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制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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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立法】组织起草审查地方性法规草案2部,审查完成市政府规章草案6部。制发《淄博市依法行政第四个
五年规划(2006~2010)》;审查规范性文件70件,其中审查市委文件6件,审查市政府规范性文件45件;审查部门
代政府起草的应急预案19件;办理市政府领导《关于对我市燃放烟花爆竹扰民问题》等批示件18件; 组织召开政府
立法征求意见座谈会、协调会50余次。

【政府法制监督协调工作】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工作,组织各区县和市政府部门部分人员集中办公,对执法依据进
行梳理, 共梳理法律148部、行政法规268部、国务院部门规章416部、省地方性法规88部、省政府规章76部、市地
方性法规49部、 市政府规章43部;梳理行政处罚4956项、行政许可396项、行政强制230项、行政确认101项、行政
裁决5项、行政给付20项、行政征收66项、其他类566项,深化了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工作。省政府法制办在淄
博市召开“全省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工作现场会”,推广淄博的经验做法。新华社《国内动态清样》进行了专
版报道,供有关领导干部参阅。组织63个行政执法单位对所负责实施的法律、法规和规章进行梳理、细化,涉及细
化条款的法律、 法规、规章共738部,将2231个带有处罚幅度的条款细化为7295个项;组织63个市级行政执法单位
共建立各项制度392项; 制作了市行政执法机关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标准汇编、制度汇编。组建乡镇法制工作
室、 便民服务中心和中心镇执法中队,组建率均达到80%。全市共建立乡镇法制工作室91个,建立乡镇便民服务中
心78个,建立中心镇执法中队37个。

【行政复议应诉】全市各级政府共依法受理行政复议461件,共办理行政应诉案件220件。其中,市行政复议办公室
依法受理的151件,办理以市政府为被告的行政应诉案件22件;张店区受理行政复议案件10件,办理应诉案件12件;
淄川区受理行政复议案件14件; 临淄区受理行政复议案件18件,办理行政应诉案件5件;周村区受理行政复议案件
12件,办理行政应诉案件6起;博山区受理行政复议案件38件;桓台县受理行政复议案件34件,办理行政应诉2起;
沂源县受理行政复议案件26起,应诉案件9起;高青县受理行政复议案件4件。

【法制宣传培训】 共刊发信息或宣传文章240条次。其中,在《人民日报》《法制日报》《大众日报》等省级以上
媒体刊登稿件55篇;在《淄博日报》等市级报纸刊登稿件39篇;在《淄博工作》等刊物刊登理论文章9篇;在电台、
电视台播发稿件17条;组织了首届全市十大优秀行政执法人员评选活动; 编写了《公共法律知识教程》,培训新增
行政执法人员1920名,培训在岗行政执法人员8300余名。

【行政许可服务】年内,市行政服务中心共接待群众咨询5000余人次,受理各类行政服务事项78650件,办结79043
件, 按期办结率达到100%,集中收费18228.1万元。张店区受理审批和服务事项26649件,淄川区受理65504件,博
山区受理21365件,周村区受理4584件,临淄区受理25430件,桓台县受理68000件,沂源县受理24824件,高青县受
理51945件,高新区受理10721件。按期办结率均达到100%。(周洪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