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行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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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及法律教育工作有较大发展
年内, 全市司法行政系统开展了以宪法为核心、 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法制教育维护安定团结的决定》
(以下简称《决定》)为重点的普及法律教育工作。在普法教育中,积极为市、区(县)党委、人大、政府当好参
谋, 加强了对这项工作的组织领导。先后4次召开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会议,部署任务。各级、各单位层层建立健全
了领导普法责任制,系统普法责任制和单位普法责任制。至年底,全市235万名普法对象中,已有187万名接受普法
教育, 占普法对象的80%。4万多名干部中已有3.9万多名学完了“九法一条例”,完成率占97.5%。49.58万名职工
中已有42.3万名开始学法,其中学完“九法一条例”的已达32.9万名,学习率占85%,完成率占78%。开始学法的农
民已达到102万人, 已学完《农民法律常识读本》的有68万人。临淄区采取集中力量,分片包干办法,只用两个月
左右的时间, 即向农民普及完“九法一条例”。全市18所大中专学校、369所中学、1646所小学普遍开设了法制课
或在政治课中设置了法制教育内容, 参加学法的学生达47万多人;全市有72000多名城乡个体工商人员参加学法,
学法面已达85%;城镇居民的学法面达到了70%,普法教育在广度和深度上有了较大发展。
年内,各级司法行政部门共编写、印发学习《宪法》和《决定》的布告、小册子及法律辅导材料36万多份;举
办宣讲《宪法》 和《决定》骨干培训班147期;与土地管理局配合,开展了《土地管理法》的宣传;与市总工会配
合,组织13万多名职工参加了全国职工法律知识竞赛活动;市政法系统组织了“以案释法”宣讲团到基层巡回宣讲
法律;区县司法局与共青团、妇联组织了法律知识电视大奖赛和婚姻法宣传月活动;影剧院和电影放映队不断放映
法制教育系列片和幻灯片。这些都增强了普法教育和法制宣传的效果。年内全市共涌现出102个普法先进集体和311
名先进个人,受到市委、市政府的表彰和奖励。

(张绪华)

人民调解工作成绩显著
1987年,全市已建立调解委员会2627个,占应建数的99.7%,共有调解人员14870人。其中农村有调委会1928个、
调解人员7478人。各级调解组织坚持“调防结合,以防为主”的方针,积极预防因民间纠纷引起的自杀、凶杀案件。
全市共受理纠纷10853起,调处了9861起,调处成功率为90.9%,比上年提高了2.9%;防止非正常死亡61起90人;因
民间纠纷引起自杀的4人,比上年减少9人。在中共“十三大”会议召开期间,各调解组织排查调解疑难纠纷和可能
引起激化、上访的纠纷43起,预防了可能发生的重大恶性案件。年内还两次召开调解工作经验交流会和乡镇法律服
务站工作会议,总结推广了15个典型经验,推动了全市调解工作的开展。

(张绪华)

劳教改造质量有新的提高
1987年,劳教工作重点抓了以防逃为重点的“五防”(防逃、防自自杀、防行凶、防暴乱、防传染病)工作,
认真落实各项管理制度和安全措施, 改造质量有了一定提高。市劳教所内秩序持续稳定,年内仅逃跑2人,逃跑率
控制在0.43%; 违纪、发案率没有超过3‰。劳教人员安心改造率达90%;重危分子转好率达80%;解教人员3年内重
新违法犯罪率为18.3%, 是全省最低的地区之一。在保卫中共“十三大”会议期间,市司法局从局机关抽调11名同
志深入到省、市属5个劳改劳教单位,协同他们顺利完成了“十三大”的保卫工作,受到了上级的表彰。
在办特殊学校方面,主要做了四个方面的工作,一是实行劳动6小时,学习3小时的“六·三”制,充实教员队
伍, 使专职教员达40%以上;二是增添桌椅、器材、书籍等教学设施,创造了较好的学习条件;三是政治教育、补
习文化和学习技术一起抓, 先后开设制锨、车工、钳工、电工、制图、电器维修等培训班,入学率达90%;文化补
习开设了扫盲班、 小学班和初中班,入学率达95%;四是邀请劳教人员的亲属和所在单位的有关领导到市劳教所开
座谈会,制订了联合帮教措施,以加速劳教人员的改造。此外,还总结推广了12个单位安置解教人员的经验,其中
淄川区和山东铝厂的经验受到上级肯定。

