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和社会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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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概况】2007年,淄博市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市级统筹、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试点、做实企业职工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异地居住企业退休
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等多项工作走在全省乃至全国前列。落实劳动保障惠民10件实事,妥善解决一批职工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市
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被国家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等4部门评为全国清理整顿劳动力市场秩序专项行动先进单位, 市社会劳动保险服务大厅被评
为全国劳动保障系统2006~2007年度优质服务窗口,6个业务单位被评为全省劳动保障系统2006~2007年度优质服务窗口。
【就业再就业】是年,全市实现城镇新增就业11.85万人,完成年计划的131.7%。其中,由就业转失业人员再就业4.47万人,困难群体
就业0.77万人。全市新增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7.3万人,完成年计划的123.3%。全市城镇登记失业率2.75%。
各项就业扶持政策得到落实。年内,共发放再就业优惠证1.05万个,有1.56万人凭再就业优惠证从事个体经营,减免税收2150.69万元;
为38766人次下岗失业人员支付4项补贴3518.42万元; 服务型(商贸型)企业吸纳下岗失业人员1432人,减免税7576万元;为131户下岗
失业人员发放小额担保贷款343万元, 为符合贴息政策的贷款人实施贴息35.16万元。开展城镇“零就业家庭”限时就业行动,并延伸到
农村“零转移困难家庭”。全市共帮扶城乡“双零”困难家庭874户,安置就业981人,实现了“动态为零”的工作目标。开发公益性岗位
安置下岗失业人员9742人,享受岗位开发补贴360.9万元。依托各级人力资源市场,开展民营企业招聘周、大中专技校毕业生就业服务月、
技能岗位对接专项服务等大型就业促进活动, 集中举办现场洽谈会134次,办理用人单位登记6405个(次),登记招聘人数9.6万人次,
求职人数10.2万人次。为5545人办理录用备案手续,为300余个单位推荐了符合其岗位要求、技能要求的求职者1500余人次,就业服务系
统信息网络下延到街道(乡镇)劳动保障服务中心。以提高劳动者整体素质为重点,全市共培训下岗失业人员1.4万人,其中专业技能培
训1.07万人、 创业培训3228人。培训农村劳动力4.25万人,其中劳动预备制培训0.37万人、劳务输出培训1.31万人、技能提升培训2
.57万人。劳动事务代理共为3.2万人代存档案,代缴各项社会保险费2240余万元,办理退休3194人。在张店、临淄、沂源继续开展城乡
统筹就业试点工作,参加“山东省首批驰名劳务品牌”评选活动,“沂蒙山劳务”获山东省首批十大驰名劳务品牌。首次组织评选了淄博
市“十佳农民工之星”和10家“善待农民工和谐企业”。
民营企业招聘周活动启动仪式(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供稿)

【城镇养老保险】市政府办公厅制定出台《关于做实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工作的通知》和《加强社会保险扩面征缴工作的通知》,
在全省率先启动企业职工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做实工作。按照省政府政策规定,个人账户资金按时、足额归集到省。市政府与各区县政府签
订《社会养老保险扩面征缴目标责任书》,建立社会保险重点监控制度,完善扩面征缴奖励约束机制,继续落实部门配套联动、一票征缴、
重点监控企业通报等工作制度。至年底,全市企业养老保险参保人数62.5万人,实际缴费人数56.9万人,比2006年增加5.7万人,征缴
养老保险费25.3亿元。 全年为13384名企业职工办理退休退职手续,提高企业退休人员养老保险待遇,人均月增长125元;为14.16万名
企业离退休人员按时足额支付离退休费17.98亿元,社会化发放率、足额发放率都保持100%。全面开展企业退休人员档案集中管理工作,
在全省首家将异地居住企业退休人员纳入社会化管理服务。全市实行社会化管理服务的退休人员19.4万人,纳入社区管理人员18.5万人,
社会化管理服务率和社区管理率分别达到99.8%和95%。 在试点基础上,困难企业职工搁置养老保险关系续缴养老保险费工作全面推开,
惠及职工5932人。 全市参加机关事业社会养老保险单位2379个,参保人数为12万人;征缴养老保险费78808万元,比2006年增长14.2%。
为34236名离退休人员拨付养老金80046万元,比2006年增长15.9%,按时足额发放率100%。

