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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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7年的重要会议

一、市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三次会议

市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三次会议于1987年1月8日至9日举行。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乡镇企业局局长李伟绩受
市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全市乡镇企业发展情况的汇报》;听取了市人大常委会秘书长王秀所作的《关于调整代表
资格审查委员会组成人员的说明》。会议原则批准了《淄博市人大常委会1987年工作要点》和《关于淄博市人大常
委会会议若干问题的暂行规定》;通过了《关于召开淄博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的决定》、《关于延长
本届人民代表大会任期的决定》和《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组成人员名单》,并决定了人事任免事项。

二、市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四次会议

市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四次会议于1987年2月14日举行。 会议学习讨论了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法制教
育维护安定团结的决定》和中共中央关于认真学习、宣传和贯彻全国人大常委会决定的通知,并通过了《关于学习
贯彻的决议》。会议还听取和审议了市司法局局长刘圣福
受市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我市前段普法工作基本情况和今年普法工作意见的汇报》。

三、市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五次会议

市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五次会议于1987年3月8日举行。会议听取了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巩乃圣所作的《市八
届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代表情况和补选代表资格的审查报告》和市人大常委会秘书长王秀关于市八
届人大六次会议筹备工作情况的汇报;通过了市人大常委会向市八届人大六次会议的工作报告、《关于淄博市第八
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召开日期的决定》、《关于接受李庶训、王学智辞去市八届人大常委会委员职务的请求
的决议》和《市人大常委会关于与市人民政府、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的工作联系制度(试行)》。会议
还通过了市八届人大六次会议主席团、秘书长、议案审查委员会、财政预决算审查委员会和市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
济、法制、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城乡建设四个专门委员会组成人员的建议名单及人事任免事项。

四、市八届人大六次会议

淄博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于1987年3月11日至15日举行。 会议听取并审议了市长王怀远所作的
《政府工作报告》、市财政局局长翟纯生所作的《关于淄博市1986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1987年财政预算的报告》、
市人大常委会主任王韬所作的《淄博市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市法院院长逢景贵所作的《淄博市中级人民法院工
作报告》、市检察院检察长亓善仁所作的《淄博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审议了《关于淄博市1986年国民经济及
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和1987年计划安排意见的报告》(书面)和《淄博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七个五年计划草
案》(书面)。会议就以上各项议题分别通过了相应的决议。会议根据部分代表议案的提请,作出了《关于深入开
展增产节约、增收节支运动的决议》,并通过了《关于接受亓善仁辞去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职务的请求的决议》。
会议补选孙化梓为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王秀、徐家喜为市人大常委会委员;选举决定于润义为市人民检察院检察
长。会议还选举产生了市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法制、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城乡建设四个专门委员会的组成人员。

五、市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六次会议

市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六次会议于1987年5月11日至14日举行。 会议传达贯彻了六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和省
六届人大五次会议精神以及市委常委扩大会议精神;听取并审议了市政府《关于全市开展“双增双节”运动情况的
汇报》、《关于我市贯彻实施的情况汇报》、《关于1986年以来从严治警情况的报告》、《关于与北
京市崇文区结为友好市区情况的汇报》;听取了副市长康寿美关于《淄博市人民政府贯彻 的若干规定(草案)》的说明,并审议了市政府提交的这个规定草案;通过了《关于批准“淄博市人民政府
贯彻的若干规定”的决议》和《关于批准淄博市与北京市崇文区结为友好市区的决议》,
并通过了人事任免事项。

六、市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七次会议

市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七次会议于1987年7月16日至18日举行。 会议听取并审议了市长王怀远代表市政府所
作的《关于今年上半年全市经济建设和社会事业发展情况及下半年工作意见的报告》、市卫生局局长黄锡昌受市政
府委托所作的《关于贯彻实施情况及今后意见的汇报》、市人大常委会秘书长王秀所作的《关于1987
年上半年常委会日常工作开展情况及下半年工作安排的汇报》,还审议通过了《淄博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人
事任免办法》和人事任免事项。

