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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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淄博市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 会议于1月27~31日在张店举行。本届人民代
表大会代表共407名,因事因病请假30名,出席会议的代表377名。会议听取并审议了市长刘
慧晏所作的《政府工作报告》,审议了市计委主任庄鸣所作的《关于2004年国民经济和社会
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05年计划草案的报告》、市财政局局长郭利民所作的《关于2004年财
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05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听取并审议了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周继烈
所作的《淄博市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市法院院长林春明所作的《淄博市中级人民法院工
作报告》、市检察院检察长马爱国所作的《淄博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并通过了关于上
述报告的决议。会议补选薛安胜为淄博市第十二届人大常委会副主任。

【重要会议】 一、市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会议于1月13日在张店举行。会议听
取和审议了市政府关于市十二届人大二次会议代表所提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情况的汇报,
市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补选代表的代表资格审查报告。听取了关于市十二届
人大三次会议主席团和秘书长名单(草案)、关于市十二届人大三次会议列席人员范围决定
(草案)的说明,审议了相关的名单、决定、报告草案。会议经过表决,通过了市十二届人
大三次会议议程(草案)、市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草案),通过了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市十
二届人大三次会议列席人员范围的决定。
二、 市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会议于3月11日在张店举行。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
政府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贯彻实施情况的汇报,听取了市人大常委会人事代表工
作室关于《淄博市人大常委会授予功勋市民称号的办法(试行)(草案)》的说明,审议了
相关的法规文本和人事任免材料。会议经过表决,通过了《淄博市人大常委会授予功勋市民
称号的办法(试行)》和人事任免事项。
三、 市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会议于4月15日在张店举行。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
政府关于《淄博生态市建设规划》情况的汇报、关于《淄博市碧水蓝天行动计划》情况的汇
报,市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马忠堂代表资格终止的报告;听取了市人大常委
会人事代表工作室关于《淄博市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述职工作办法(试行)(草案)》的说明,
审议了相关的办法、决议、决定草案。会议经过表决,通过了《淄博市人大常委会关于批准
〈淄博生态市建设规划〉的决定》《淄博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在全市实施碧水蓝天行动计划的
决议》和《淄博市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述职工作办法(试行)》。
四、 市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会议于6月21~22日在张店举行。会议听取和审议
了市政府关于2004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报告,关于2004年财
政决算的报告;听取了市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关于市政府2004年财政决算的审查报告,市人
大法制委员会关于《淄博市城市绿化条例(草案)》修改情况及审议结果的报告,审议了相
关的地方性法规草案;听取和审议了市科技局、市林业局、市统计局主要负责人的述职报告,
并进行了评议和测评。会议经过表决,通过了《淄博市人大常委会关于批准2004年市级财政
决算的决议》《淄博市城市绿化条例》(该条例待省人大常委会批准后公布)。
五、 市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会议于8月23日在张店举行。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
政府关于2005年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关于2005年上半年财政预
算执行情况的报告,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机械化促进法》贯彻实施情况的汇报;听取
了市人大农业与农村委员会关于《淄博市农业综合开发条例(草案)》情况的说明,审议了
相关的地方性法规草案;听取了有关人事任免报告和政府部门拟任命人员的供职报告。会议
经过表决,通过了相关的人事任免事项。
六、市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次会议。会议于10月25~26日在张店举行。会议听取和审议
了市政府关于“四五”普法“三五”依法治市工作情况的汇报、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
病防治法》贯彻实施情况的汇报、关于《山东省民族工作条例》贯彻实施情况的汇报,听取
和审议了市民政局、市环保局和市体育局主要负责人的述职报告,听取了市政府关于《淄博
市烟草专卖管理办法(草案)》的说明,审议了《淄博市烟草专卖管理办法(草案)》,对
市民政局、市环保局和市体育局主要负责人的述职进行了评议和测评。
七、市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会议于12月20~21日在张店举行。会议听取和审
议了市政府关于“供排水一体化经营”议案办理情况的汇报;听取了市人大法制委员会关于
《淄博市农业综合开发项目管护办法(草案)》《淄博市烟草专卖管理办法(草案)》修改
情况和审议结果的报告,听取了市政府关于《淄博市国土绿化条例(草案)》《淄博市专利
管理条例(草案) 》的说明,审议了相关的法律文本;听取和审议了关于终止强平生等6名
代表代表资格的报告、关于提请补选省人大代表的报告和有关人事任免报告;审议了市人大
常委会关于召开市十二届人大四次会议的决定(草案)。会议经过表决,通过了《淄博市农
业综合开发项目管护办法(草案)》《淄博市烟草专卖管理办法(草案)》(两项法规待省
人大常委会批准后公布);通过了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召开市十二届人大四次会议的决定;通
过了人事任免事项。会议补选刘忠泉为省十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

【重要决议、决定】一、市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通过《关于淄博市第十二届人民
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列席人员范围的决定》。
二、市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通过《关于在全市实施碧水蓝天行动计划的决议》。
三、市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通过《关于〈淄博生态市建设规划〉的决定》。
四、市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通过《关于批准淄博市2004年市级财政决算的决议》。
五、市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次会议通过《关于批准市政府“张店至博山城区快速通道”
工程项目贷款的决定》。
六、市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通过《关于召开淄博市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
次会议的决定》。

