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河河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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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河防汛】是年,淄博黄河河务局进一步强化落实以行政首长负责制为核心的各项防汛责
任制,市、县、镇逐级签订防汛责任书,建立健全防汛组织机构和办事机构,工作人员到岗
到位,随时准备迎战可能发生的大洪水。针对上年汛期发生的新情况、暴露的新问题,对黄
河防洪预案和防洪工程抢护方案进行修订完善,使《预案》的针对性、科学性和可操作性得
到进一步提高。防汛通信建设水平进一步提高,基层通信、水情网络全部实现宽带传输,市
局、县局、管理段实现三级信息共享,市局通信建设实施方案经黄河水利委员会批准。2005
年是调水调沙由试验转入生产运行的第一年。淄博黄河河务局密切关注水情、河势变化,按
要求拆除行洪障碍物,及时准确地观测报送各类数据,圆满完成调水调沙任务,被山东黄河
河务局评为“十五”期间防汛工作先进单位,高青黄河河务局被黄河水利委员会评为“十五”
期间防汛工作先进单位。防汛和调水调沙期间,黄河水利委员会主任李国英、山东河务局局
长袁崇仁、淄博市市长刘慧晏等领导先后到一线视察指导工作。

【黄河防洪工程建设】 11月下旬,淄博黄河河务局顺利完成7项机淤固堤工程续建任务,其
中4项已通过省河务局验收。 承建的菏泽东明标准化堤防亚行项目第十二标段如期完成施工
任务。年内,完成局机关综合办公楼建设,机关搬迁工作全面结束。

【水管体制改革】淄博黄河河务局所属高青河务局是山东黄河10个水管体制改革试点单位之
一。在深入调研、反复论证的基础上,编制《高青黄河河务局水管体制改革实施方案》并得
到省河务局批复。 期间,组织竞岗答辩会7次,223人次参加竞争上岗,参与改革的193名职
工全部走上新的工作岗位。改革后,原高青黄河河务局及其所属单位按照产权清晰、权责明
确、管理规范的原则,分离为高青黄河河务局和淄博瑞诚黄河水利工程维修养护有限公司两
个单位,初步建立起职能清晰、权责明确的水利工程管理体制。

【工程管理】年内,淄博黄河河务局以水管体制改革试点为契机,按照新的运行模式,强化
合同管理,确保管护经费的及时拨付和重点养护项目的需要。对所辖工程进行整体规划,全
面完成“定额标准”确定的维修养护工作量。对堤顶缺土段进行盖红,对堤坡进行普遍整理
和草皮更新,对工程标志标牌进行重新设计和更换,对马扎子、刘春家两处险工景点进行园
林式改造。按照“植满植严”的要求,大力开展植树绿化活动,年内新植树木20万株。进一
步加强工程的日常管护力度,做到处处有人管,事事有人抓,工程抗洪强度显著提高。年内,
高青黄河河务局被黄河水利委员会评为工程管理先进单位,刘春家管理段被评为工程管理先
进集体,刘春家堤防等3项工程被评为示范工程,马扎子险工等5项工程被山东黄河河务局评
为示范工程。
新整修的黄河堤防道路(李斌摄) 为纪念黄河高青马扎子决口堵复110周年设立的“警钟”雕
塑(李斌摄)
【水资源管理与调度】是年,制定《2005年水资源管理与调度工作意见》,完成两座涵闸的
远程监控系统建设任务,认真落实引黄供水责任制,科学调配水量,严格落实新水价政策。
针对引水渠道不分的实际,创新供水方法,采取分时段供水的措施,彻底实现“两水分供”,
引黄供水效益明显提高。全年实现引水9300万立方米,其中工业用水5400万立方米,占全部
引水量的58%。

【水政工作】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活动,使黄河沿岸群众的守法意识得到明显增强。通过
举办执法专题讲座等形式,组织机关工作人员和执法骨干对有关法律法规进行系统学习,各
级领导干部和执法人员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进一步提高。顺利完成“四五”普法任务,市
局水政科被黄河水利委员会评为“四五”普法先进部门,高青黄河河务局被山东省河务局评
为“四五”普法先进集体。对在建项目惠青黄河公路大桥进行全方位监督,按要求完成浮桥
专项整治和河道清障任务。建立水事应急机制,组织水行政执法联合检查,加大水事案件查
处力度,案件查办率和结案率均达到100%。(李斌)
本部类编 辑:孟 明
副主编:郭能勇
校 对:安永善
范立学

·淄博市重点文物保护单位选介·
齐长城遗址
国家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战国时期,齐国为了防御鲁楚的进攻,在东南部边境建筑里
绵延千里的军事屏障——齐国长城。齐长城遗址在博山区内的原山、凤凰岭、岳阳山、黑山
等地尚有遗存,其中以位于黑山之上的齐长城亮兵台遗址最为著称。齐长城遗址在沂源县境
内,北起三岔、土门交界处的大峪顶,向南、东沿山顺势而筑,从悦庄镇驴皮崮出县境,全
长30公里。除这两段齐长城遗址外,还有淄川区境内马鞍山一带的部分遗址。
昌国故城
市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又名昌城。位于张店区沣水镇刘家村南,西临猪龙河,东依涝
淄河。今昌城村坐落在遗址中部。昌国故城是古代齐国的邑地。战国时期燕将乐毅伐齐胜后,
被封为昌国君, 即此。至隋而昌国之名不见于史。遗址基本呈正方形,四周各近1.5公里,
有4座城门及四个角门。现城垣已平,其西北角一段已改为路基。经钻探,文化层厚1米左右,
地表多位汉代遗迹。
东安故城遗址
市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 位于沂源县东里镇东安村。 始建置于西汉景帝二年(公元前
155年),为县治所,晋改为东安郡。隋大业10年(614年)废。面积约40万平方米。东部有
护城河,北、中部暴露殿宇、墙城遗迹,未发掘。
高阳故城
市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 位于临淄区高阳乡南高阳村西, 南临乌河。据清康熙十二年
(1673年) 修《山东通志》载:“北魏立高阳城,置郡……唐代废”。遗址南北750米,东
西650米,呈长方形。城址高出地面2米左右,四周存有残垣。地下有许多建筑遗迹,并有战
国时瓦当出土。
莱芜古城遗址
市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位于淄川区口头乡城子村周围,西、南两面濒临淄河。古城长、
宽约800米左右, 城墙大部废尽,唯北墙稍有残存。系汉代古城。据《淄川县志》载:齐灵
公(公元前567年)灭子莱国,莱人流落于此,于荒芜野地建城位邑,故曰莱芜。《魏书》载:
东清河郡贝丘城(即淄川)有莱芜城。即此。(李胄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