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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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述
1987年,淄博市环境保护局推出了10多项改革措施,促进了环保工作的发展。
转变职能,下放权力。市环保局由微观管理转变为宏观控制,实行条块结合的管理办法,将排污收费、污染事
故处理、计划管理、建设项目管理等权力全部下放到区、县,充分发挥了区、县环保局的作用。
建立市长环保现场办公日制度。从6月份到年底,市长先后6次现场办公,帮助解决城区烟尘污染、全市电镀点
调整、印染废水治理等老大难问题。各区、县政府、行业领导,在发展生产的同时,自觉保护环境,环保工作由环
保部门独家管理转变为齐抓共管。
完善市区环保机构。 5月29日,淄博市环境保护委员会成立。博山区、周村区、淄川区和桓台县亦相继成立了
区、县环境保护委员会。为强化监督,市政府撤销了市征收排污费监理所,成立了市环境监察处,建立了环境监察
队伍。首批51名市区专职环保工作者领到了市政府颁发的“环境监察员”证和“环境监察”标牌。各区、县环保局
年内共增编49人。博山区和临淄区建立了环境监测站和排污收费所。
1987年12月15日,淄博市计划委员会批准成立了淄博市环境保护公司。该公司为独立核算、自负盈亏的全民所
有制企业,隶属市环保局领导和管理,主要经营环保仪器、设备、器材,承接一般环境保护治理项目的建设和设备
成套供应,开展环境保护技术和防治污染咨询服务及环境监测业务,定编30人。
环境管理走向正规化。年内进一步完善了环境影响报告审批和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市属以上凡能产生污染的建
设项目,都较好地执行了防治污染的设施同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的规定,有效地控制了新污染
源的产生;继续抓了锅炉的更新改造等工作,城区大气污染基本得到控制,大气质量开始好转。环保治理项目的计
划管理,采取资金统筹安排、集中使用、重点治理的办法,促进了企业污染治理的步伐。环境监测和科研工作坚持
为经济建设和环境管理服务的方向。 一年来,市区环境监测站共提供监测数据15000多个。全市所有乡镇都设立了
乡镇建设环保助理员,分期分批进行了培训,形成了市、区(县)、乡(镇)三级环境管理网络。市、区两级环保
部门认真对待环保信访,受到市、区有关部门的表彰。
开展综合治理技术方面的研究。1987年完成了“猪龙河自净能力的研究”,完成了国家环保局下达的“型煤的
应用技术研究”课题中的实验方案编制和小试的部分实验工作;1986年编制的“淄博晴纶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
在1987年通过了省级审定;与中国有色金属公司评价公司联合承担了“山东铝厂氧化铝技术改造工程坏境影响评价”
工作;承担了“齐鲁建陶28万釉面砖工程环境影响评价”;在淄博火车站广场和淄博百货大楼西侧各安装了一台噪
声自动显示仪,以加强对交通噪声的科学管理和控制。
1987年,淄博市环境保护工作荣获全省环保系统综合奖和“三同时”管理、噪声防治、信访工作、财务管理、
科研监测管理、 环境监测工作6个单项奖。市环境监测中心站荣获国家环保局颁发的“六五”期间全国优秀环境监
测站的锦旗和全省优秀环境监测站称号。

(周雁凌)

管理体制改革
1987年8月, 淄博市政府批转了市环保局《关于进一步改革环境保护管理体制的请示报告》。改革的中心点是
“下放权力,强化监督”,加强区、县环保局的管理权限,增强市环保局的监督检查职能。改革后,排污收费实行
“统收统分,市、区分成,专款专用,保证重点”的原则。排污费作为环保专项基金实行贷款。治理计划由区、县
环保局会同区、县财政等部门提出意见报市环保局。经市环保局与各主管部门协商后,与市财政局、市建行共同审
批下达。治理项目由区、县环保局监督实施,市、区两级共同负责竣工验收。重点治理项目所需资金,首先从区级
资金中安排,如有不足,从市级排污费中补助。区、县环保局的自身建设计划由市环保局审批下达;环境管理以块
块为主,中央、省、市属企事业单位都要服从区、县环保局的环境监督;建设项目的“三同时”(同时设计、同时
施工、同时投产)管理,由区、县环保局预审并提出意见,报市环保局审批;污染事故处理权限下放,凡需对市及
市以上企事业单位处以罚款的,由区环保局组织调查,提出处理意见报市环保局审批执行;监测工作分级进行,实
行有偿服务,按规定收费。

(周雁凌)

