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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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概况】2006年,市场物价运行平稳,居民消费价格总指数为101.1%,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同比上涨1.1%,比预期
调控目标3%低1.9个百分点, 价格调控工作取得显著成效。在构成居民消费价格总指数的八大类商品(服务)中,
除衣着类、 交通和通讯类价格下降以外,其他各类价格均呈上升态势。从全年的价格运行走势看,除1月份因春节
等节日性因素导致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上涨2.2%外,其余各月份均保持小幅增长态势。

附:2006年居民消费价格指数表(以2005年为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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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别 │全年平均 │变动幅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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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民消费价格总指数 │101.1 │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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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类 │103.2 │3.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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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酒及用品类 │102.0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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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衣着类 │95.6- │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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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用设备及维修类 │101.5 │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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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保健和个人用品类 │100.6 │0.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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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和通讯工具类 │98.4 │-1.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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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娱乐教育文化用品及服务类 │100.1 │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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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住类 │104.4 │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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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价格监管】一是围绕年度价格调控目标,按照“适度、稳妥、择重、衔接”的原则,妥善处理改革、发展、稳定
的关系,科学把握调价方案出台的时机、力度和节奏,及时疏导水价、电价、运价、成品油等价格矛盾,缓解价格
结构性调整对市场物价上涨的压力。二是加强价格监测工作,在加强科学布点、定期监测、责任到人等监测报告制
度的基础上,完善价格波动应急预案,提高对市场价格波动等突发事件的反应能力。11月初,市物价局针对粮食价
格迅速上涨的情况,及时向市政府报送《淄博市场近期粮食价格迅速上涨》的信息,并逐级转报国务院办公厅,为
国家出台稳定粮食价格决策提供了重要依据。 年内,发出价格监测和建议报告200余份。三是从加强市场价格监管
入手,深入开展价格服务进万家和价格诚信评比活动。进一步完善价格收费公示制度,多次召开价格政策提醒会,
加大对乱收费和价格欺诈、哄抬价格等市场不法价格行为的查处力度,规范市场价格行为。四是加强价格宣传和政
策公告工作,全年在市级以上新闻媒体发稿50多篇,并通过《山东价格政策月刊》和市物价局网站及时宣传物价政
策,引导消费者树立正确的消费观念,避免市场物价出现大的波动。

【价格改革】积极推进以节水为核心的水价改革。自1月1日起,在全市实行用水超计划累进加价制度,将高青县富
源引黄供水有限公司供水价格由原来的每立方米0.24元提高到0.36元,明确了市自来水公司少用黄河水后上缴差价
标准由每立方米1元调整为0.94元。 进一步完善电价政策。在实现五区城乡用电同网同价的基础上,根据国家发改
委和省物价局的文件精神, 对淄博热电集团、辛店电厂等单位的上网电价进行调整,销售电价平均提高2.61分/千
瓦时,居民生活用电提高0.69分/千瓦时。6月24日,市政府印发《关于收取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有关问题的通知》,
将现行有关单位收取的开口费、开户费、增容费等一律废止,统一归并为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落实成品油价格改
革措施。 对全市汽、柴油价格进行调整,公布调整后的最高零售价格;根据油价上涨情况,对全市711条线路车票
价进行调整,平均上调10%;按照适当调价、政府补贴、清费治乱的工作思路,4月20日,对出租车客运价格进行调
整;适当上调车用压缩天然气价格,建立车用天然气和汽油价格联动机制(如遇成品油价格调整,车用压缩天然气
价格按93#汽油调价额的80%随同调整)。

【成本调查监审】为提高定价的准确性、合理性,对淄博热电有限公司等的蒸汽、供热、电力价格,淄博市中医院
等的部分自制药剂价格,淄博市公共汽车公司新线路车运营成本和市自来水公司供水成本、淄博市太河水库管理局
向淄川一干渠非农供水成本等进行定价成本监审。年内,共出具6份监审报告,核减企业不合理成本845万元。开展
小麦、玉米、棉花、生猪等农产品成本和农民种植意向及收益调查,并将相应的成本价格收益分析资料通过新闻媒
体、政务信息、物价网页等形式及时向农民进行通报。

