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

Original URL: http://lib.sdsqw.cn/bin/mse.exe?seachword=&K=d3&A=2&rec=46&run=13

工作综述
1987年全市检察机关积极贯彻执行中共“十三大”精神,紧紧围绕“一个中心”、“两个基本点”,坚持“一
手抓建设和改革,一手抓法制”的指导思想,认真履行法律监督职责,坚持“两打”(打击严重刑事犯罪和打击严
重经济犯罪)、“两带”(带动各项检察业务和带动综合治理),艰苦奋斗,开拓创新,各项检察工作都取得了新
进展,迈上了一个新台阶。
刑事检察继续贯彻执行依法“从重从快”的方针,与公安、法院等部门密切配合,积极开展专项斗争和集中打
击,严惩了一批严重刑事犯罪分子,保持了“严打”的声威,为中共“十三大”的胜利召开和深化改革创造了一个
比较安定的社会环境。全市检察机关紧跟中央的战略部署,坚定不移地把打击经济犯罪作为主要任务来抓,进一步
加强领导,强化措施,不等不靠,主动出击,奋力拚博,在领导班子调整换届、办案经费压缩等情况下,打击严重
经济犯罪的斗争仍取得了突破性进展。法纪检查工作在人员少、任务重的情况下,继续保持了好势头,主动地查处
了一批法纪案件。通过办案,严肃了法纪,惩罚了罪犯,保护了公民的合法权益,维护了正常的生产和工作秩序。
监所检察工作和控告、申诉监察工作有了新的起色。在全市各监管单位实施法律监督,使党的“劳改劳教”方针进
一步得到落实。控告、申诉监察把工作重点转移到办案上来,复查历史老案,积极疏导、解决内部矛盾,防止了矛
盾激化,维护和促进了安定团结的政治局面。大力加强综合治理工作,积极扩大办案的社会效果,结合办案,为乡
镇、村办企业追回被骗和长期拖欠货款168.8万元,使23个面临危机或濒临倒闭的企业恢复了生机和活力。
市院和各区(县)院围绕干警的思想、业务和组织建设做了大量工作,干警的政治和业务素质有了新的提高。
年终有137人被评为先进工作者和优秀党员,有4个单位和34人立功受奖。市、区(县)院还修改或完善了以岗位责
任制为核心的各项规章制度,进行了干部政绩考核,开展了“对口评比”、“立功立志”和“争先创优竞赛”等活
动,进一步激发了干警工作热情和进取精神,提高了工作效率。通过各种途径进行业务培训,340名干警中具有大、
中专学历的已达212人, 比上年提高了1/3以上。新调配的市、区(县)院领导班子,有大、中专学历的比上年提
高了4.17%。
调查研究工作出现新局面,继市院之后,下属各区(县)院先后设立了调研室,初步形成了一个调研网络。全
年写出了一批水平较高的调查报告、论文、综合材料等。其中有28份被高检院、省检察院和省、市有关部门采用。

(莫盘生)

刑事检察办案质量明显提高
1987年全市检察机关与公安、法院等部门密切配合,积极开展专项斗争,集中打击、严惩了一批严重刑事犯罪
分子。共受理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的人犯548人,审查批准逮捕465人,批捕率为85%,不批捕39人,不捕率为9.1
%,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40人,公安机关撤回3人,未结案1人。年内审查批捕人犯中先行拘留的233人,占审查批
捕总数的50.1%,平均审结时间为2天;未拘留的案犯平均审结时间为8天。均未超过法定时限。发现错捕3人,占批
捕总数的0.6%,比1986年下降0.28%。1987年共受理公安机关移送起诉案件430起629人,加上检察机关追诉1起22人,
共计431起651人。经审查决定起诉374.起505人,免于起诉27起59人,不起诉2起11人,退查10起40人,未结案18起
36人。 审查起诉的案件平均办案时间在15天左右,没超过法定时限的情况。在审查起诉的案件中,只有1人法院判
决无罪, 其余均作了有罪判决。通过办案,积极开展了侦察监督和审判监督,追捕漏犯2人,追诉被告22人,发现
漏罪18人, 改变公安定性和引法22案,向公安发出检察建议143份次,抗诉2起2人。1987年刑事办案质量明显提高
的原因是:继续贯彻依法“从重从快”的方针,把“严打”当作刑事检察工作的首要任务,严格遵守办案制度,落
实了办案责任制;在办案中坚持分析案件特点,严把事实关,正确区分了罪与非罪的界限。

(莫盘生)

