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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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概况】2006年,全市法院共受理各类诉讼和执行案件53354件(当年新收),审结和执结53477件(含旧存),同
比分别增长10.77%和10.2%。 其中,市中级人民法院受理各类诉讼和执行案件4444件,审结和执结4394件,同比分
别增长14.71%和13.31%。市中级人民法院连续第六次被省高级人民法院评为先进集体。

【刑事审判】 是年,全市法院共受理一审刑事案件2659件,审结2644件,判处罪犯3719人,同比分别下降8.22%、
9.7%和12.88%。 其中,中院受理123件,审结118件,分别下降8.21%和11.94%。全市继续呈现“重刑少、死刑少、
社会秩序良好”的局面。提请市委专门召开公安、检察、法院、财政、人事等相关部门参加的协调会议,确保死刑
二审案件开庭工作的顺利开展。严厉打击商业贿赂犯罪活动和金融诈骗、偷税抗税、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等严重影响
市场经济秩序的犯罪活动,全年审结各类经济犯罪案件226件,判处罪犯320人,为国家和集体挽回经济损失1868万
元。依法办理减刑、假释案件2858件。

【民商事、行政审判】2006年,全市法院共受理一审民商事案件26507件,审结26620件,同比分别增长4.7%、4.17
%。 其中,市中院受理507件,审结496件,同比分别增长14.19%、12.98%。审理企业破产案件67件,审理知识产权
案件88件。 受理一审行政案件2057件,审结2055件,同比分别增长88.54%和87.5%。其中,中院受理23件,审结23
件。共受理国家赔偿案件14件,审结14件,赔偿款全部协调执行到位。市中院被省高级人民法院表彰为全省法院国
家赔偿工作先进集体。2006年,全市法院民商事案件调解、撤诉率达到59.82%。

【执行工作】全市法院创新执行工作思路,建立健全执行工作社会联动机制、威慑机制、奖惩机制和救助机制,初
步形成党委领导、人大监督、政府参与、政协支持、各方配合、法院主办的解决“执行难”问题的社会格局。建立
执行案件信息管理系统,实现执行案件的资源共享。强化公告执行、委托执行、债权凭证、网上通报,加大执行工
作力度,“执行难”问题得到进一步缓解。集中开展清理拖欠工程款、农民工工资及执行积案等一系列专项执行活
动,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是年,全市法院共受理执行案件18346件,执结18436件,执行标的额13.8亿元,同比
分别增长17.98%、17.89%和84.17%。其中,中院受理411件,执结411件,同比分别增长30.89%和34.75%。

【审判改革】年内,市中院制定《全市法院“十一五”改革规划》和实施方案,确立51项改革内容。全市法院进一
步完善民事诉讼程序的简化形式,试行普通程序、简便审理制度,提高审判效率。探索建立庭前程序,初步统一了
程序事项裁决、证据交换、庭前调解等审前程序与庭审程序的职责分工。制定完善审判流程管理、案件质量考核、
案件督查等规章制度,建立以立案、财产保全、审理、鉴定、裁判、执行等为对象,以立案庭、审监庭为主体,以
案件审限监管、案件质量考核和发回重审、改判案件逐案评析为主要内容,以评查、督办、通报为主要方式的质量
和效率监控体系。推进审判委员会制度改革,成立刑事、行政和民事、执行专门审判委员会,增设专职审判委员会
委员,审判委员会和各专门委员会的监督指导作用得到加强。继续总结推广规范化量刑及刑事被告人救助等改革经
验,“数字化量刑软件”、刑事被告人救助制度等经验分别得到专家和最高法院的高度评价。

【法官队伍建设】 2006年,全市法院共组织各种审判业务培训班15期,培训法官325名。按照“能力出众、政绩突
出、 群众公认、清正廉洁”的干部选拔标准,市法院机关进行了建院以来规模最大的干部选拔调整,任用9名中层
正职、17名中层副职,79人获得提拔重用或职级晋升,市中院领导班子更加年轻化、知识化、专业化。建立健全惩
治和预防体系,实行廉政执法档案和兼职廉政监督员制度,促进了法官队伍廉政建设。

【司法为民】采用公开审判、公开宣判、公开裁判文书、公开审判(执行)信息等办法,明确案件运转过程中的相
关环节,增强法院工作的透明度。继续推行完善法庭立案、网上立案、电子签章、诉讼风险提示、巡回办案、就地
审判等制度措施, 方便群众诉讼。落实人民陪审员制度,将陪审员经费列入年度经费预算。是年,全市132名陪审
员共参与审理案件308件。为经济确有困难的当事人缓、减、免诉讼费358万元。

【基层基础建设】1.基层司法环境建设。建立院领导联系点制度,积极帮助基层法院落实班子协管、人员配备、经
费保障等方面的政策,解决基层难题。对基层法院遇到的阻力较大、干扰较多的案件,采取指定管辖、提级执行等
措施。6月,最高人民法院以简报形式推广淄博市中级人民法院加强基层建设工作经验。2. 人民法庭制度化、规范
化建设。是年,召开全市人民法庭工作会议,就创建“五化法庭”(精神文明规范化、组织建设规范化、审判工作
规范化、管理制度规范化、物质建设规范化)等工作作出具体部署。开展全市人民法庭工作大检查活动,对薄弱环
节进行剖析整改。制定《关于人民法庭立案工作的暂行规定》《关于对“五化”法庭实行动态化管理的规定》以及
定期考核人民法庭庭长制度、巡回办案制度等规章,进一步明确人民法庭工作权限和职责范围,实现动态管理和量
化监管。

【社会治安综合治理】2006年,全市法院开展以“便民诉讼、巡回审判、指导调解、法制教育、社区矫正、和谐创
建”为主要内容的“法官进社区”活动,共派出法官200余人,走访社区、企业、学校等单位近百家,群众近万人。
组织有关人员定期到监所看望在押犯,做好罪犯跟踪帮教工作。与判处“缓管免”的罪犯签订帮教协议,定期开展
社区矫正活动,市法院判处的“缓管免”罪犯无一重新犯罪。全市法院5家单位继续保持“省级优秀青少年维权岗”
荣誉称号。与新闻媒体联办法制宣传节目50余期,10名法官担任着中小学校的法制副校长或法制辅导员。针对社会
管理中存在的问题,提出司法建议120条。(张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