七、市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八次会议

市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八次会议于1987年9月22日至24日举行。 会议听取并审议了市税务局局长刘峰受市政
府委托所作的《关于税收法规在我市遵守和执行情况的汇报》、市环境保护局局长谭言正受市政府委托所作的《关
于贯彻执行省的情况汇报》和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逢景贵所作的《关于
1986年以来民事审判和经济审判工作情况的报告》;审议并通过了《关于淄博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名额和选
举问题的决议》、《关于批准淄博市实施办法的决议》,还通过了人事任命事项。

八、市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九次会议

市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九次会议于1987年11月11日至14日举行。会议学习了中共“十三大”文件;听取并审
议了市科委副主任刘昭才受市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实施“星火计划”情况的汇报》、副市长王裕民代表市政府所
作的《关于我市与河北省邯郸市结为友好城市情况的汇报》,市检察院检察长于润义所作的《关于打击经济犯罪和
法纪检察工作情况的报告》;听取了市政府关于猪肉蔬菜供应工作的汇报;通过了《关于批准淄博市与邯郸市结为
友好城市的决议》、《关于增加淄博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名额的决议》和人事任免事项。

九、市八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次会议

市八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次会议,于1987年12月28日至29日举行。会议听取并审议了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代
表资格审查委员会主任巩乃圣《关于淄博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资格审查情况的报告》和市人大常委会秘书长
王秀《关于市九届人大一次会议筹备工作情况的汇报》;通过了《关于淄博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召开
日期的决定》、《市九届人大一次会议建议议程》、《市九届人大一次会议主席团、秘书长,财政预决算审查委员
会主任委员、副主任委员、委员,议案审查委员会主任委员、副主任委员、委员建议名单》和市人大常委会向市九
届人大一次会议作的工作报告。

1987年通过的重要决议

一、《关于学习贯彻〈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法制教育维护安定团结的决定〉的决议》

市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四次会议通过。决议指出,全市各级政府要加强对学习贯彻《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加
强法制教育维护安定团结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的领导,各行各业、各级组织都要制定规划,采取有力措
施,把《决定》精神落到实处。市及各区、县人大常委会,要把贯彻执行《决定》列为当前工作的重点,抓好以宪
法为核心的普法教育,注意发挥各级人民代表的作用,搞好督促检查,确保《决定》的贯彻实施。决议要求全市广
大干部、群众认真学习、贯彻执行《决定》,严格按照宪法和法律办事,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旗帜鲜明地反对资产
阶级自由化,坚持改革开放、搞活,巩固和发展安定团结的政治局面,为振兴淄博作出应有的贡献。

二、《关于深入开展增产节约、增收节支运动的决议》

市八届人大六次会议通过。决议指出,深入开展增产节约、增收节支运动,对于压缩经济和社会生活中的过热
空气,保持国民经济长期稳定发展,具有十分重大的战略意义,必须在全市广泛深入地开展这一运动。决议要求,
必须正确处理压缩过热空气和发展生产的关系,正确处理增产增收和节约节支的关系,正确处理“双增双节”和改
革、搞活的关系,正确处理积累和消费的关系,努力挖掘各方面潜力,大力提高经济效益,全面完成“双增双节”
的各项任务。各级政府要切实加强对“双增双节”运动的组织领导,制定切实可行的措施,扎扎实实,注重实效,
推动这一运动深入、健康持久地开展下去。决议号召全市人民发扬艰苦奋斗,勤俭建国的革命精神,从我做起,从
点滴做起,努力为“双增双节”多做贡献,促进改革和建设的顺利进行。

三、《关于淄博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七个五年计划的决议》

市八届人大六次会议,认真审议了市人民政府制定的《淄博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七个五年计划》,作出了
《关于淄博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七个五年计划的决议》。决定批准《淄博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七个五年计
划》。决议指出,我市的第七个五年计划是在第六个五年计划胜利完成的基础上制定的,计划确定的指导思想、建
设方针和改革部署,符合全国、全省的总体要求,是正确的;提出的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各项任务,符合淄博市实际
情况,经过努力是可以实现的。决议指出,坚持把改革放在首位,坚持实行对内搞活、对外开放的方针,深入开展
增产节约、增收节支运动,在大力推进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建设的同时,切实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是顺利实
现“七五”计划的重要保证。决议要求各级政府继续加强农业这个基础,在保证粮食生产稳定增长的前提下,合理
调整农村产业结构,促进乡镇企业健康发展。努力解决好经济发展中的新问题,以更加富有成效地推动经济建设和
各项社会事业全面地健康地向前发展。决议指出,“七五”计划执行中将会出现一些新情况、新问题,授权市人民
政府可以结合计划执行中的问题和实际情况进行必要的调整。

