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炭工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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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概况】 2006年,全市地方煤矿生产原煤316万吨,百万吨死亡率为1.42,实现年度安全生产目标。全年关闭矿井
12处,接管淄矿集团下放煤矿3处,全市地方煤矿矿井数量减至62处。

【“安全工资制”】2006年,市煤炭工业管理局把规范工资构成,理顺工资体制作为年度重点工作。市、区(县)
煤炭工业管理部门成立由主要领导任组长的工作小组,具体负责实施“安全工资制”。“安全工资制”主要内容:
各区矿业集团公司、各分公司及煤矿管理干部的安全工资占工资总额的50%,职工安全工资不低于35%。“安全工资
制”的实施使安全生产和干部职工的切身利益紧密联系起来,受到省煤炭局表彰,并向全省煤炭系统推广。

【安全生产】制定并严格落实煤矿矿长和总工程师等各项会议制度,稳步推进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建设。将“一通
三防”、防治水、顶板和机电管理等煤矿主要安全隐患编制明细表,每季由矿井逐项进行对照排查,区县煤炭管理
部门审查。将煤炭生产许可证的年检与依法办矿、隐患排查治理、专项整治、安全质量标准化建设相结合,重点加
强对煤炭生产许可证的动态管理。加强对关闭矿井监督检查。组织联合执法检查组,对确定关闭的煤矿进行现场检
查。培训特种作业人员3909人,其中:绞车操作工436人、信号把钩工593人、主提升机司机347人、井下电工364人、
瓦斯检查工271人、爆破工392人、安全检查工256人、班组长326人。

【煤矿安全生产执法稽查】 年内, 市煤炭局细化有关处罚条款,制定《淄博市煤矿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参照标准
(试行)》,要求煤矿对照标准进行整改。2006年,检查矿井308井次,下井检查572井次,平均每人每月下井14次,
查出安全隐患1899条,督促整改1895条,整改率99%。群众举报煤矿安全隐患数量明显增加,全年查处举报27次。

【行政服务中心窗口工作】2006年,市煤炭局行政服务中心窗口对办事依据、条件、数量、程序、期限进行补充和
更新,共受理行政审批892件,其中煤炭生产类83件,煤炭经营类59件,特种作业人员资格证750件,按期办结率达
到100%,群众满意率达到100%。接受各类咨询350余件(次)。(王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