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检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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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述
经国家进出口商品检验局批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淄博进出口商品检验局(以下简称淄博商检局)于1987年3月
11日正式组建。
1987年淄博商检局处于筹建阶段,主要做了如下几项工作:
一、 组建工作班子。省商检局确定淄博商检局编制15人,年内已配齐。其中,行政人员5人,检验业务人员10
人(陶瓷检验3人, 化工检验2人,丝绸和服装检验2人,机械和金属材料检验2人,食品检验1人,基本符合国家商
检局关于行政、 检验业务人员的配编比例);大学毕业生8人,大专毕业生3人,中专、高中及以下文化程度3人;
工程师1人,助理工程师3人。
二、对检验业务人员进行专业培训。10名检验业务人员先后送往省商检局培训,提高了业务素质,较快地适应
了工作需要。 例如:陶瓷检验人员,在省商检局三处轻工科负责人的带领下,曾检验陶瓷109批709万件,釉面砖6
批155万件,均未发生差错。进口设备和金属材料检验人员,检验进口设备12批,金属材料11批,均未出现差错。
三、加强进出口商品质量监督管理。淄博商检局认真学习,贯彻执行《商检条例》、国办发(1987)24号文件
和国家商检局、国家经委、经贸部、海关总署联合发布的《进口商品质量监理办法》,加强了对进出口商品质量的
监督管理。如个别单位对进口的原材料,不经检验就擅自出售使用,经商检业务人员反复宣传《进口商品质量监督
管理办法》,使其改变了原来做法,坚持原材料检验后再使用。
四、认证实验室。下半年,淄博商检局配合省商检局认证领导小组负责人两次深入全市有关工厂企业,就有关
认证实验室工作进行了调查研究。已被省商检局认证和即将认证的实验室有:淄博硅酸盐研究所实验室、齐鲁石化
公司机械厂实验室, 齐鲁石化公司橡胶厂实验室、齐鲁石化公司辛醇实验室、淄博蓄电池厂蓄电池实验室5处。此
项工作的开展,对全市今后进口金属材料的检验和出口陶瓷、丁苯橡胶、辛醇、蓄电池等商品的检验创造了良好条
件。

(吕春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