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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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概况】2006年,全市仲裁工作稳步发展。全年受理案件463件,标的额8.91亿元。1月,淄博仲裁委员会被省政府
授予全省优秀仲裁委员会称号。

【仲裁法律制度推行】 全年在媒体发表宣传稿件68篇,编印会刊3期。对淄博仲裁网站升级改造,增强时效性和知
识性, 网站浏览量达3万人次。加强与重点行业、大型企业集团、行业协会组织的联系和协调,使保险企业、金融
企业、房管系统、建设系统、房屋开发企业的合同文本中落实仲裁机构名称工作取得突破性进展。规模以上重点企
业的合同文本落实仲裁机构名称的达到100家。 全年向企业赠送合同文本70万份,达成补充仲裁协议案件56件,举
办仲裁法律培训班29个,培训人员达1000余人次。

【仲裁工作网络建设】年内,先后设立淄博仲裁委员会周村分会和保险行业、建设系统仲裁调解中心。对设立在区
县的办事处进行升级改造,赋予其仲裁调解的职能。出台《淄博仲裁委员会分会管理办法》,规范理顺派出机构的
工作,加强对派出机构的指导、管理和监督。全年派出机构共受理案件24起,并全部结案。

【仲裁工作制度建设】 加强对仲裁员、 办案秘书仲裁活动各项环节的监督,提高仲裁案件的质量。2006年,修订
《淄博仲裁委员会仲裁规则》,完善办案秘书岗位责任制、仲裁员档案管理制度和仲裁员参与办案评价制度。建立
案件回访、案件庭审领导旁听制度,实行裁决书(调解书)核阅制度。全年按期结案率达98%,和解调解率达46%,
平均结案天数为56天。(李红升张珂)

本部类编辑:赵建国

副主编:安永善

校对:杨建明
孟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