市长环保现场办公
1987年5月29日,全市环保工作会议决定建立市长环保现场办公日制度。市长和分管副市长每月拿出一天时间,
组织有关部门现场办公,专门处理环境保护工作中难度较大,涉及面广的问题。到1987年底,市长王怀远、副市长
柴金起先后组织政府有关部门及新闻宣传单位, 6次现场办公,解决了烟尘、电镀、印染废水治理等疑难问题。全
市112个电镀厂点,撤并为18个,基本达到了布局合理、减轻污染、提高经济效益的目的。全市49处、共计809只土
硫磺炉,已有39处499只停产拆炉,占61.7%。市长环保现场办公日促进了区、县政府领导对环保工作的重视。博山
区政府根据区人大关于电镀废水污染问题给区政府的“建议转达书”,组织有关部门调查后,进行了合理调整,并
在山东建材机械厂治理烟尘污染、 实行集中供热的建设中,3次召集会议,听取情况汇报,10次深入施工现场督促
检查。 临淄区政府领导就5个单位的烟尘污染问题组织现场办公,提出限期治理的要求,解决了区环保局长期不得
解决的难点。张店区政府果断关停了污染严重的电镀厂点。桓台、淄川、周村等区政府的负责同志也多次在有关会
议上强调环境保护的重要性,严格控制新污染源的产生。

(周雁凌)

工业污染源建档
淄博市工业污染源调查建档工作, 于1987年5月通过了省级鉴定,并荣获山东省工业污染源调查一等奖。该档
案所存工业污染源的排污现状、生产过程中资源能源的消耗、综合利用水平等数据,是制定全市经济建设计划、环
境规划及其治理计划的科学依据。这些档案资料先后为省环保局制订小清河治理规划、市城乡建委关于张店城区污
水处理厂可行性调查研究、市土壤肥料工作站建立无公害蔬菜基地的规划、市农业区划委员会以及市环保局的环境
管理工作等,提供资料15次,较好地促进了经济建设。

(周雁凌)

治理资金安排
1987年,淄博市环境保护补助资金继续试行贷款制。全年总投资2290.43万元,其中国家基建投资557.13万元,
环保补助资金221.93万元, 银行贷款111.6万元,各企事业单位自筹资金1399.77万元;共安排治理项目214个,其
中废水治理82个, 废气治理104个,固体废弃物治理10个,噪声治理12个,其它治理项目6个。当年竣工的项目188
个, 其中废水治理68个,废气治理95个,固体废弃物治理7个,噪声治理12个,其它治理6个。累计完成投资额183
7.26万元。 按竣工项目设计年增废水处理量47793.15万吨, 废气处理量951882.73万标立方米,利用固体废弃物
3340万吨。

1987年环保治理资金投资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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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 │项目(个) │总投资(万元) │环保贷款(万元) │自筹资金(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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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店区 │10 │37.50 │10.50 │27.00 ┃
┠────────┼───────┼────────┼────────┼────────┨
┃博山区 │12 │39.28 │3.15 │36.13 ┃
┠────────┼───────┼────────┼────────┼────────┨
┃淄川区 │8 │74.64 │44.70 │29.94 ┃
┠────────┼───────┼────────┼────────┼────────┨
┃临淄区 │7 │36.62 │9.60 │27.02 ┃
┠────────┼───────┼────────┼────────┼────────┨
┃周村区 │10 │36.89 │36.89 │ ┃
┠────────┼───────┼────────┼────────┼────────┨
┃桓台县 │8 │27.48 │16.50 │10.94 ┃
┠────────┼───────┼────────┼────────┼────────┨
┃市属以上企业 │64 │481.43 │100.59 │380.8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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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雁凌)

排污费征收
是年,全市征收排污费工作,本着依法征收、实事求是、收足收齐的原则,所有收费都做到有法律侬据,有监
测数据。一年来,先后对全市的工业锅炉、生产窑炉、取暖炉、茶水炉等进行了全面普查检测。市属、区属单位的
锅炉烟尘,市区以内的乡镇企业及事业单位的锅炉烟尘,凡超过标准的都征收了排污费。
对市属、 区属企业的污染大户都征收了排放污水超标费和排水费。 全市各级环保部门均在所在地银行建立了
“排污费专户” 帐号。年内对860个单位开展了征收排污费工作。其中中央、省属企业136个,市属企业208个,区
属企业516个。 全年共征收排污费1154.07万元,比上年增长24.2%;其中中央、省属企业征收516.49万元,市属企
业征收367.19万元,区属企业征收270.39万元。全部排污费中,超标排污费为720.96万元,排放污水费211.28万元,
滞纳金等其它收费221.83万元。 全年解交款为1154.07万元,其中解缴省财政409.96万元,市财政434.44万元,区
财政309.67万元。

(周雁凌)