【医疗保险】8月,淄博市被国务院确定为全国79个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试点城市之一,并被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确定为3个重点评估城市
之一。 市政府出台《淄博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办法(试行)》,自10月1日起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试点工作。至
年底,参保人数50.7万人,缴纳基金661万元,基金支出33万元,实现了试点工作的顺利启动和稳健运行。11月14日,劳动和社会保障部
在淄博市召开东部11个省(市)、34个城市参加的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试点工作座谈会。12月17日,市政府出台《淄博市城镇职工医疗
保险市级统筹办法》 , 市政府办公厅一并出台《关于市及区县属国有(集体)破产关闭企业退休人员参加医疗保险有关问题的通知》和
《关于困难企业参加医疗保险有关问题的通知》,对破产、关闭企业的退休人员及困难企业参加医疗保险参保问题作出新规定。通过采取
资金预留、 财政补助、医疗保险补贴三方筹资办法,解决原市属下放破产企业中12697名退休人员的医疗保障问题。全市医疗保险参保人
数达137.7万人, 比2006年增加60万人,其中城镇职工扩面新增9.4万人。全年征缴保险费11.2亿元,基金支出7.2亿元。针对异地居
住等跨区县流动人员的医疗保险卡无法实现通用的问题, 5月15日起在山东省率先实行城镇职工医疗保险个人账户卡全市通用,参保人员
持医保卡可在全市任意一家定点医疗机构、定点零售药店就医购药。随着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试点工作的开展,全市新增78家社区卫生
服务机构为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门诊就医定点单位,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达430家,定点零售药店168家。建立健全目标
规范化考核、举报奖励、定岗医师管理等制度,加强对定点医疗机构的管理,查处违规定点医疗机构32家、定点零售药店34家。
全国部分省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试点工作座谈会在淄博市召开(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供稿)

【失业保险】年内,全市失业保险参保人数44.7万人,征缴失业保险费2.1亿元。5月1日起,失业保险金发放标准由每人每月255元提高
到320元,6月开始按本人领取失业保险金5%的比例发放日常门诊医疗补助金16元。全年为4.7万名失业人员发放失业保险金9461万元,发
放日常门诊医疗补助金、 丧葬抚恤金、农民合同制工人生活补助等490万元。救助困难企业13家,为6681名下岗职工发放基本生活保障金
1318.2万元。为张店城区1.9万名困难群众发放供暖补贴243.2万元。

【工伤生育保险】 是年,在全省首家开展事业单位、民间非营利组织参加工伤保险工作,参保人员达52333人。启动工伤保险浮动费率,
全市平均费率由1.13%下降到1.01%。完善工伤康复机制,将淄博市第一医院确定为全市首家职工工伤定点康复医院。淄博市被确定为全
省工伤康复试点城市。年内,全市参加工伤保险的人数55万人,征缴工伤保险费9562万元;全市认定工伤2336人,为5321人次支付工伤保
险待遇5952万元。 出台贯彻《山东省企业职工生育保险规定》的实施意见,参加生育保险的人数达到45.3万人,征缴生育保险费5146万
元,为5923人次支付生育保险待遇3710万元。开展工伤医疗费联网结算试点工作,工伤生育保险待遇实现社会化发放。

【农村养老保险】 以完善制度和扩大试点为重点,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制度试点工作稳步推进。至年底,被征地农民累计投保3万人,累
计收缴保费2.82亿元, 基金积累2.56亿元,累计领取人数7610人,累计发放养老金2956.8万元。新型农村养老保险制度试点工作被列
入全市“建设农村殷实小康十大工程”。全市农村养老保险参保人数38.74万人,收缴保费5099.3万元,发放养老金2615.1万元,养老
金全部实行社会化发放。

【社保基金监督】年内,开展挤占挪用社保基金专项清理工作,全市清理回收养老保险费6326万元。先后接受审计署和省审计厅对淄博市
社会保险基金和农村养老保险基金的专项审计,确保基金的安全完整和健康运行。全年社会保险费征缴总收入48.16亿元,支出35.45亿
元,分别比2006年增长19.9%和22.2%;各项社会保险累计结余51.04亿元,比2006年增长31.1%。加大城镇五项社会保险事前缴费基数
稽核工作力度, 共实地稽核参保企业943家,参保职工21.18万人,工资总额28.94亿元,增收社会保险费5000余万元。实地稽核机关事
业参保单位584家,稽核在职人数54407人,稽核离退休人数18665人,查出少报缴费基数2.5万元,冒领养老金2.83万元。

