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 境 保 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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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概况】 2005年,全市空气环境质量二级以上天数达到307天,主要空气质量指标年均值达
到国家二级标准, 为10年来最好水平。二氧化硫、烟尘、工业粉尘和COD等主要污染物排放
量,均控制在规定指标之内。淄博市在全省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定量考核中位居前列。

【碧水蓝天行动计划出台】为贯彻全省“两湖一河(南四湖、东平湖及小清河)碧水行动计
划”动员大会及人口资源环境工作座谈会精神, 立足于解决老工业城市长期形成的结构性污
染问题, 市政府出台淄博市碧水蓝天行动计划,提出“一二三四五”的总体目标,即抓住创
建国家环保模范城这一条主线;突出“碧水、蓝天”两大目标;实现张店东部化工区化工异味
治理、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和小区中水回用试点工作三个突破; 积极抓好水、大气、固
体废物污染防治和生态恢复四方面工程建设; 大力搞好猪龙河、孝妇河、淄河、沂河、支脉
河五个重点流域综合治理,实现“天蓝、地绿、水清、气爽”的总体目标。截至年底, 该计
划已完成投资10亿余元,开工建设污染治理工程98项,进行污染点源治理360处。

【生态市建设】 4月,市第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对《淄博市生态市建设规划》进
行审议并批准实施。 各区县的生态区县建设规划编制工作全面完成并通过专家论证。 完成
《四宝山地区生态建设与保护规划》, 关闭了高新区所有采石场。桓台县索镇镇、淄川区双
沟镇等7个乡镇被评为省级环境优美乡镇, 张店区马尚镇被评为全国环境优美乡镇。加大鲁
山和原山国家级森林公园等风景名胜区的建设、保护力度,使受保护面积达到国土面积的20
3%,基本完成生态省建设目标责任书中的生态建设与保护阶段性任务。加快推动发展循环
经济,在淄博万昌集团等5家省级循环经济示范企业和高新区、齐鲁化工区2家省级生态工业
示范区进行试点;在27家企业开展清洁生产审核, 并将清洁生产审核工作纳入污染源治理专
项资金管理程序,强化了源头和全程污染控制。

【工作机制创新】 5月,市环境保护工作委员会成立,由市长任主任,常务副市长任常务副
主任,各有关副市长任副主任,30多个市直部门主要负责人任委员;委员会下设办公室,为
常设机构,从市委、市政府的13个部门抽调人员集中办公。委员会成立后,环境保护实施综
合决策,实现环保工作由部门化向综合化转变。2005年,环保部门对项目审批、优秀企业评
选等17次实施“一票否决”。建议市政府出台了燃煤电厂二氧化硫治理、重污染企业搬迁改
造、流域水污染源治理、居民小区中水回用等方面的激励政策。
市政府对3家完成搬迁、治理的企业进行奖励(田华摄)
【水环境综合整治】年内,协调投资1650万元,对85公里的猪龙河张店段进行清淤疏浚,
对部分直排猪龙河的污水口进行截污改造。协调投资1490万元,对南郊污水处理厂进行管网
配套完善, 完成北郊污水处理厂二期工程配套泵站建设, 并对北郊污水处理厂的处理设施
(6万吨/日) 进行全面维修改造。高新区城市生活污水处理厂配套污水管网已建成405公
里。周村区污水处理厂二期工程、淄川杨寨污水处理厂竣工,桓台城市污水处理厂一期工程
(3万吨/日) 工程量完成80%。 对107家企业实施废水治理再提高工程。新华制药集团投资
5000万元新建一座污水处理厂,并对原有污水处理厂进行改造。山东东大化工集团投资4400
多万元, 完成阴树脂、橡塑项目的整体搬迁及老厂区治污设施改造,投资3000万元的环氧丙
烷皂化废水处理工程已投入运行,每年可节约用水140万吨,产生直接经济效益2000余万元。
张店东风化工厂完成特戊酸项目搬迁。截至年底,东部化工区累计完成治污投资18亿元,实
施86项污染治理再提高工程,新扩建污水处理设施5处。加大齐鲁石化公司排海管线综合整治
力度,督促临淄区通过限、停、迁等措施对26家向排海管线排污的企业实施初步治理,每年可
减少废水排放量32万吨。 齐鲁石化公司实施的12项水污染治理工程和4项大气治理工程全
部完成。