四、《关于批准“淄博市人民政府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的若干规定”的决议》

《淄博市人民政府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的若干规定(草案)》,经市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六
次会议审议,决定予以批准,由市人民政府颁发实施。

五、《关于批准“淄博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的决议》

淄博市人民政府提交的《淄博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经市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八次
会议审议,予以批准,由市人民政府颁布施行。

六、《关于淄博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名额和选举问题的决议》和《关于增加淄博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
代表名额的决议》

市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八次会议根据宪法、选举法和省人大常委会有关人代会换届和代表名额的决议、决定,
作出了《关于淄博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名额和选举问题的决议》。决议规定,淄博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代
表名额为391名。各区(县)应选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名额,按农村每一代表所代表的人口数5倍于城市每
一代表所代表的人口数的原则分配。人民解放军驻淄博部队选代表8名(含淄博武警支队1名)。在代表总名额中,
妇女代表不少于20%;少数民族代表不少于4名;民主党派、爱国人士代表不少于18名。为了保证代表名额的合理分
配,在代表总名额中,应有一定的名额由市人大常委会根据各政党、各人民团体的推荐情况分配给有关的区(县)
进行选举。
市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九次会议,根据山东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关于再次增加各市人大代表
名额的决议》的规定,作出了《关于增加淄博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名额的决议》,决定将淄博市第九届人民
代表大会代表名额由391名增加到431名。

(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围绕审议重点,实施工作监督
1987年,市人大常委会紧紧围绕“一个中心、两个基本点”,按照“抓大事,议大事”和“大而准,少而精”
的原则,把经济建设、改革开放、“双增双节”和各项法律法规的遵守和执行作为审议的重点,先后召开了八次常
委会会议,听取并审议了市政府、市法院和市检察院(以下简称“一府两院”)的工作汇报16项。其中有关经济方
面的4项, 有关宪法、法律和地方法规执行方面的10项,其他方面的2项。在认真审议的基础上,先后作出了4项决
议。对“一府两院”的工作提出47条重要意见和建议,促进了全市各项建设事业的发展。

继续加强法律监督
1987年市人大常委会主要采取四种做法,实施法律监督。一是听取审议对有关法律、法规贯彻执行情况的汇报。
全年共听取10项“一府两院”有关法律、法规贯彻执行情况的汇报。既实事求是地肯定执行法律、法规取得的成绩,
又指出法律、法规执行中存在的问题,并提出意见和建议督促有关部门依法办事。二是认真受理人民群众对地方国
家机关和机关工作人员的申诉和控告。全年共受理人民群众对地方国家机关和机关工作人员的申诉和意见81起,都
按归口办案的原则,责成有关部门作了严肃处理和认真答复。三是检查典型案例。对某些在执法上有问题的案件,
采取调卷审查、重点调查的方法,在掌握全案情况的基础上,进行法律监督,督促执法机关排除障碍,严格依法办
案。四是通过抓面上执法情况的调查、视察,发现和纠正执法中的问题。1987年,市人大常委会组织部分委员和机
关工作人员,就“从严治警”,审理民事、经济纠纷案件,检察机关办理经济案件和进行法纪检察工作,以及劳改、
劳教部门执法如何四个方面的情况,调查、视察了45个有关部门和基层法庭、派出所、劳改队和法律顾问处,写出
了13份调查报告,向省人大法制工作委员会及有关部门作了反映;并向全市政法部门科以上干部作了通报,提出了
严格依法办事,自觉接受监督的要求,对全市法制建设产生了积极影响。

