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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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7年淄博市教育工作的指导思想是:以提高民族文化素质为根本目的,重点抓好基础教育,改革和发展职业
技术教育及成人教育,坚持教育为当地经济建设服务的方向,不失时机地发展高等教育。在全市逐步形成一个基础
宽厚牢固,结构合理,质量不断提高,并与全市经济发展相适应的教育体系。
年内,淄博市有普通高等学校2所,其中省属1所,市属1所。成人高等教育学校7所,普通中等专业学校12所,
技工学校25所。普通高中49所,职业高中39所,职业中等专业学校7所,普通初中247所,小学1604所。幼儿园(所)
1593所。特殊教育学校3所,其中盲聋哑学校2所,弱智儿童学校1所。为贯彻上述指导思想,主要做了以下工作。
一、教育体制改革。实施九年制义务教育,抓好基础教育。1987年全市有16个乡镇、11个街道办事处开始实施
九年制义务教育。淄博市教育局制定了《实施九年制义务教育检查验收标准(试行稿)》。继续调整中等教育结构。
全市职业技术教育学校已占全市高中阶段学校总数的64%。 年内在中等教育学校的招生中,职业教育学校招生占全
市高中段招生总数的55%,职业学校在校生占高中段在校生总数的49.1%。职业高中为适应经济建设的需要,调整了
专业设置,共开设了48个专业。
二、加强学校师生思想政治工作。全市各级各类学校普遍开展了爱国主义教育和法制教育,以及“争创文明”、
“建设淄博立志立功”等竞赛活动。1987年,淄博一中被评为省级文明单位,淄博五中、六中、十一中、淄博师范、
市实验幼儿园被评为市级文明单位。中共淄博市委、市政府分别给市直属教育系统的7个单位、8名教职员工记功。
全市中小学普遍开设了法制教育课, 参加学习的中小学生46万多人,教职员工2.6万多人,占全市学生、教职工总
数的95%以上。淄博市教育系统被中共淄博市委、市政府授予“普法教育先进单位”。市政府表彰了307名“优秀教
育工作者”,市教育局表彰了613名“三好”学生、385名“优秀学生干部”和169个“先进班集体”。
三、教学领域的改革。年内着重抓了教学工作面向全体学生,“大面积”提高教育质量和加强“差生”的转化
工作。同时,坚持了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在师资、经费等方面加强了薄弱初中学校的建设。1987年
全国高考,淄博市考生被录取到全国各大专院校的共计1770人,比1986年多40人。在省级以上各学科竞赛活动中,
淄博市学生有3项获全省第一名(或一等奖)。在全市中小学开展第二课堂活动中,举办了350多个主题系列活动。
其中有12个系列活动获“山东省优秀主题系列活动奖”。市教育局被山东省教育厅、团省委授予“奋飞之鹰活动红
旗单位”。有42名中学生获省级“奋飞之鹰”活动奖。
四、加强师资队伍建设。1987年,全市中小学教师被省内外高校函授部录取为本科函授生的87人,录取为专科
函授(面授) 生的701人;各区县录取在职中师进修生631人。全市中小学教师本科函授生学习毕业的175人,专科
函授学习毕业生241人,中师学习毕业的1076人。全市教师学历达标率有所提高:高中教师学历达标率比上年提高2
%, 初中教师提高3%,小学教师提高4.3%。全市有3371名初中教师参加卫星电视教育编班学习,5700多名中小学教
师参加“专业合格证书”考试。全市有590名中小学民办教师被招收为公办教师。
改善中小学办学条件取得显著成效。1987年全市农村中小学共建成实验室1045个。年内市财政投资350.67万元,
翻建、 维修校舍38987平方米。市财政局拨款201万元,各区县自筹资金88.4万元,新建中小学教师住房330套,总
建筑面积1.815万平方米。
教育经费。 1987年,全市国家共拨教育经费4421.81万元。其中教育事业支出4081.81万元,教育基建投资340
万元。 全市共征收城乡教育费附加2373.6万元,其中城市教育费附加征收800.6万元,完成了征收任务;农村教育
费附加征收1573万元, 完成应征任务的92.5%。1987年教育事业支出占全市财政总支出的12.37%,全市年人均教育
支出14.42元,全市每个学生年支出数为:小学生52.63元,中学生104元,职业高中生350.32元,中师生792.59元。
全市各类学生年占有公用经费数为:小学生5.76元,初中生12.56元,普通高中生为44.05元,职业高中生为144.47
元,中师生为303.34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