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市金融信托投资公司

Original URL: http://lib.sdsqw.cn/bin/mse.exe?seachword=&K=d3&A=2&rec=115&run=13

综述
经市委、市政府研究决定,中国人民银行山东省分行批准,淄博市金融信托投资公司于1986年12月25日成立。
该公司为县级地方国营金融企业,具有法人地位。实行独立核算,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担风险,自求平衡,依
法经营国内人民币信托投资业务。主要吸收财政、企事业主管部门委托存款,劳保基金、科研基金及各种学会基金
会基金。办理委托投资与贷款,信托投资与贷款,融资租赁和人民担保业务,证券发行与证券交易和经济咨询等。
公司成立后抓紧组织机构和各项工作制度建设,积极开展业务。1987年底,该公司已有干部职工14人,设经理
室、办公室、业务科、会议科等机构。全年经营资金达8620万元,累计发放贷款1.2亿元,年末贷款余额6700万元,
年创利70.6万元, 人均创利5万元,分别比年初计划提高1.35倍和2.33倍。在经营资金和创利水平方面,居全省地
方办信托投资公司的首位。

(王振声)

积极筹集资金,为重点建设工程服务
“七五”期间国家和省安排淄博市的重点建设项目较多,建设资金不足。市金融信托投资公司把支持重点工程
建设做为业务工作重点,积极筹措资金,采取的主要筹资措施是:1.发行两期《淄博市金融信托投资公司重点建设
债券》;2. 千方百计吸收信托、委托存款用于重点建设项目。1987年公司向全市9个重点建设项目发放贷款3320万
元, 占地方自筹资金的70%。为了工程建设单位和其他工商企业存贷款方便,是年公司开办了各项用款结算业务和
同城票据交换业务。在资金使用方面,公司充分发挥金融机构的职能作用,加强对单位用款监督,严格实行计划用
款,提高用款单位的资金使用效益。公司积极开展经济咨询和项目评估工作。对重点工程和贷款企业资金投向提供
咨询服务,帮助企业管好刚好资金。为做好重点工程和其他企业经济活动的服务工作,公司为建设单位和企业提供
人民币担保服务,共担保金额3575万元。

(王振声)

债券发行居全省之冠
为了筹集资金,保证省重点工程建设,根据市政府《1987年省重点建设债券发行方案》的要求,年内市金融信
托投资公司发行了2250万元的重点建设债券,为全市重点工程筹集了大笔资金。债券分两期发行,第一期发行规模
为2000万元, 其中向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的干部职工发行1500万元,向农村信用社发行500万元。采取了“政府
动员,分配任务,单位保证,群众自愿,银行代理,财政担保”的发行方法,依靠各区(县)政府和各专业银行,
全市129个基层行、社、办事处,承担了代理发行任务。债券自5月1日起发行至8月10日圆满完成任务。这是淄博市
首次发行的重点建设债券, 也是全省地方办金融机构第一次发行的地方金融债券。第二期债券总额为250万元,自
12月29日起向社会公开发行,仪10天时间便完成了任务。全部债券资金用于4.5万吨腈纶工程、张店化工厂1万吨环
氧丙烷工程、张店热电厂二期工程、齐鲁建筑陶瓷厂280万平米釉面砖工程、淄博钢厂10万吨线材工程等8项省重点
建设项目,保证了这些项目建设资金的需要。

广开财源,管好用活资金
1987年,全市金融信托投资公司深入厂矿、企事业单位,宣传公司的业务范嗣,动员企事业单位“增收节支”,
增加存款,支援地方经济建设,通过业务宣传与登门服务,提高了投资公司的知名度和经营信誉。年内共吸收信托
存款累计额7372万元, 委托存款累计额3923万元。全年共有209家建设单位和工商企业与公司发生信贷业务往来。
在资金的投放与管理方面严格执行国家金融政策和人民银行规定,发放每一笔贷款都要进行认真的评估与审查,坚
决执行“三压三保”的方针,让有限的资金,发挥最佳的社会效能。由于该公司的经营取得良好成绩,年终被评为
市直机关精神文明先进单位。

(王振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