【职业培训】制定实施《淄博市技师培养带动计划》,确立“五年六千”新技师的目标。全年培养高级工以上技能人才5200人,新增技师、
高级技师1221人。 推荐选拔淄博市首席技师30名,表彰有突出贡献技师65名、淄博市技术能手30名。技校招生10692人,其中高级班录取
4033人,均创历史新高。95%以上技校毕业生实现当期就业。连续3年开展技能扶贫工作,全年招生610人。为3.2万名职业技能鉴定合格
人员发放职业资格证书,完成省计划的145%。组织职业技能竞赛活动8次,涉及23个职业工种,参赛选手3000余人。

【劳动关系调整】加强协调劳动关系三方机制建设,市及各区县全部建立劳动关系三方协调机构。开展劳动关系和谐企业与工业园区创建
活动。继续在全市开展劳动合同制度实施三年行动计划,制定《淄博市劳动合同备案管理暂行办法》,启用新的劳动合同文本。重点在全
市建筑业、 住宿和餐饮业开展劳动合同签约行动,新增签订劳动合同人数达7.7万人。至年底,全市有9910家用人单位、49.6万名职工
签订劳动合同,全市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劳动合同签订率达到98%,非公有制企业达到64%。劳动仲裁机构实体化建设全面完成,沂源县、
淄川区、周村区、临淄区、高青县、桓台县、高新区相继成立劳动仲裁院。全市共成立正县级劳动仲裁院1个,正科级劳动仲裁院8个,副
科级劳动仲裁院1个。 围绕打造“阳光仲裁”品牌,开展劳动仲裁制度建设规范年活动,对劳动争议案件从立案、审理、送达、归档等各
个环节进行全面规范。 加强对企业调解委员会的指导, 全市企业调解委员会组建率91%。全年共受理劳动争议案件3238件,时效内结案
3157件,时效内结案率97.5%;涉及劳动者5164人,案件涉及经济标的额9985万元,受理案件调解结案率60%。

【劳动工资管理】继续加强对工资的宏观调控,坚持落实企业工资指导线、劳动力市场工资价位、最低工资标准、人工成本预警预测等制
度。 全年共发布295个职位(工种)工资指导价位,分区县发布非全日制就业从业人员劳动报酬指导价,发布2007年企业工资指导线。对
市属30家工效挂钩企业、2.8万名职工的工资总额进行核算,核定工资总额5.8亿元。全市企业工资历史拖欠问题得到解决。

【依法行政】年内,重点完善劳动保障监察标准化管理模式。制作查处15类常见违法行为标准化执法案例,建立重大复杂疑难案件集体审
议制度,完善“查办分离”办案机制。在淄川、博山两区进行劳动保障监察“属地化”管理试点。先后开展社会保险费征缴、清理整顿劳
动力市场秩序、农民工工资支付专项检查,实施开展劳动用工检查、打击违法犯罪专项行动。全市共检查各类用人单位7892家、涉及劳动
者63.85万人次; 查处各类案件1804件,受理举报投诉1453起,立案专查1314起,结案1255起,时效内结案率100%。通过检查,责令用
人单位补签、 续订劳动合同9.2万份,责令用人单位补缴各项社会保险费6300万元。新扩面参保职工3.28万人,督促用人单位补发拖欠
工资2313万元,取缔非法职业介绍机构91家。强化行政复议监督和纠错功能,全年处理行政复议和应诉案件42件。

【劳动保障信息化建设】 以“金保工程”建设为重点,为全市109家街道(乡镇)劳动保障中心安装“劳动99三版”软件,增强实时办理
求职登记、查询供求信息的功能,增加了办理失业证业务。年内,开通网上申报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用人单位2410家,有1362家实现网上申
报。 开展全市信息数据排查工作,修改基本信息210万条(次)。12333电话咨询服务功能不断增强,全年咨询电话达61334个,其中人工
解答34443个。 淄博劳动保障网站开通网上咨询、百件实事网上办和区县栏目,点击率突破25万人次;新增社会保险查询系统,实现了全
市社会保险缴费、待遇以及医保卡消费、住院用药明细网上查询。(刘志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