环境监测创历史最好水平
1987年, 淄博市环境监测工作成绩显著。完成了全市4条主要河流、2个水库、1个湖泊地面水监测和张店城区
大气、噪声、酸雨、地下水的例行监测任务。组织完成了省环保局、省环境监测总站下达的3条主要河流(猪龙河、
淄河、孝妇河)沿岸饮用水调查及小清河大园渡口水质调查任务。对47个重点企业进行了定期监督监测,对污染大
户实行不定期的监督监洲。在农灌期间,对危害小麦的三氯乙醛排放源和猪龙河河水进行严格的监视性监测。埘来
信反映的6起污染事故进行了调查监测。结束了五区一县驻地企业自备井、饮水井、自来水井以及猪龙河、孝妇河、
淄河沿岸饮用水井的水质调查和山东铝厂扩建工程大气环境污染现状的调查任务。编写出1986年度淄博市环境监测
年鉴和淄博市环境质量年报,编报了“淄博市‘六五’期间环境质量报告”,编印了期环境监测简报。全年共报出
监测数据12069个。全市环境监测工作创出了历史最好水平。

(周雁凌)

多形式多渠道宣传环境保护
1987年,市环保局共编辑出版《淄博环境报》12期,发行48000份;创办了《环保信息》,编发69期,345份。
年内,在省以上报刊、电台发表消息45条,市级以上报刊、电台发表消息96条,在《中国环境报》上组织了一期淄
博专版。先后组织了“六五”世界环境日纪念、中小学生环境保护复令营、“环境与居住”征文活动(征文中有81
篇获省、市一、二、三等奖)和环境保护知识竞赛。博山区举办了乡镇环保助理员集训班,张店区每月20日召集乡
镇环保助理员会议。 1987年,市化工职工中专首次招收环保专业班2个,87人,为环保正规教育开创了新路。51家
企业的厂长(经理)参加了市环境保护知识测试,西六路小学组织了评选环保最佳厂长活动。环境保护工作通过多
形式多渠道的宣传,已经引起全市人民的关注。

(周雁凌)

地面水质状况
据1987年统计、监测,猪龙河日接纳工业及城市废水14万吨。废水中主要污染物为有机磷、挥发酚、油等,属
有机物污染;淄河上游水质良好,从南阳开始接纳齐鲁石化公司及辛店城区部分废水,主要污染物为挥发酚、油等,
亦属有机物污染;孝妇河因接纳博山、昆仑、淄川、南定、周村等城镇的废水而遭污染,但由于该河流程长,自净
能力强,仅部分断面污染物超标,超标断面也属有机物污染。3条河流的综合污染指数表明,污染最严重的为淄河、
其次为猪龙河,孝妇河污染较轻。太河水库在1987年15项监测指标中,主要有毒有害物质均未检出,水质达到二级
地面水标准。自1985年以来,连续三年水库水中主要污染物质均未超标,水质较好且稳定。萌山水库在1987年15项
监测指标中有毒有害物质均未检出,除油超过二级地面水标准,硬度超过饮用水质标准外,其余指标均达到二级地
面水标准, 水质基本稳定。1987年对马踏湖的监测表明,化学耗氧量超标6.97倍,生化耗养量超标1.2倍,油超标
1.27倍,有机磷超标3.2倍,其余项目如PH、溶解氧、氰化物、挥发酚、砷、汞、铅、镉、铜、六价铬等均未超标。
1987年的综合污染指数为2.1,较上年的2.6略有下降,水质有所改善。

(周雁凌)

城区大气质量开始改善
1987年,城区大气污染基本得到控制。各工业主管部门和企事业单位新改造锅炉73台,改造工业窑炉68台,茶
水炉改造更新111台; 烟尘污染严重的锅炉全部采取了消烟除尘设备。炉型合格率由1986年的88.8%提高到96.9%,
排烟黑度达标率由1986年的70.8%上升到了93%,排尘浓度达标率由1986年的35%提高到了86%。在工业不断发展的情
况下, 城区大气质量有所改善。例如张店城区大气中的二氧化硫平均值,1986年为0.312毫克/立方米,1987年下
降到0.092毫克/立方米。 1987年二氧化硫的日均值除冬季超标外,其他季节已基本达到圈家二级大气环境质量标
准的要求。 总悬浮微粒的年日均值也由上年的0.879毫克/立方米减少剑年内的0.630毫克/立方米, 比上年降低
28.3%。 博山城区大气中的二氧化硫浓度年均值由上年的0.448毫克/立方米减少到年内的0.255毫克/立方米,总
悬浮微粒由1986年的0.657毫克/立方米降到1987年的0.529毫克/立方米,分别降低43.3%和19.5%。其他城区亦有
不同程度的改善。

(周雁凌)

