逐一分解落实到区县和31个市直部门。
全市关停“三区一线”(风景名胜区、自然保护区、城市规划区和主要交通沿线)可视范围内的露天开采矿山,全面启动中心城区东
部四宝山等地的生态修复工程建设, 四宝山地区完成生态恢复面积340公顷。组织淄川区峨庄乡等15个乡镇创建市级环境优美乡镇,
沂源县东里西村等24个村创建市级生态村;组织张店区中埠镇创建省级环境优美乡镇。加大农村环境保护力度,防止污染向农村转移,
做好农村饮用水源地保护, 加强畜禽水产养殖污染防治。市环保局出台秸秆禁烧工作方案,出动检查执法人员1220人次、车辆320台
次,确保“没着一把火,没冒一处烟”。年内,全市40家企业开展清洁生产审核,全部完成任务。

【化工异味防治】市环保局与全市重点化工企业签订化工异味防治目标责任书,确定管理规范、整治目标及完成时限。全市列入整治
范围的419家化工企业,全部制定整改方案。中心城区周边12个乡镇(街道)的153家重点化工企业作为整治重点,制定专门的防治手
册。 重点化工企业全部成立化工异味自查自纠巡逻队,实行24小时不间断巡查、互查。实行局班子成员挂包制度,对问题突出的9家
重点企业实行挂包,督促企业整改。

拆除落后建陶生产线(田华摄)
【粉尘扬尘烟尘治理】年内,开展第一次环保专项行动,以深度治理建陶、碳酸钙等行业企业粉尘排放为主要内容。出台建陶行业治
理标准规范,推动企业达标排放。督导建陶企业落实原料篷盖、双段式煤气炉改造、含酚废水及煤焦油储存池密闭、大布袋除尘改造
等措施。整治建陶企业278家、化工企业419家、碳酸钙企业71家,改造煤气发生炉280台。淄川区关停取缔小石灰窑321只、小硫磺炉
217只、 焦宝石窑216只,小铸造、小塑料等土小企业133家,拆除小炼铁21只,土小企业污染问题得到有效解决。第二次环保专项行
动以治理交通道路、 建筑施工、矿山开采、粉性物料等行业、领域粉尘排放为重点,细化分解中心城区周边160项重点防治任务,实
现责任到人。环保部门对重点乡镇、重点区域实行跟踪督导,对各区县、高新区的环境空气质量(污染指数)进行每日通报。市政府
拨专款购置高压冲洗车14辆,对主要区域和路段进行冲洗降尘,取得良好成效。加大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力度。投资2000万元,建成
11条简易工况法检测线, 在中心城区周边设置4个机动车尾气检测点。推进城市营运车辆双燃料改造,中心城区出租车双燃料改造完
成87%,大型公交车完成80%,全市所有加油站均按规定添加燃油清洁剂。

【危险废物及辐射环境管理】是年,与区县环保局签订危险废物及辐射环境监督管理安全目标责任书。完成91家企业持久性有机物调
查,编制淄博市危险废物产生源示意图,编写全市危险废物综合利用规划报告。规范全市含酚废水和煤焦油的管理。严格执行危险废
物转移联单制度,共发放转移联单1638份。安全收贮废旧放射源300余枚。对全市4198台(套)电磁辐射设备(设施)、165家危险废
物产生企业进行申报登记。

【环保重点工程建设】 13座污水处理厂的新扩改和配套管网工程建设。截至年底,全市污水处理能力达到77万吨/日,城市污水集中
处理率85%以上,有6座污水处理厂出水水质达到一级A排放标准。新增配套管网超过100公里。脱硫工程建设。组织全市燃煤电厂负责
人通过新闻媒体向社会公开承诺,38家电厂中有28家完成治理任务。完成傅山焦化公司焦炉煤气脱硫工程、中铝山东分公司重油改烧
天然气、八三碳素厂煤改气等工程建设。中心城区完成10台10吨以上集中供热锅炉的二氧化硫治理。投资6200多万元,建设煤气炉脱
硫设施170台(套) 。河道综合整治和生态湿地工程建设。实施孝妇河、淄河干流及沂河、猪龙河、涝淄河综合整治工程。张店区投
资1.5亿元对猪龙河进行全面改造; 淄川区投资7756万元建设5个氧化塘,孝妇河出境断面水质好转;博山区投资1.2亿元用于水污染
防治,大海眼断面水质COD浓度同比下降30毫克/升;临淄区投资1.7亿元实施淄河综合治理工程(二期),建设生态湿地2处,总面积
22.7万平方米; 桓台县投资8亿元建设的江北水乡工程“大寨沟景观改造”一期工程完工。持续开展齐鲁石化排海管线综合整治,外
排废水COD浓度降至80毫克/升左右。固废防治工程建设。淄博垃圾焚烧电厂覆盖范围内的4区2县全部建成垃圾中转站,电厂实现满负
荷运行, 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98.5%。强化医疗废物处置中心监管,处理医疗废物近2000吨。加大对各污水处理厂的监管
力度,确保脱出污泥安全有效处置。小区中水回用工程建设。投资6000万元, 12处居民小区中水回用工程建成投用。

【污染源普查】1月4日,全市污染源普查全面展开,共普查各类污染源27399个,包括7417家工业污染源、5210家生活污染源、13922
家农业污染源。国家污染源普查质量核查组对淄博市污染源普查给予高度评价。