经济检察工作取得突破性进展
1987年全市检察机关集中力量狠抓了专项斗争,使打击严重经济犯罪的斗争更加深入,步入了全省“打经”斗
争的先进行列。全年共受理各类经济案件285起322人,从中立案侦查126起142人,立案的起数和人数分别比1986年
增长了38.6%和40.6%。立案的性质:属于贪污32起37人,受贿32起34人,投机倒把29起31人,偷税漏税13起14人,
诈骗12起14人, 其他8起12人。犯罪成员有:县级干部1人,科级干部8人,一般干部45人,其他人员88人,其中已
有犯罪分子35人被逮捕。决定起诉38起41人,免于起诉53起62人,撤案2起2人,移送外地处理的1起1人,未结案32
起36人。 经调查移送有关部门处理的一般案件159起180人, 查结率为74.6%。 共为国家和集体挽回直接经济损失
329.8万元, 是1986年的1.6倍。1987年8月至10月与税务机关密切配合,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查处偷税抗税案件的专
项斗争,共查出偷漏税款924万余元,已入库880万余元。

(莫盘生)

认真查处违纪案件
1987年全市检察机关查处了一批侵权、玩忽职守、重大责任事故等违法犯罪案件,严肃了法纪,保护了公民的
合法权益,维护了正常的生产和工作秩序。全市共受理各类违纪案件159起,立案侦查30起。其中:非法拘禁3起,
玩忽职守4起, 重大责任事故23起。已查结处理了26起31人(起诉7起10人,免诉18起20人,撤案1起1人)。对129
起一般违法案件,在查清事实,分清责任的基础上,分别作了纠正违法或移送有关部门作了行政处理。在办理玩忽
职守案件中,为国家挽回直接经济损失约22万元。

(莫盘生)

加强监管场所的监督检察
1987年全市监所检察工作, 由联合驻场驻所检察组实施。 检察组紧密配合监管单位,狠抓了法律监督和党的
“劳改劳教”方针的落实,提高了改造质量,稳定了改造场所的秩序,全年各监管单位没有发生恶性事故。
在实施法律监督工作中,检察组不以监督者自居,做到既坚持原则,又注意方法,在配合中监督,在工作中纠
正。 年内共纠正各类违法事件209起,其中干警违法12起。全年共受理申诉111件,处理申诉95件,纠正错判案件8
起。 全年驻所人员进行检察1493次,检察长检察11次,联合检察128次。同时还对在押人员坚持了“三长”(公安
局长、检察长、法院院长)训话和上课制度。通过上述活动,全年各看守所没有发生逃跑事故和拘留超过法定时限
的案件,确保了看守所的安全和刑事诉讼活动的顺利进行。
1987年12月下旬,省检察院在省第一劳教所召开了全省劳教检察工作经验交流会。市院监所检察处在会上作了
经验介绍。

(莫盘生)

复查历史老案
全市检察机关从1985年底开始,全面复查了1978年检察院重建前的检察机关经手办理的免予起诉和认定有罪作
不诉处理的案件。到1987年6月底,共复查这类案件179起182人,其中,129起原定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处理恰当,
决定维持原决定不变;对定罪处理不当的50起53人作了平反纠正(撤销免诉决定的48起51人,改有罪不诉为无罪的
2起2人)。

(莫盘生)

刑事技术
全市检察机关刑事技术总投资额在全省名列前茅。到1987年底,市院刑事技术处已初具规模,法医及文、痕检
等技术装备已达100余件。 办案的门类已由1985年建院初期的2个增加到5个,6个区(县)院中也已有3个能独立承
担法医、 刑事照像的勘验任务。两年多来,共受理各类案件423件,通过拍摄现场及伤情、尸体检验等科学技术手
段,及时提供了准确的证据,为打击犯罪,服务于现代化建设,发挥检察机关的法律监督作用做出了贡献。
1987年,市院技术处的技术人员总结办案经验,先后写出了专业论文3篇、典型案例5个。其中法医徐强的论文
《“拳击”所致偏瘫的启示》被全国第三次法医学会经验交流大会采用。
1987年12月山东省人民检察院在市检察院召开了全省检察系统刑事技术座谈会,市院技术处在会上介绍了经验。

(莫盘生)

淄博市检察学会成立
淄博市检察学会于1987年12月8月正式成立, 通过了学会章程,选举了第一届理事会,市检察院检察长于润义
被选为会长。该学会的任务是:研究检察学理论,探索在改革开放的新形势下,检察工作如何更好地为经济建设服
务。

(莫盘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