【地方立法】年内,经省人大常委会批准,市人大常委会颁布了地方性法规《淄博市城市绿
化条例》。

【法律监督】市人大常委会会议、主任会议、专门委员会会议先后听取审议了市政府及有关
部门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机械化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
国职业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和《山东省民族工作条例》《淄博市资
源综合利用管理办法》等16部法律、法规贯彻执行情况的汇报,充分肯定了执法所取得的成
绩,提出了进一步加强执法的意见和建议。同时,采取视察、执法检查等多种形式,对《中
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和
《淄博市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 等13部法律法规的贯彻实施情况进行监督, 督促
“一府两院”和有关部门依法行政、公正司法,保证各项工作在法制轨道上健康发展。常委
会第二十次会议听取审议了市政府关于“四五”普法和“三五”依法治市情况的汇报,提出
了进一步提高认识、完善机制、加强指导等意见和建议。

【工作监督】常委会依法对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实施监督,先后听
取审议了市政府《关于2004年市级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报告》《关
于2004年财政决算的报告》《关于2005年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
《关于2005年上半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作出了《关于批准淄博市2004年市级财政
决算的决议》。常委会利用召开主任会议和专门委员会会议听取汇报、组织视察和调查、到
有关部门走访和检查指导等形式,对关系全市改革、发展、稳定中的重大事项实施监督,先
后听取审议了市政府及有关部门关于“十一五”规划纲要草案、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
创建园林城市进展情况、农村体育“五个一”建设、外事工作等21项工作汇报和市法院关于
加强全市法院基层建设情况的汇报、市检察院关于人民监督员制度试点工作情况的汇报,督
促“一府两院”及有关部门依法行政、公正司法。为支持和促进“一府两院”的工作,常委
会组成人员和主任会议成员先后对孝妇河流域综合治理工程、发展循环经济工作、“村村通
油路”和“村村通客车”工作、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教育督导工作、旅游业
发展等进行了视察和检查指导。 4月,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听取审议了市政府关于《淄博生
态市建设规划》和碧水蓝天行动计划情况的汇报,作出了《关于批准〈淄博生态市建设规划〉
的决定》和《关于在全市实施碧水蓝天行动计划的决议》。常委会以“关注碧水蓝天、聚焦
生态淄博” 为主题,牵头组织开展了3次“淄博环保世纪行”活动,把人大监督与舆论监督
结合起来,取得了较好的效果。

【依法行使任免权】年内,市人大常委会依法任免、决定任免、批准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
31名,其中任职15名,免职16名。同时,继续坚持对拟任命人员进行法律知识考试和供职报
告制度。

【信访工作】 全年共受理人民来信565件(次),接待来访4852人(次),区别不同情况,
依法进行了妥善处理,维护了公民的合法权益。

【代表工作】一、议案办理工作。对代表在市十二届人大二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将市自来
水公司与污水处理公司、市引黄供水公司合并实行供排水一体化经营的议案》,常委会第二
十一次会上听取审议了市政府关于该议案办理情况的汇报,要求政府进一步做好有关工作,
把市人大常委会关于该议案的决定落到实处。
二、办理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市十二届人大三次会议期间,代表共提出建议、批评和意
见126件。 闭会之后,常委会及时将这些建议、意见转交“一府两院”和有关部门办理,并
对办理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有关部门对代表提出的建议、批评和意见在规定的时间内办理
完毕并答复了代表。闭会期间代表提出建议、批评和意见16件,常委会也及时转交有关部门,
并抓紧催办,全部办结并答复了代表。
三、加强同代表的联系工作。常委会组成人员、各专门委员会和常委会各工作机构利用走访、
寄送材料和信件、参加代表小组活动、召开座谈会等形式保持了和代表的经常性联系。同时,
对常委会组成人员联系代表分工进行了调整,全年共联系全国、省和市人大代表1000多人次。
常委会认真组织代表开展闭会期间的活动,注重提高代表执行职务的能力,通过组织代表活
动日、召开座谈会、参加旁听法庭庭审活动和开展视察、调查等形式,组织代表加强学习,
提高素质, 更好地执行代表职务。8月,召开省、市代表小组召集人学习交流会,总结交流
积极开展活动、依法履行职责的经验。10月,组织住淄博市的全国人大代表和省人大代表对
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构建和谐社会情况进行视察,并组织住淄博市的全国人大代表进行“关
于农村医疗卫生体制建设”专题调研活动。12月,委托各区县人大常委会组织市人大代表进
行集中视察,为代表知情知政、参加人代会作准备。常委会坚持邀请代表列席市人大常委会
会议制度,先后有30名市人大代表列席常委会会议。还通过给代表订阅报刊、寄发《公报》
《人民与代表》等材料,为代表依法行使职权创造条件。

【公民旁听常委会会议】继续实行公民旁听常委会会议制度,全年先后有19名公民旁听常委
会会议。(傅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