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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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概况】 2007年, 淄博仲裁委员会办公室落实工作措施,强化责任管理,办案质量、工作效率、服务水平不断提高。全年受理仲裁案件
873件, 比2006年增长88.6%;受案标的额10.31亿,比2006年增长15.7%。淄博仲裁委员会被省政府法制办公室授予2006年度全省优
秀仲裁委员会称号。

【仲裁法律制度推行】加强与各媒体的合作,仲裁宣传不断向区县、基层延伸。与淄博电视台联合拍摄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宣传
片在博山、 周村两家电视台播出;在博山、桓台、周村、沂源的区县媒体上设立宣传专栏;在5家大型企业报刊上发表宣传文章;发挥自
办会刊和网站的作用,提高宣传效果。继续做好合同文本规范及落实仲裁机构名称工作,完成落实机构名称的规模以上企业达80家。抓住
金融、 保险、房屋开发等重点行业,全年受理案件中,重点行业的立案数占全年受理案件数的82%。做好基层仲裁法律知识的培训工作,
年内举办各类培训班20期,培训人员1800人。

【网络建设】按照设置合理、运行规范、成效明显的原则,不断探索派出机构的设置模式。在沂源县设立办事处,在建设系统设立仲裁调
解中心,逐步形成推行宣传仲裁法律制度的骨干网络。按照《淄博仲裁委员会派出机构管理办法》的规定,在派出机构的人员选配、财务
设置、办案程序等方面加强监督,并对派出机构的业务开展下达年度工作任务指标,分管科室定期调度派出机构的工作。全年派出机构受
理仲裁案件61件,标的额1543万元。

【制度建设】加强对仲裁员、办案秘书仲裁活动各项环节的监督,提高仲裁案件的质量。完善规范落实办案程序和办案秘书岗位职责。抓
好庭前预审、仲裁庭合议及裁决书(调解书)核阅制度的完善和落实,提高仲裁员队伍素质,建立起案件审理全流程的监督控制体系。全
年按期结案率达86.3%、和解调解率达33%、自动履行率达52%。

【仲裁机构内部建设】结合仲裁工作实际,扎实开展认真专业务实作风效能建设活动。继续实行科室负责人负责制和科室工作人员双向选
择竞争上岗,完善年度工作责任目标考核办法。对机关工作人员进行仲裁机关行政管理、业务管理制度、仲裁法律知识及政治理论知识测
试。加强机关后勤服务和管理工作,在经费收支、车辆管理、办公用品采购与发放及文档管理等方面,做到制度化、程序化。(李红升张
珂)

本部类编 辑:赵建国
副主编:安永善
校 对:杨建明
孟 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