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口和计划生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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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概况】 至年底,全市总人口4181260人,已婚育龄妇女886093人。出生人口35754人,人口出生率为8.6‰,同比
下降0.7个千分点, 人口自然增长率为2.6‰,同比下降0.6个千分点;合法生育率99.4%,同比提高0.3个百分点;
女性初婚26091人,同比增加2361人,女性初婚晚婚率87.7%,同比下降0.7个百分点;节育手术总量为49176例,同
比减少5816例;长效避孕措施比重85.6%,同比增加0.5个百分点;综合节育率为89%,计划生育统计合格率在95%以
上。
年初,召开全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会议,表彰2005年度完成目标责任的先进单位。市长刘慧晏与各区县、高新区
以及27个市直部门主要负责人签订2006年度《人口与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书》。10月,在省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
党政线、基层线考核中,淄博市取得全省党政线考核第一名、基层线考核第二名。沂源县、高青县被省委、省政府
授予山东省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先进县。至此,全市五区三县全部创成省级优质服务先进区县。山东省人口和计划生
育委员会在淄博市召开全省计生系统反腐倡廉暨纠风工作现场会。年内,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被市委、市政府
评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先进单位。

【依法行政】是年,组织力量对现行行政执法依据、行政处罚规定进行梳理。制定《淄博市计生委行政处罚自由裁
量权参照执行标准(试行)》,对现行法律、法规和规章中不同程度的违法行为处罚相关条款逐条进行研究细化。
制定《关于在深化户籍管理制度改革中做好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意见》,市政府办公厅予以转发。制定《关于开
展计划生育便民维权活动的实施意见》,在全市开展计划生育便民维权活动。完善持证上岗制、服务准入制、执法
责任制和过错追究制。建立健全执收执罚监察机制,全面杜绝乱收费、乱罚款现象。推行政务公开,全市所有行政
村全部设置计划生育公开栏,对群众关心的敏感问题,及时向社会公布,做到公开、公正、透明。市、区(县)聘请
社会监督员, 积极参加“阳光政务热线”,加强对工作落实情况的监督,行业作风明显好转,群众满意率达98%以
上。加强与法院的配合,社会抚养费征收到位率达85%。

【科技工作】是年,临淄区开展的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工程项目顺利通过省终期评估验收。组织第四批计划生育优质
服务乡镇、优秀服务站考核评估验收工作,博山区城东办事处等23个乡镇、办事处被评为全市计划生育优质服务乡
镇、 办事处,淄川区峨庄乡等4个乡镇服务站被评为全市计划生育优秀服务站。开展计划生育科技执法检查,清理
清查药具市场。对免费避孕药具进行专项整顿治理。年内,全市共鉴定病残儿212人,符合标准人数为181人,鉴定
符合率85.38%。 对全市330多对已婚未生育的育龄夫妇进行了不孕不育症鉴定。与市卫生局联合下发《关于开展对
使用B超和其他有关性别鉴定技术设备监督管理情况进行专项检查的通知》,各区县计生、卫生部门联合进行检查。
对桓台县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情况进行专项督查。 加强各级服务站配套建设,为15个乡镇服务站配备便携式B超。
推广新型节育器新技术, 举办宫颈癌DNA筛查和新型节育器推广培训班、新型宫内节育器推介会。加强计划生育技
术人员教育,印发《计划生育技术服务人员学习资料》,先后举办两期计划生育技术服务人员培训班。科技工作不
断创新,在全省人口和计划生育科学技术大会上作典型经验介绍。制定下发《关于加强计划生育技术服务体系和标
准化建设的通知》,推进全市服务站的形象规范化建设。

【考核制度建设】严格落实人口目标管理责任制,继续加大对各区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考核力度。对完成人口
目标责任的8个区县、 高新区及25个市直部门进行表彰奖励。对26个乡镇、办事处,45个村、社区和单位进行两轮
督察,针对存在的薄弱环节,向区县主要负责人进行反馈,对重点问题下发督办通知,限期整改。进一步完善“督
察-督办-通报-反馈”制度。采取多种形式,严格落实“一票否决”制度。年内,市人口和计划生育领导小组对
出现重大问题的3个乡镇、63个村、社区和单位实行“一票否决”。

