统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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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计制度方法改革】 1.完善服务业统计。按照市政府办公厅加强和改进服务业统计工作的要求,做好《淄博市服务业统计调查实施方
案》的落实工作,及时调度监测分析服务业统计中的各类问题,定期搞好部门与行业统计数据评估,搞好区县和部门服务业统计情况通报。
在全省系统内率先开展二产附属服务业剥离工作,《淄博市三大工业企业附属服务业情况的剥离调查报告》得到省统计局领导和市委、市
政府领导的批示,其经验在全省系统推广。实行全面调查和抽样调查相结合,强化对批零贸易、住宿餐饮业、房地产、交通运输业等重点
服务行业的统计,全市限额以上贸易餐饮业数增加幅度和零售额所占比重等指标处于全省领先水平。2.抓好能源统计。建立全市148家重
点耗能企业能源统计和监测制度, 按季度公布企业单位产品耗能情况、分区县万元GDP能耗、规模以上工业万元增加值耗能等指标情况。
建立对一产、二产中的建筑业和三产各行业能源消费情况核算制度。组织开展桓台能源消费统计调查试点,试点工作得到省统计局和市政
府的高度评价。积极参与对水泥、电力、化工、钢铁等重点耗能行业的调研和监测等工作,发挥统计部门在全市建设节约型社会中的参谋
咨询作用。3.规范地区GDP核算。建立GDP核算资料收集提供制度和GDP核算季度联审制度。针对服务业统计薄弱、服务业核算资料来源存
在较大缺口的现状,对有主管部门的行业,实行部门服务业全行业统计;对无主管部门的12个重点行业,由统计系统直接调查。制定《淄
博市国民经济核算工作考核评比办法》,进一步提高GDP核算的数据质量。4.加强社会统计。全面实施劳动统计扩面改革,整理编制全市
劳动力资源配置表, 将文化产业统计监测工作延伸到区县一级。5.强化投资统计。严格实行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开、竣工统计登记制度,
实施固定资产投资新增项目统计申报核准制度, 亿元以上投资项目由市统计局进行现场核实, 5000万元以上投资项目及涉及宏观调控的
(3000万元以上) 投资项目由区县统计局进行现场核实。6.完善信息产业监测制度。规范信息产业统计口径,对全市电子信息产业按月
进行监测、按季度进行通报。

【统计调查】是年,完成国家统计局、省统计局布置的2006年度报表及2007年各种定期报表。成立淄博市社情民意调查中心,开展社情民
意调查,先后开展“百姓心目中的和谐社会”和“群众满意度调查”,市委书记刘慧晏,市委副书记、市长周清利先后视察社情民意调查
现场,对全市统计工作和社情民意调查工作给予高度评价。开展农业普查宣传动员工作,抓好农业普查登记、普查工作调度及进展情况报
告、普查事后质量抽查及普查数据处理工作,加强对农业普查资料的开发利用,农业普查工作成绩显著。高质量地完成全市1%人口和劳动
力抽样调查、限额以上工业企业创新调查、城镇住户基本情况抽样调查,完成房屋租赁、房地产中介和物业管理业调查等专项调查及城镇
化监测、妇女儿童“两纲”监测工作。

【基层基础工作】年内,全面实现市、区县、乡镇三级联网。完善网上直报系统,建立企业电子统计台账,对基层统计人员进行计算机网
络知识培训,工业、能源、建筑、房地产等专业已全面实行网上直报;完成与省统计局网络带宽升级(由4M升为6M),提高统计网络运行
速度;强化计算机病毒防治措施,建立并运行网络管理和网络安全应急机制。全面建立统计目标管理体系。制定《淄博市统计局目标管理
考核办法》,实现规范化管理;建立《区县统计局目标管理考核评比办法》,加强对区县统计业务工作监督,实施综合考评,实现管理制
度化、业务流程化;建立部门统计工作管理办法和考核评比制度,制发《淄博市部门统计规范化建设检查验收实施方案》,与市工商局联
合开展区县工商局部门统计工作规范化单位的验收认定和授牌工作,全市工商系统被认定为部门统计规范化系统;全面落实淄博市规范化
乡镇统计所建设标准,经省统计局检查验收,全市有8个乡镇被评为全省规范化建设示范化单位,市统计局和6个区县统计局被评为省级先
进单位。开展统计巡查工作。制定《区县统计巡查工作实施方案》,年内完成对部分区县的统计巡查。完善“在地统计”工作。加强与区
县的衔接,进一步理顺关系,着力解决好区县统计力量不足问题,扎实推进“在地统计”工作。