坚持做好视察工作
1987年,市人大常委会先后组织了对全市粮食工作,土地管理工作、政法系统学法执法情况和教育工作的视察。
3月30日至4月29日,通过对粮食工作的视察,就部分单位存在的管理混乱、假冒耗溢、帐实不符、转移利润等四个
方面的主要问题,提出了加强全市粮食工作的六点建议。7月4日至13日,就《土地管理法》的贯彻执行情况,对全
市土地管理工作进行了视察。针对有些地方和单位对学习贯彻《土地管理法》重视不够,仍存在违法占地、浪费土
地的现象,提出了深入宣传贯彻《土地管理法》,依法管好用好土地的七点建议。其他两次视察,也就发现的问题,
提出了意见和建议。通过视察,对以上各方面的工作均起了推动作用。

参与普法工作领导
1987年,市人大常委会积极参与普法工作的领导,会同市普法领导小组,市司法局主要抓了五个环节:研究制
订了全年普法工作规划;组织召开了全市普法工作会议,认真贯彻了全省普法工作会议精神;调查普法情况,适时
提出加强普法工作的新要求;组织召开了全市普法经验交流会,引导普法工作深入发展;突出抓干部普法这个重点,
组织举办了机关领导干部法律知识讲座。

调查研究工作的新特点
为了在改革开放的新形势下,更好地实施工作监督和法律监督,1987年,市人大常委会把调查研究作为一项经
常性工作来抓,全年共进行了48个题目的调查。是年调查研究有三个特点:一是围绕“一府两院”提出的议案,进
行超前调查。写出调查报告后,先由专门委员会进行初审,并提出初审意见,然后连同有关部门的汇报材料,一并
发给委员审议, 提高了常委会对会议议题的审议水平。 二是围绕经济工作进行专项调查。全年就经济体制改革、
“双增双节”运动、乡镇企业发展、生猪生产、城市建设、城市总体规划的执行,重点工程建设和市场管理等情况,
作了28项专题调查。三是就某一方面的工作进行全面调查和综合分析。年内对全市教育工作进行了全面调查,主要
内容有:《义务教育法》贯彻执行情况、教育系统普法情况、教育费附加征收情况、中小学危房改造情况和教育系
统知识分子政策落实情况。为掌握全市教育工作发展状况,还有计划地建立了调查研究联系点。由于调查情况比较
全面,分析比较深刻,所提建议多数得到落实,对促进全市教育工作的发展起了重要作用。

代表议案和建议、批评意见的办理
市八届人大六次会议期间,代表们共向大会提出议案31件。其中计划方面的1件,“双增双节”方面的6件,城
乡建设方面的8件,工交方面的3件,财贸方面的5件,教科文卫方面的4件,农业方面的1件,其他方面的3件。关于
深入开展“双增双节” 运动方面的6件,大会根据代表们的提议作出了决议。其余25件作为建议和意见处理。年内
代表提出的建议、 批评和意见共236条,内容涉及全市政治、经济、政法、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城乡建设、环境保
护;计划生育及群众生活等十几个方面。对这些建议和意见都认真进行了办理。许多承办单位对代表提出的建议逐
件研究凡能解决的问题不推不拖,积极解决;不能解决的问题也答复代表,并说明原因。市公用事业局、电业局、
农委等部门,还分别召开对话会,当面答复代表。到11月底,代表们提出的建议、批评和意见已全部办理完毕。其
中已经解决或基本解决的占72%,正在解决或列入计划逐步解决的占21%,其余待条件成熟后逐步解决或供有关部门
参考。