【基层环保能力建设】 2008年,全市环保系统新增42人,新增环保执法车辆20多辆。投资300多万元购置监测设备,各区县环保局全
部设立环境监控中心。 强化乡镇的环保工作,在乡镇召开4次环保工作调度会。年底,对完不成环保工作任务、环境质量差的乡镇实
施了环保“一票否决”。

【环保行政许可】成立市环保局行政许可办公室,将所有环保行政许可事项全部移至市行政服务中心办理。对符合要求的建设项目简
化审批程序;对市委、市政府确定的重点项目,实行主动服务、跟踪服务、贴心服务;对环评意见书评估不收费。认真执行环保“第
一审批权”和“一票否决权”。对符合审批要求但有污染排放的项目,全部安装在线监测设施。全年受理审批项目429件、办结404件,
拒批双高项目29个。促进结构调整,制定出台全市石灰、碳酸钙企业发展规划,鼓励发展无污染、投资在3000万元以上的碳酸钙企业,
推动产业结构升级。

【依法行政】全面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起草《淄博市环保局执法职权分解和执法责任确定》,对执法职权进行分解落实。严厉打击
环境违法行为, 在规范自由裁量权的基础上,对各类违法行为实施顶格处罚。市环保局共进行现场执法监察4万余人次,现场监察企
业2万余次,查处各类环境违法行为近300起。与市公安局、市检察院、市法院建立联合执法机制,快速查办各类严重环境违法案件,
全年行政或刑事拘留环境违法者45人。

【环保信访】坚持矛盾纠纷排查制度,实施《淄博市环境信访工作目标管理办法》,建立集投诉、处置、处罚为一体的快速反应机制。
开通6部投诉电话,做到24小时人工接听,配置专门的信访车辆。市环保局全年处理各类信访投诉2800余件,处理办结率100%。开通
市长远程坐席系统(1234569),接听和受理投诉43件,办理率100%。办理人大代表建议7件、政协委员提案10件,办结率100%。

【环境违法行为有奖举报】 3月6日,市政府办公厅印发《淄博市环境违法行为有奖举报暂行办法》,截至年底,发布有奖公告5期,
兑付奖金14600元。

【环保科技】年内,组建淄博市环保专家顾问团,为开展环保工作提供智力支持。9月,组织46家企业、200多人参加山东省绿色产业
国际博览会。截至2007年底,淄博市有141家环境保护相关企业,年总产值42亿元,年利润总额4.5亿元。邀请日本、荷兰、美国的环
保专家帮助解决污染问题,落实外国专家提出的污染防治建议近20条。成立战略研究小组,针对灰霾天气、高架源污染、高氯根废水
防治展开课题研究。

【环境规划】是年,编制《淄博市环境保护功能分区规划》,明确功能定位,确定全市优化开发、重点开发、限制开发和禁止开发的
区域。修编完成《淄博市生态市建设规划》,编写《淄博市小流域污染综合治理实施规划》,完成《淄博市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规
划》,并通过专家论证。

【构建依法治污三大体系】建立完善环保法律法规政策体系。立足淄博市产业结构和防治重点,先后出台建陶、化工、石灰和碳酸钙
企业、 钢铁、焦化、露天矿山、煤炭经营等7个行业的环境保护管理规范,制定《淄博市扬尘污染管理规定》,开展《淄博市机动车
排气污染防治管理办法》立法工作。成立10家环保律师事务所,帮助群众进行环保维权。建立完善环境监测监控体系。投资6000余万
元,建成投用自动监测设施134台,将占全市废水、废气主要污染物排放量80%的污染源纳入自动监控系统。投资1000万元,新建成投
运10个空气自动监测点位,并对原有的6个点位进行改造。投资近600万元,购置两台水、气应急监测车。全年提报人工监督性监测数
据65867个,同比增长60.5%;自动监测数据78万个,同比增长47%。在全市环保执法车辆和监测设备中统一安装GPS定位系统。市环保
局每天召开在线监测数值超标责任追究会,研究解决在线监测发现的问题,年内实施责任追究39起,监控企业达标率、在线监测设施
正常运行率稳定在93%以上。建立完善责任制考核体系。建立对区县、局属单位、机关科室的环境目标责任考核机制。对主要污染物
减排、生态市建设、碧水蓝天行动计划进展、在线监测使用等重点工作实行月通报、月考核、月排序。对区县河流出境断面水质、空
气环境质量实现每日监测、每日通报。对中心城区周边的17个重点乡镇(街道)的空气质量实现定期监测、定期通报。
环保大篷车驶进乡村(田华摄)

【环保文化建设】年内,开展“环保是命门”大讨论、举办2008中国(淄博)生态与环保产业发展高层论坛等系列环保文化活动。创
办《淄博环保动态》,在《淄博日报》《淄博晚报》开设环境违法曝光台,在淄博电视台设置《治污减排在行动》《关注环保》《生
态、 生存》等栏目,累计播出专题节目230余期。举办2008中国淄博生态与环境产业论坛会、“绿满淄博光大之夜”大型文艺晚会、
“庆奥运、环境保护生态文明摄影大赛”等活动。全年在市以上新闻媒体发稿800余篇,招聘环保志愿者12000余名。制作集宣传、信
访、执法为一体的环保大篷车。在全市实行环境违法行为密码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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