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人民群众所办12件实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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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扩大实施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提高农村居民医疗保障水平。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已扩大到5区1县、25个
乡镇, 覆盖人口达到210.24万人, 参合农民达188.81万人,参合率89.81%。共筹集新农合医疗基金8199万元,有
181.73万人次享受合作医疗补助,补助金额5148万元。
二、 实施村村通自来水工程,解决群众饮水安全问题。全市共投入资金1.43亿元,新建了176处工程,解决了
502个村、40.15万农村群众的饮水安全问题。全市农村自来水普及率达到88.7%。
三、 加快食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保障食品安全。组织试点企业已达500余家,开展食品安全信用知识培训,
指导帮助企业积极推行食品安全质量追溯制度和公开承诺制度;开展食品安全信用评价活动,加大对违法企业的监
管力度;重点对蔬菜50个品种进行追踪检测。建成了淄博食品安全网和淄博市食品安全信息系统,市、区县共设31
个网络终端。 强化基层食品安全监管网络建设,全市84个乡镇、23个街道办事处均建立食品药品监管所,配备了
137名专职监管助理员,聘请了1520名村信息员。
四、建设农村社区综合服务中心,为农村居民生产生活提供综合服务。全市已初步建成运营的服务中心达到53
家。年内已验收49家,共投资2142万元,新增营业面积31800平方米,增设体育健身器材256台(套),设立图书阅
览室51个,卫生室或药店37个;辐射村庄212个,受益农民达49.5万人。
五、 实施农村贫困残疾人安居工程, 为无房特困户盖了新房。年内多渠道投入资金1018万元,全市统一标准,
为500户农村贫困残疾人修建了住房,80个乡镇的829名残疾人受益。
六、培育“三绿工程”示范点,推动绿色生产和消费,提高居民副食品消费质量。年内采取多项措施,鼓励扶
持企业实施绿色采购计划,积极营造绿色购物环境;加大市场监管制度建设,推动绿色市场认证工作。“三绿工程”
达标企业41家通过验收,其中:绿色无公害食品配送中心3个、绿色批发市场1处、绿色超市10个、提升改造绿色超
市3个、绿色专柜23个、三星级畜禽屠宰机械化加工企业1个。年内共建成绿色蔬菜基地11.8万亩、绿色蔬菜产品加
工生产线3条、绿色蔬菜配送中心3处、绿色蔬菜专柜19处。
七、实施有线数字电视“村村通”工程,丰富广大农村群众精神文化生活。年内市广电总台(局)投资5000万
元搭建起双向数据业务骨干网, 投资1.8亿元完成全市广电主要干线、区县支干线网络建设和改造工程。对有线数
字电视前段系统进行升级改造,实现城乡一体化的网络结构,提升农村网络的质量。全部完成直管乡镇自然村的工
程建设。数字电视整体转换用户超过33万户,改造后的村用户重新收看率明显提高。
八、建设市特殊教育中心,改善提高特殊学生受教育条件。年内开展前期工作,先后办理了项目选址意见书、
规划用地许可证、环境影响评估报告等,上报了解决用地指标请示,起草了招标意见书。
九、建设市老年公寓,开展社会养老示范,促进老年福利事业发展。年内开展前期工作,先后进行了项目可行
性论证、立项、用地规划等,上报了解决用地指标请示。
十、强化城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公共卫生服务功能,为居民提供基层卫生保健服务。重点抓好张店区省级示
范区建设,开展社区卫生服务网络建设和社区居民健康教育,进一步加强社区卫生服务内涵建设。全区已建成社区
卫生服务机构57处,其中社区卫生服务中心7处,服务站50处,覆盖率达87%以上。开展居民健康调查20.7万人,为
50岁以上老人免费健康查体9.1万余人,建立居民健康档案10.7万份。
十一、出台管理办法,加强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改善城市空气质量。加强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工作的法规和
制度建设,印发了有关文件,《淄博市机动车排气污染管理办法》定稿。加强在用机动车排气污染监督管理,在全
市实施机动车排气简易工况法检测制度。加大城市运营车辆油改气和双燃料改造力度。张店地区出租车双燃料改造
已完成80%;大型公交车辆改造双燃料车120辆投入运营,张店地区改造数量已近40%。
十二、 建设市垃圾焚烧发电厂和4个区县的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厂,切实搞好城市垃圾的污染防治。研究
制定《淄博市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管理办法(草案) 》 。 投资2.5亿元,建设中心城区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日
处理1000吨, 服务于张店、周村、高新区和桓台县,主体工程基本完成。建设淄川、博山、临淄、高青4个区县的
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已初步确定工程选址,拟定了建设方案。(王学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