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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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概况】 2005年,全市法院共受理各类案件48166件(受理数指当年新收案件数),比上年
上升2608%, 审结和执结48526件(含旧存),上升2351%。其中,市中院新收各类案
件3874件, 审结和执结3878件, 分别上升876%和772%。先后开展“司法能力建设年”
“基层建设年”和“规范司法行为、促进司法公正”专项整改等活动。是年,市中级人民法
院连续第五次被省高院评为先进集体,被最高人民法院评为全国法院国家赔偿工作先进集体。

【刑事审判】2005年,全市法院受理各类一审刑事案件2897件,审结2928件,判处罪犯4269
人, 分别上升1011%、146%和26%,判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至死刑的474人。其中,市中
院受理134件,审结134件,同比分别上升6543%和6341%。依法审理了原齐鲁石化股份
有限公司催化剂厂厂长王斌贪污、受贿、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案,艾莱克斯、朴熙善等外籍
人员信用卡诈骗案等一批经济犯罪案件。 结合审判工作,提出司法建议200余条。严格执行
惩办与宽大相结合的刑事政策,对2592名认真改造、确有悔改或立功表现的罪犯依法予以减
刑、假释。

【民商事、行政审判】是年,共受理一审民商事案件25316件,审结25554件,标的额3441
亿元,分别上升2607%、224%和1513%。其中,市中院受理444件,审结439件,分别
上升8049%和7352%。 审理国有企业破产案件47件,标的额1354亿元,并积极协助有
关部门做好企业重组和职工安置工作。加大对知识产权和知名品牌的保护力度,依法受理、
审判知识产权案件81件。发挥民事审判的保护职能作用,对涉及妇女儿童、老年人、军人军
属以及进城务工人员等特殊社会群体的案件,建立“绿色通道”,优先审理和执行。全年受
理一审行政案件1091件,审结1096件,分别上升2613%和2328%。其中,市中院受理27
件,审结27件。案件涉及城市规划、房屋拆迁、治安处罚、土地征用等。全面开展国家赔偿
工作,办理国家赔偿案件5件,使蒙受冤屈的公民获得司法救济。

【执行工作】创新执行工作机制,依法规范查封、扣押、冻结、评估、拍卖、变卖财产等行
为,运用委托执行、提级执行、指令执行等方式,努力提高案件执结率。开展“规范执行行
为,促进执行公正”专项整改,在全市法院执行队伍中开展以自查、反思、剖析、整改为主
要内容的“四整顿”(整顿组织、思想、纪律、作风)活动,建立起一套预防和监督并重的
执行工作长效机制。集中开展清理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等一系列专项执行活动,保障当
事人的合法权益。年内,全市法院共受理各类执行案件15550件,执结15638件,同比分别上
升3514%和3219%, 执行标的额749亿元。其中,市中院受理314件,执结305件,同比
上升1295%和1213%。

【审判改革】一是深化审判方式改革,继续推行、完善庭前证据交换,“判后释法”,减刑、
假释公开审等做法。进一步规范调解工作,形成庭前、庭中、庭后调解的立体化调解机制。
年内,全市法院民商事案件调解撤诉率达6496%。探索以电脑为科技辅助手段的规范化量
刑改革,增强量刑的科学性和规范性,得到上级法院的肯定。《实施规范化量刑的调查报告》
被最高法院评为全国法院优秀调研成果一等奖。二是推进审判组织运行机制改革,继续探索
建立青少年犯罪、交通肇事、小额债务等相对固定的专业合议庭,落实合议庭、独任审判员
审判负责制,对合议庭的组成、职权以及监督管理等进行规范。改革和完善审判委员会制度,
有条件的基层法院在审判委员会下设立专业审判委员会,保障审判委员会工作机制的高效运
行。三是完善审判管理机制改革,规范和完善审判流程管理机制、立案工作管理机制、执行
工作管理机制、人民陪审员制度等,不断提高审判和执行工作效率;进一步规范涉诉信访,
建立和完善源头治理机制、社会稳定预警机制、排查调处机制、应急处置机制、信访考核机
制、 责任追究机制等6项机制,法院审判、执行工作逐步走上制度化、规范化、现代化的轨
道。

【法官队伍建设】加强司法能力建设,不断提高法官业务素质和实际司法能力。建立能力评
价标准,完善岗位目标管理,把晋级晋职、考核奖惩与工作实绩相结合,激发法官及其他工
作人员提高自我能力的主动性。建立法官廉政档案和业绩档案,对法官司法行为实行动态监
督,促进廉洁、公正、高效、文明等良好司法风气的形成。倡导法院文化建设,涌现出张店
法院城东法庭庭长安丽、高新区法院院长鹿奉俊等先进典型。是年,全市法院共有14个单位
立功,192人次受到嘉奖,26人次分别荣立一、二、三等功,4人受到最高法院表彰。

【审判监督】完善案件质量监督、控制体系,对二审改判发回、指令再审、再审改判发回案
件实行逐案评析、通报制度。全年共受理各类二审案件2789件,审结2783件;受理再审案件
217件,审结173件。依法接受检察机关的法律监督,共审结各类抗诉案件44件。办结各级领
导及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交办的来信来件287件,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旁听案件90余次。
贯彻落实《关于完善人民陪审员制度的决定》 ,依法提请市人大常委会任命人民陪审员132
名。是年,共有人民陪审员106人次参与审理各类案件170件。开展信访工作“四无”(无赴
省进京上访、无集体到市上访、无矛盾激化事件、无信访积案)活动,全年共处理来信来访
4304件次,一批上访老户息诉罢访。

【基层基础建设】在全市法院开展“基层建设年”活动,先后两次分片召开全市法院加强基
层建设现场交流会议,对各基层法院及所属人民法庭建设和管理、各项审判、司法为民工作
情况和落实各级党委有关文件情况等进行督导检查,全市基层法院基础建设、落实法官职级
待遇、审判机制改革等项工作都取得新的进展。发挥人民法庭身处基层一线的优势和职能,
采取法庭代为立案、巡回办案等措施,开办“假日法庭”“集市法庭”,有条件的案件实行
即收即审即结。开展创建“五化法庭”(设置规模化、建设标准化、审判规范化、管理制度
化、装备现代化)活动。截至年底,全市25处法庭中有24处通过省法院“五化法庭”验收,
淄川区法院杨寨法庭获全国优秀人民法庭称号, 博山区法院崮山法庭等3处法庭获全省优秀
人民法庭称号。(张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