【服务工作】抓好经济运行情况通报。做好市及各区县经济运行情况、区县域经济社会发展情况、经济强乡镇监测评价情况通报,与有关
部门联合开展高新技术发展情况、工业百强企业监测情况、全市及各区县单位GDP能耗、148家重点用能企业能耗等监测通报。
做好超前服务。按季度提前搞好经济社会发展形势分析研究,及时为每季召开的全市经济形势分析会议提供市及分区县主要指标数据和经
济运行中敏感类、苗头性、预警性问题情况分析等资料。
搞好专题调研分析。围绕节能降耗、自主创新、环境保护、发展县域经济、繁荣发展服务业等20多项内容,开展重点专题调研。组织开展
“喜迎十七大,今朝看淄博”专题系列分析活动,以《决策参考》特刊形式宣传淄博市经济社会发展所取得的巨大成就。开展工业百强企
业专题研究,其中《关于2007年全市工业百强企业经济运行情况的调查预测报告》得到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的充分肯定。开展全市社会
主义新农村建设系列专题研究,全年共撰写统计信息分析780多篇(条),80%以上被《中国信息报》《山东统计》等国家、省级新闻媒体
采用。
强化优质特色服务。精心为“两会”代表编印淄博经济改革和发展专题资料,将“两会”特刊统计资料、《统计手册》《统计公报》等一
并发送到“两会”代表手中,全方位、多形式、多角度地为代表们服务。每月为市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提供《统计月报》资料,并聘请人
大代表、政协委员为统计工作监督员。
做好发展绩效考核、测评及推荐工作。配合市委组织部完成对市及各区县领导班子年度考核及经济社会发展实绩综合评价工作,配合市文
明办开展全市“文明淄博”测评及入户问卷调查工作,协助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开展企业名牌产品和免检产品的数据质量审核推荐工作。
搞好统计信息发布和信息咨询服务工作。按季召开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情况新闻发布会。改版淄博统计信息网,增强信息发布、政务公开和
咨询服务功能。搞好数据库的开发应用和更新维护,调整充实《统计月报》《统计年鉴》等统计资料,每月或每季以《领导专报》《决策
参考》《市情迅捷》等形式向市委、市政府报送全市主要经济指标及重大统计监测情况信息资料。

【《淄博市统计条例》颁布】年内,统计立法实现新突破。在广泛征求国家、省统计局和各阶层意见的基础上,经过多次修改,《淄博市
统计条例》于10月30日经淄博市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六次会议通过;11月23日,山东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
会第三十一次会议批准。《淄博市统计条例》成为山东省第一部地市级统计法规。

【统计法制建设】广泛开展统计“五五”普法。通过设立统计普法宣传“一条街”、开办统计法制培训班和走进电台直播间等形式,发放
普法教材500多套、 普法材料3万余份,培训基层统计人员900多人次。严肃查处统计违法行为。围绕农业普查、固定资产投资、服务业、
节能降耗等重点工作,加大统计执法力度。全年共检查398家单位,立案83家,对统计违法有关单位和责任人依法进行严厉处罚。

【队伍建设】进一步完善作风效能建设长效机制。建立实施“问题排查、责任到人、责任追究”制度,在淄博电视台、《淄博日报》播出、
刊发效能建设活动公开承诺,全面接受群众监督。坚持不懈地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开展“加强作风建设、促进社会和谐”主题教育活动,
参加淄博人民广播电台“政风行风热线”节目,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围绕统计中心工作,提高队伍专业素养。先后邀请国家统计局和省统
计局专家为全市统计人员作专题报告,举办各种读书会、培训班,在新改版的统计网上增添统计文化、文章推荐等栏目,开设内部论坛,
普及统计专业知识。2007年,市统计局、淄川区统计局和桓台县统计局分别荣获山东省统计系统首批文明单位称号。统计法制建设、社情
民意调查等工作走在全省前列。 市统计局连续5年被省统计局评为先进单位,并先后荣获全国第二次农业普查先进单位、全省统计系统文
明单位等荣誉称号。“市情迅捷”统计服务品牌被评为市十大文明服务品牌之一。(于亦芳)

【国家统计局淄博调查队】 3月17日,举行国家统计局淄博调查队成立大会。国家统计局山东调查总队和淄博市有关领导共同为淄博调查
队揭牌。年内,淄博调查队圆满完成规模以下工业抽样调查、企业集团年(半年)报、服务业抽样调查摸底和上报、企业景气调查和采购
经理指数调查、旅游业年(季)报和黄金周调查任务。
国家统计局淄博调查队成立大会(国家统计局淄博调查队供稿)
强化服务意识,发挥自身机动灵活的特点,提供信息和咨询服务。全队共撰写调查专报25期,撰写的《关于调查队体制改革的思考》被国
家统计局内网采用,《对我国现行周期普查制度的思考》被《中国统计》采用。以国家统计局的统计巡查为契机,按照总队的要求,各专
业工作人员各自做好原始资料的收集和数据存档工作,并对近年来相关专业的重要数据进行整理,通过各种措施补充和完善原始台账。加
强对基层调查点的督导和培训工作,进一步巩固和提高源头数据的质量。完成“文明山东”“文明淄博”创建和测评的相关工作。按照总
队和省文明办的工作安排,抽调业务骨干参加全省“文明山东”测评业务培训会,会同市文明办共同研究制定“文明淄博”测评方案。在
问卷入户调查工作中,制定周密的调查方案,两次组织了对区县的问卷调查测评。对测评中搜集的数据进行分析,编制测评数据计算程序,
顺利完成测评工作。(郭江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