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行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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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法依法治理】 年内,市司法部门开展了“建设平安淄博法制宣传月”“12·4全国法制宣传日”“三八妇女维权周”“社科普及周”
和“温馨夕阳法律咨询会” 等集中法制宣传活动。市司法局与市依法治市办公室、市广电总台(局)联合制作153集农村普法宣传系列节
目, 7月23日在淄博数字电视“农广课堂”频道循环播出。继续开展“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截至年底,全市受到国家、省、市命名表
彰的“民主法治示范村” 分别达3个、31个、342个。市委宣传部、市司法局等6部门联合下发《关于加强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学法用法工作
的意见》 ,进一步明确机关领导干部和企业管理人员学法用法的制度规范。12月8日,组织全市机关事业单位干部、企业中层以上经营管
理人员5万余人参加年度普法考试,其中副县级以上领导干部1500余人,参考率100%,合格率100%。

【律师工作】 年内,全市新设立律师事务所3家,律师事务所总数达52家,其中市直律师事务所23家,区县属律师事务所29家;全市社会
执业律师564人,比2006年增加12人。全年各律师事务所办理各类法律事务13237件,为1533家机关、企事业单位担任法律顾问,为当事人
避免、 挽回经济损失4.1亿元,索回赔、欠款2.4亿元。全市律师事务所与93个村(居)、128家民营企业结成长期法律服务对子;开通
全市“12355” 青少年维权热线,组织两家律师事务所提供相关法律服务;成立侨界法律服务中心和民营经济法律服务中心等服务机构。
26名律师当选为省、市、区县新一届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当选人数比上届增加18.2%。

【司法考试】 是年,全市有1066人参加国家司法考试,179人成绩合格取得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市司法局周密组织,圆满完成2007年度淄
博考区考试考务工作。

【公证工作】 是年,全市城区公证机构设置完成。调整后的全市城区公证机构数量为5个,即淄博市鲁中公证处、淄博市淄川公证处、淄
博市博山公证处、淄博市周村公证处、淄博市临淄公证处。开展“公证制度建设年”活动,全市公证处修订完善各类内部管理制度101个。
5月,淄博市鲁中公证处原东林被中国公证协会授予“全国优秀公证员”称号。年内,全市公证机构共办理各类公证26881件,比2006年增
长35%。

【法律援助】是年,在全市所有乡镇设立“法律援助联络站”、所有行政村设立“法律援助联络点”,进一步健全全市农村法律援助工作
网络。深入开展残疾人、老年人、妇女和农民工“法律援助直通车”活动,面向农村“五保户”、贫困残疾人、贫困老年人和农民工发放
“爱心法律援助直通卡” 13300多张。市法律援助中心与鲁中晨报社联合开展“记者法律援助志愿者”活动,借助新闻媒体拓宽受援面。
年内,全市共办理各类法律援助案件1266件,较2006年增长24.1%。

【司法鉴定】是年,制定《淄博市司法鉴定机构发展布局规划》和《淄博市设立司法鉴定机构登记初审程序》,严把司法鉴定机构准入关。
制定《淄博市司法鉴定工作考核办法(试行)》,成立由司法鉴定协会理事和鉴定机构推荐的优秀鉴定人组成的执业监督委员会,加强司
法鉴定行业管理。新设立法医临床和司法会计两个专家委员会,负责相关疑难鉴定案件和重复鉴定案件的审查。全年共办理司法鉴定1875
件,全部被法院、公安、仲裁部门采信。

【基层基础工作】司法所规范化建设。是年,继续开展省级规范化司法所达标活动,加强司法所队伍建设、基础设施建设和业务建设。全
市司法所协助基层政府处理社会矛盾纠纷1394件, 成功处理1244件;组织宣讲法律知识600余场次,受教育人数达20万人次;为乡镇(街
道)政府提司法建议470条,采纳381条;制定规范性文件352个,制定村规民约1000余件。
人民调解工作。年内,各区县按照“五有、四落实”(有专兼职调解人员,有调委会牌子和印章,有固定的工作场所,有统一文书格式,
有排查调解、 回访记录簿和统计台账;落实组织、制度、工作和报酬)的标准,建立起15个规范化的村级人民调解委员会和5个企业人民
调解委员会。制定《淄博市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规范》,进一步规范人民调解工作运行机制。是年,全市共调处各类矛盾纠纷10200件,
调处成功9918件,调处成功率达97%以上。临淄区朱台镇司法所所长、人民调解委员会主任王炳方被司法部表彰为全国优秀人民调解员。
安置帮教工作。 是年,新建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基地8个、培训基地1个,全市帮教安置基地达13个,实现每个区县至少建有1个基地的
目标。博山区、高青县安置率达100%。全市刑释解教人员重新违法犯罪率控制在3%以下。
基层法律服务工作。是年,在全市基层法律服务队伍中推行谈话笔录、权利告知、契约化管理等三项制度,进一步规范执业行为。举办全
市基层法律工作者学习班,对260名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进行职业道德、执业纪律和业务知识培训。全市70家法律服务所与100个贫困村签
订免费法律服务合同,组织送法进社区、进农村等活动160多次,赠送法律书籍、发放宣传资料10万份。为386家单位担任法律顾问,办理
案件5000起,避免和挽回经济损失11300万元。

【社区矫正工作】2007年,淄博市作为全省第二批7个试点市之一,启动了社区矫正试点工作。6月10日,市委、市政府下发《关于成立淄
博市社区矫正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市编办批准设立淄博市社区矫正管理办公室,负责对全市社区矫正工作的日常管理和指导。6月20
日,市委、市政府召开全市社区矫正试点工作会议,确定临淄区、桓台县、高新区为试点区县,其他区县选择20个乡镇(街道)进行试点
工作。制定《淄博市社区矫正工作制度(试行)》《淄博市社区矫正对象管理制度(试行)》《淄博市社区矫正工作实施细则(试行)》
等一整套工作制度和规范, 将试点工作纳入规范化、制度化轨道。开通淄博社区矫正工作网站,加强工作宣传和业务指导。9月30日,桓
台县起凤镇司法所正式接收17名社区矫正人员, 全市社区矫正工作进入实施阶段。 截至年底,全市乡镇(街道)司法所共接收矫正对象
168人。

【监狱劳教工作】年内,继续加强对驻淄各监狱、劳教所的监管指导,驻淄狱所保持安全稳定。制定《关于进一步加强劳教管理工作的意
见》,全面加强和改进对市劳教所各项工作的管理。市劳教所以大(中)队规范化建设为载体,提升劳教管理和教育转化工作水平,连续
9年未发生责任事故和生产安全事故。8月,在博山召开的全省劳教系统大(中)队规范化建设现场会上,市劳教所的经验做法得到肯定。

【依法行政】年内,《淄博市司法行政机关全面推进依法行政五年规划》《淄博市司法局2007年度依法行政实施方案》《淄博市司法局规
范性文件审查与备案管理办法》和《淄博市司法局重大行政处罚案件集体讨论制度》等文件先后出台,有力推动司法部门依法行政工作扎
实开展。(牟晓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