【收费管理】 收费年审工作。年内,会同相关部门对市属以上442个单位2005年度的收费情况进行年审,审验收费
许可证579个,审验收费金额56.89亿元,审验率达99%。
教育收费管理。对淄博耀南外语学院等8所民办学校的收费标准进行批复;提出中小学住宿费整顿规范的初步建议,
调整部分高等院校学生公寓收费标准;在严格审验的基础上,对市政府法制办公室举办的行政执法人员法律培训班
等46个培训班收费标准进行了批复。
规范医疗服务价格行为。组织对淄博中心医院等医疗单位的医疗服务价格成本调查,制定了社区卫生机构、乡镇卫
生院等无住院病床医疗机构的医疗固体废物处置费收费标准。
物业服务收费和经济适用房价格管理。 对12个小区的物业服务收费标准进行批复或备案管理,对温馨家园等5个小
区约计31万平方米的经济适用住房价格进行批复。制定出台有线数字电视收视费标准,规范超限车辆停车服务费、
旧机动车交易服务费、价格评估费标准,适当上调鲁山森林公园等门票价格,制定出台《淄博市民用建筑人防工程
异地建设费试行标准》。
清理收费文件。对近年下发的收费文件进行认真清理,集中废止了18个收费文件。

【关注民生价格】年内,认真办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建议和提案,取消实行多年的区与区之间打固定电话按长
途收费的政策、机动车道路交通违法行为拍照通知单费临时标准和煤气表更新维护费标准等,年可减轻企业和群众
负担1.2亿元。 为保护被征地农民的利益,提出提高地面附着物补偿标准调整方案,报经市政府同意后报省审批。
为减轻出租车业者负担,取消向出租车主收取的公路客运附加费、治安联防费等。进一步加强药品价格管理,对医
疗机构销售药品实行顺加作价,药价降低9.1%;核定237个品种规格的中标药品临时零售价格,降价幅度为20%;降
低150多种药品价格, 减轻群众看病就医负担。两次参与市纠风办组织的“政风行风热线”直播活动,局领导上线
接受群众咨询、投诉,及时解决群众反映的价格与收费问题。

【监督检查】全市物价系统先后组织开展了教育、卫生、公安、交警、交通、电信系统收费和电力价格、成品油价
格、公用事业价格等专项检查,共查出价格违法案件178起,查处违法所得938.24万元,实施经济制裁691.44万元。
其中,退还用户234.21万元,没收违法所得450.13万元,罚款7.1万元。加强价格举报投诉查处工作,以“12358”
价格举报电话为平台,全年共受理价格举报443起,立案查处129件,实施经济制裁9.1万元,退还消费者22.8万元,
群众投诉案件的查结率达到99.8%。对市公共汽车公司和张店大众出租车公司1路直达车擅自提价的违法行为通过媒
体进行公开曝光。组织开展了纪念“12358”价格举报电话开通5周年系列宣传活动。

【价格鉴证】 开展涉案物品价格认证工作。全年完成价格鉴定业务110件,标的额2500万元;完成车损、路损价格
认证7500余件, 标的额4500余万元;完成抵押贷款标的物价格认证5000件,标的额9亿元。在全省率先成立淄博市
价格鉴证评估协会,建立淄博市价格鉴证网,研制开发了淄博市道路交通事故车物价格鉴证系统和淄博市道路交通
事故损失认证价格处理系统。

【价格听证】3月31日,召开调整公路客运票价和出租车运价听证会,对公路客运票价进行了合理上调。7月11日,
召开制定征地地面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听证会,广泛听取社会各界特别是乡镇、村民委员会和农民的意见,拟定
征地地面附着物补偿标准的初步方案,报经市政府同意后报省审批。12月下旬,召开高青、沂源两县出租车降低起
步价标准听证会,其中沂源县出租车起步价由现行的6元/3公里调整为3元/2公里。(齐晓冯路平)
淄博市征地地面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听证会(市物价局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