加强同市人大代表的联系
1987年,市人大常委会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加强了同代表的联系:一是召开座谈会,征求批评建议。结合筹备
乡镇人大工作座谈会和中共十三大文件的学习、贯彻,有重点地分片召开了12次市人大代表组长座谈会,征求代表
对市人大常委会及“一府两院”工作的批评意见。二是组织部分市人大代表同市政府成员举行对话活动。7月下旬,
在事先征询意见的基础上,组织15名市人大常委会委员和市人大代表,同市政府正、副市长及有关部门负责人举行
了对话座谈会。主要就全市经济和社会发展、改革开放、城市建设和管理、教育文化卫生事业、环境保护、农业发
展、人民生活等方面的问题,进行了开诚布公的对话,提出了许多意见和建议。既活跃了民主生活,又加强了对政
府工作的监督。三是吸收部分代表列席常委会会议,参与审议重要议题,并参加视察活动。由于这些代表对某一方
面的工作比较熟悉,所提审议意见比较准确,从而提高了常委会的审议质量。四是设立了主任公开电话,让人大代
表和人民群众能直接与人大常委会机关联系,反映他们的意见、呼声和要求,从而使人大常委会工作更能反映人民
的利益。

加强同区(县)、乡(镇)人大的联系
1987年,市人大常委会采取“走出去,请进来”的方法,加强同区县人大常委会的联系。走出去,即常委会组
成人员和机关工作人员经常到各区县走访,了解区县人大常委会开展工作的情况,帮助他们解决工作中遇到的一些
实际困难,并征求区县人大常委会的批评建议;请进来,即:请区县人大常委会负责同志列席常委会会议,参加视
察,并就有关问题召开座谈会,交换意见,互相通报情况,共同研究地方人大工作。这样,既加强了联系,又发挥
了上级人大常委会的指导作用。 此外,于7月份召开了全市乡镇人大工作座谈会,从总结经验入手,分析了全市乡
镇人大工作形势,并就乡镇人大工作的性质、地位、作用、机构设置、职责范围、工作方法等五个基本问题,进行
了研究探讨,统一了思想认识,推动了全市乡镇人大工作的开展。

区(县)、乡(镇)两级人代会换届选举
全市区(县) 、乡(镇)两级人民代表大会的换届选举工作,于1986年11月上旬开始进行,至1987年3月22日
结束。这次换届选举分五个步骤进行。即:1.逐级建立选举机构,制定选举方案,培训选举骨干;2.深入宣传、学
习有关法律,搞好思想发动;3.划分选区,进行选民登记;4.提名推荐代表侯选人,选举代表;5.召开换届后的第
一次人民代表大会。 据统计,全市共有选民1907468名,其中有1809932名参加了投票,投票率为95%。经过选举,
全市共选出区(县)人民代表1298名,乡(镇)人民代表5479名,与上届代表相比,平均年龄明显下降,文化程度,
议政水平和社会活动能力明显提高。

加强制度建设
为提高常委会的议政水平和审议质量,使人大常委会的工作逐步趋向制度化、法律化、程序化,1987年常委会
先后制定了三个工作制度:1.《淄博市人大常委会会议若干问题的暂行规定》,对常委会会议的指导思想、议题的
范围、议题的确定和会议的召开、会议程序、会议决议、决定及重要意见和建议的落实作了具体规定。2.《关于与
市人民政府、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的工作联系制度》,就如何加强常委会与“一府两院”的工作联系,
进一步理顺地方国家机关之间的关系,互通工作情况,做好各项工作,制定了六项制度。3.《市人大常委会人事任
免办法》,对市人大常委会任免工作人员的范围、程序及对任免人员的审查、考察、民主监督等都作了比较具体的
规定。这些制度的制定,初步完善了市人大常委会的工作程序,使常委会的工作更加有章可循,保证了常委会正确
履行各项职权。

认真受理人民群众的来信来访
1987年,市人大常委会机关共受理人民群众来信来访1028件次(包括重信重访299件次)。其中申诉案件331件
次:反映干部思想作风、违法乱纪的81件次,反映执行政策方面的141件次,其他方面的176件次。为做好信访工作,
主要抓了三个环节:一是坚持了主任接访日制度和主任批阅重要信件制度。全年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副主任共接待
人民群众来访47人次,阅批重要信件73件次。二是抓重点案件的催办。按照分级管理、归口办案的原则,多数信访
案件责成有关部门办理,常委会机关抓批办、催办、回复,杜绝了搪塞现象,基本上做到了事事有交待、件件有着
落、全案全结。三是对重要信访案件,主任会议反复研究,集体讨论办理意见,使某些久拖不决的问题得到了较好
的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