【城市及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年内,按照省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春节期间开展流动人口管理服务工作实施方案》
的通知要求,对全市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进行了清理清查。对全市22个计划生育“十佳”社区进行通报表彰。按
照省直9部门《关于在全省开展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服务年活动》 通知要求,成立领导小组和相关机构,细化工
作措施,部门间建立联络员、联席会议、督查和评估验收四项工作制度。召开全市城市社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会
议,对社区管理员制度做出全面部署,各区县出台社区管理员机构、队伍及待遇等文件,其中张店区、临淄区、桓
台县、沂源县财政拨专款足额落实待遇。全市共配备社区管理员3584名。至年底,全市流动人口已婚育龄妇女信息
已提交到新版信息管理平台, 并全部进行了数据修正和审核。全市624个住宅小区、16000多个法人单位、10447栋
楼房、196543名已婚育龄妇女,按照属地化的原则统一纳入管理,并为9297名解除劳动关系的人员办理了移交手续。
625家企业落实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240家企业落实独生子女父母退休后一次性加发30%养老补助。

【利益导向机制和社会保障机制建设】 年内, 在全面落实国家、省有关奖励政策的同时,继续抓好市政府出台的
《关于设立人口与计划生育公益金的意见》《关于淄博市单位法定代表人计划生育责任制暂行规定》等一系列政策
规定的落实。全市农村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在高青县、沂源县、淄川区、张店区实行财政统筹,由金融机构以“直
通车” 方式发放。全市每年700多万元的农村育龄妇女和流动人口育龄妇女基本项目的技术服务费,全部由市、区
(县)两级财政负担。城市困难企业及下岗、失业、无业、自谋职业人员的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全部列入区县财
政预算。全市建立职工生育保险制度,对实行晚婚晚育的企业女工在休产假、生育津贴、报销生育费等方面给予奖
励优惠。 237名农村独女享受升高中、中专加10分录取的待遇。346户农村独女家庭以高出当地最低生活保障线20%
的标准享受到低保。全市退出二孩生育指标的妇女及子女分别享受免费健康查体和计划免疫,1300对退出二孩生育
指标的夫妇全部领到1000元以上的奖励。全面实施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有6362人享受到每人每年
600元的奖励扶助金。开展计划生育公益金救助活动,346户特困家庭得到及时救助,领取救助金34.6万元。各涉农
部门与计划生育协会积极开展计划生育“三结合” 工作, 为计划生育家庭提供致富信息5000多条,安排帮扶资金
200多万元,落实致富项目319个。

【计划生育协会工作】 年内,制定下发《关于加强基层计生协会员之家建设的意见》,90%以上的合格村协会建成
符合标准的会员之家。组织开展“协会服务拓展年”活动,明确以抓组织创新和队伍建设、开展“生育关怀”行动、
搞好村(居) 民自治工作及开展经常性、群众性的宣传服务活动为重点的活动内容。在“5·29”计生协会会员活
动日、社会科学普及周活动、“7·11”世界人口日、“10·28”男性健康日、“12·1”预防艾滋病日期间,组织
各级协会开展宣传活动。各区县计划生育协会落实机构、编制、人员和经费,村级协会建会率达100%;企业、市场
流动人口协会建会率达78%,会员人数达418267人;协会知晓率达90%以上。

【宣传教育】是年,成立人口早期教育领导小组,制定《关于在全市开展人口早期教育工作的意见》,举行人口早
期教育大型报告会,编辑出版《婴幼儿早期教育必读》,启动“全市百名儿童健康成长跟踪工程”。与市委宣传部
等13个部门联合开展冬春季人口和计划生育集中宣传服务活动,为群众进行健康查体、提供咨询服务70余万人次,
帮扶计划生育困难户4000余户,赠送药品、现金、衣物、食品等达40余万元,发放各类计划生育宣传品20余万份。
以“关爱女孩与社会性别平等”为主题,开展“关爱女孩行动在淄博”大型新闻采访宣传活动。组织“广州眼镜直
通车杯”全市关爱女孩知识竞赛,参加竞赛活动的干部群众达37.2万人次。组织成立“婚育新风”演出队86支,组
织群众自编自演以计划生育为题材、反映时代风貌的节目295个,下乡进村演出467场次。结合新农村建设,对人口
文化大院(俱乐部)实行星级动态管理,首批评估验收106个基层人口文化大院(俱乐部),有100个单位分别达到一、
二、三星级标准。广泛开展教育培训活动。各级培训育龄妇女70万、计生干部3000人次,培养中专毕业(函授)村
计生主任423人。 编写基层人口学校培训教材——《育龄夫妇培训手册》,与省计生宣教中心联合拍摄制作《生殖
道感染防治》VCD科教片和专题片《“连心桥”——“上门告知”在淄博》,向育龄群众发放计划生育知识VCD光盘
和婚育新风知识袋。(高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