【大气污染防治】 1重点行业治理。组织全市燃煤电厂二氧化硫污染防治暨治理技术推介
会, 8家电厂完成脱硫任务。加大东部化工区的污染整治力度,采取现场监管、限期治理、
停产、 限产等措施,使该区域内“化工异味”明显减小。2重点路段治理。加大张博路附
线、 滨博高速路等主要交通干线可视范围内炉窑企业的综合整治力度,共排查企业353家,
现场检查治污设施756台(套)处、监测536次,提出整改意见300多条。3重点企业治理。
对66家燃煤炉窑实施清洁燃烧技术或天然气替代改造, 拆除或关停落后燃煤炉窑156条,拆
除废弃烟囱260多条。 加大对淄博三信水泥有限公司的搬迁督导力度,动员未列入搬迁范围
的鲁中监狱水泥厂实施搬迁改造。
5月3日,副市长宋锡坤带领环保执法人员夜查某公司污水处理厂排污口水质情况(田华摄)
【环保执法监管】1建设项目环境管理。年内,审批建设项目143个,项目总投资额6859
亿元, 环保投资34亿元,占总投资的496%。拒批化工等重污染项目13个。2查处违法
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 全市共进行现场检查8374次, 出动现场执法人员
15357人(次) ,检查企业9073个(次),查处存在环境违法行为的企业1519家。实行局领
导成员带队夜查制度,督促重点企业落实厂级领导夜间环保带班制度,实现环保执法良性互
动。3固体废物、医疗废物及放射源监管。全市医疗废物集中处置率在全省处于领先水平。
全年编码密封放射源639枚,送贮闲置废弃放射源155枚,与125家涉源单位签订安全责任书,
并建立专门的管理数据库。

【环境监测、 科研】全年提报有效监测数据239万个,完成生态环境遥感监测野外核查工
作。按照国家、省局的要求,派员圆满完成支援松花江污染事故应急监测任务以及全省16个
城市饮用水源地有机磷、有机氯的监测分析任务。全年编制环境监测通报12期,编制全市饮
用水源地水质月报9期,新开展监测项目53项。投资120万元购置监测设备仪器43台(套);
投资150万元建成猪龙河崔家水质自动在线监测站。 市环境监测部门研制的“直磁式电子加
速器”获国家专利。环保执法人员监测放射源(田华摄)
【环境法制建设】开展依法行政建设年活动,举办学法用法培训班11期,培训环保执法人员
500余人次; 开展环保执法自由裁量权试点,调整充实东部化工区的环境监理机构,加大该
区域的环境监管力度。全年办理人大建议、政协提案共18件,办复率为100%;受理环境信访
1009件;接待来访群众109批、257人次,重复上访率小于5%。

【环保宣传】 4月19日,《人民日报》刊载题为《淄博:从“黑烟盖城”到“水碧天蓝”》
的文章,介绍淄博市环保成就。在《中国环境报》办地方专版3期;《淄博晚报·环境周刊》
出版52期,新辟《循环经济在淄博》专栏。市环保局与市委宣传部联合下发创建国家环保模
范城宣传教育意见。在重要交通干道、城区显著位置设立创建国家环保模范城宣传牌36块。
开展绿色社区、绿色学校创建活动,临淄金茵社区被评为全国首批绿色社区。评选表彰全市
“十佳绿色家庭”,进一步增强全社会的环保意识。 (刘云龙杜玉玮崔明华毛鹏鹏)

本部类编 辑:赵建国
副主编:郭能勇
校 对:徐 杰
吴建利

·淄博市重点文物保护单位选介·

沂源猿人化石遗址
国家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 位于沂源县土门镇九会村东1000米处。1981年9月18日在该
处骑子鞍山根发现猿人头骨化石一块,后经发掘,又发现头骨、眉骨、牙齿。经中国科学院
古人类研究所及北京大学等单位的有关专家、 教授鉴定,系旧石器时代(40~50万年前)的
猿人遗骸,且属于两个猿人以上的个体出土的古人类化石数量,仅次于周口店北京猿人化石
点。国家有关单位命名为“沂源猿人”。沂源猿人化石的发现,填补了国内猿人地理分布的
空白,为研究古地理、古气候及古人类的发展变化、史前文化等领域,提供了可靠的佐证。
千人洞遗址
市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 位于沂源县土门镇黄崖村西北。洞高10米,宽10~20米,深90
米,属石灰岩洞穴遗址。1965年发掘出打制石器38件及部分动物化石,还有大量烧土及灰烬
等。属旧石器时代晚期文化。
(李胄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