(张绪华)

律师工作提供优质法律服务
是年, 全市法律顾问处律师积极工作,为本市经济建设和经济体制改革提供优质法律服务。为216家企事业单
位担任常年法律顾问,比上年增长60%,其中周村、淄川、临淄3个区法律顾问处还为区政府担任了法律顾问。全年
担任刑事辩护373件, 非诉讼代理310件;民事代理328件;为企事业单位避免和挽回经济损失2330余万元,代写法
律文书1234件,解答法律询问8433人次,接待群众来信来访8669件(次)。同时,结合律师业务的开展,积极进行
法律宣传,增强公民的法律意识,保证了法律的正确实施。周村区法律顾问处在5项业务工作中,全年有4项名列全
市榜首。在10月召开的全省司法行政系统“严打”斗争记功表彰大会上,被省司法厅荣记集体三等功,成为全省律
师学习的两个先进典型之一。

(张绪华)

乡镇法律服务工作有新进展
是年,全市96个乡镇中有95个建立了法律服务站,共有工作人员223名。各乡镇法律服务站积极参与经济管理,
针对部分乡镇企业存在的问题,提出依法解决问题的措施和建议。据不完全统计,年内给乡镇领导当参谋、提建议
280余条, 有效地避免了经济管理工作中的失误。各站还为36家乡镇村企业担任法律顾问,帮助乡镇村企业完善生
产经营管理制度,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审查修订合同,解决了乡镇村企业许多“老大难”问题,依法维护了商品生
产经营者的合法权益。协助区、县公证处办理了一批承包合同、经济合同公证,确认了办证者办证内容的真实性、
合法性,从而稳定了联产承包责任制,维护了商品生产者的合法权益,避免和减少了经济纠纷。一年中各站共协助
办理公证2282件,比上年增加12.7倍。淄川区开展“以处带站”活动,确定各站长为公证联络员,全年共协助办理
公证868件,占淄川区公证处年办证数的40%,扩大了办证范围,促进了公证业务的广泛开展。各站还根据当事人的
申请和信息员的信息,积极调处了一批生产经营性纠纷和疑难民间纠纷,有效地促进了生产和社会的安定团结。各
乡镇法律服务站全年共审查修订合同828件, 挽回经济损失252.2万元;调处纠纷4450起,其中经济纠纷837起;协
助办理公证2282件;民事代理139件;代写法律文书516件;解答法律咨询4053人次,受到干部和群众的欢迎和赞扬。

(张绪华)

公证工作迈出新步伐
1987年公证工作严格按照“真实、 合法”的原则,不断拓宽业务范围,共办理各类公证7130件,比上年增加1
倍多, 其中经济合同公证3194件,占办证数的44.8%,比上年下降了36.2%;民间公证3895件,占办证数的54.6%,
比上年增长了37%; 涉外公证41件;接待群众来信来访3799件(次),没有出现错证、伪证现象。为了促进改革和
经济建设的发展,公证机关积极为企业横向联合服务,办理企业租赁承包合同和企业资产经营合同公证,全年共办
理企业租赁承包合同公证183件,企业资产经营合同公证3件。在办理公证业务过程中,对于当事人申请的公证事项
及当事人的身份和履约能力都认真审查,对不真实、不合法的公证事项,拒绝为其出证,并对当事人进行法制教育。
一年中共揭露违法合同26起,为厂矿企业避免经济损失6834万元。

(张绪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