大气和污染源自动监测方案通过技术论证
1987年,淄博市环境监测中心站和环境科学研究所完成了“淄博市大气和污染源自动监测系统”的设计方案。
10月,省环保局和市政府在张店召开了论汪会。国家环保局监测处、国家监测总站、北京监测中心站等单位的26名
领导和专家出席会议,对设计方案进行了认真的审查和讨论,并通过技术论证。会议认为该方案在国内具有开创性。
市环境监测中心站和环境科研所年内基本完成了该系统中心控制室数据处理软件和硬件的编制,12月份开始进行优
化布点监测。

(周雁凌)

城区噪声监测
淄博市功能区噪声定期监测,每半年进行一次。功能区噪声监测分居民文教区、二类混合区(商业集中区)和
工业集中区。交通噪声每年测定一次,测定点选择在各城区主要交通道路的两侧。1987年,全市工业集中区噪声平
均值为66.5分贝,略高于国家65分贝的标准;博山城区工业集中区的噪声污染最严重,年均值超标14.4分贝,周村
城区工业集中区超标0.3分贝,张店、淄川、临淄3城区的工业集中区均低于国家标准。二类混合区噪声全市平均值
为71.3分贝,超标11.3分贝;博山二类混合区的年均值高达78.8分贝,超标18.8分贝,其它各城区二类混合区也都
超标。 居民文教区噪声全市年均值为57.28分贝,超标7.28分贝;其中周村的居民区不超标,张店、淄川、临淄、
桓台均超标,博山区尤为严重,居民区噪声高达73.1分贝,超标23.1分贝。交通干道噪声监测结果表明:张店、周
村、临淄城区的交通噪声均未超标;博山、淄川、桓台的交通噪声超标,其中桓台县城区超标值最高。

(周雁凌)

信访处理效果良好
年内, 市环保局收到市人大、市政协和人民来信351件,其中市人大、市政协环境保护提案82件;已处理完结
343件,处理完结率占97.7%。来信中,反映城市污染的183件,其中废水污染的36件,废气、粉尘污染的100件,噪
声污染的37件,其它方面污染危害的10件;反映乡镇企业污染的168件,其中废水污染59件,废气、粉尘污染80件,
噪声污染的14件,其它污染危害的15件。市环保局针对博山区山头水泥厂粉尘污染,博山制药厂肝太乐生产排出的
氮氧化物污染,齐鲁石化公司乙烯厂的火炬噪声,淄博有机化工厂丙烯酸酯尾气,山东铝厂铝加工厂噪音危害等群
众反映强烈的5个问题, 深入现场调查,做了妥善处理。桓台县环保局对信访处理及时、妥善,做到了年内无一上
访。同时,开展协商对话,解答群众关心的环保问题,自觉置于群众的监督之下。其它区、县也都较好地利用信访
加强了同群众的联系,发挥了群众的监督作用,强化了环境管理。

(周雁凌)

青沙湖灰鹤事件
1987年2月28日,淄博市桓台县马桥乡青沙湖内,发现省级二类保护野生动物灰鹤群。其中有28只呈昏迷状态,
被当地群众分别带回家中,采用打针、灌绿豆汤等办法救活了7只。其中一只孤身飞返大自然,6只被张店人民公园
收养。桓台县素有“青沙落雁”之说,但在本市境内发生大量死亡,却属第一次。对灰鹤的死因,济南市的《新环
境报》刊登消息,认为是喝了本市被污染的湖水所致。为此,市卫生防疫站对其进行解剖,市环境监测中心站进行
了化验,证明:灰鹤死因系在飞行途中误食了掺进有机磷农药的毒饵所致。

(周雁凌)

污染事故
1987年4月, 淄川区龙泉镇龙一、圈子两家化工厂所排放的废水污染了龙泉镇、洪山镇、查王乡的部分麦田,
造成经济损失83382元。事故查明后,全部经济损失由两家工厂赔偿,同时,被区环保局各罚款3000元。
1987年8月, 淄川生建机械厂排放的二氧化硫废气污染了昆仑镇西龙角村的玉米,经济损失达10966.26元,生
建机械厂赔偿了全部损失。
1987年9月3—4日,博山农药厂将未加净化处理的高浓度甲基硫环磷废液排入已破裂
的下水管道,致使带有强烈刺激气味的污水从夏庄煤矿铁路道口北侧涌上路面,漫过公路泄入河道,造成区域
环境的污染。为此,该厂被区环保局罚款1500元,对厂长和分管环保的副厂长各罚款20元。
1987年9月,淄川化工厂排放的烟尘污染了洪山镇杨家村的玉米,损失折款3352.8元,由该厂负责全部赔偿。
1987年9月,淄川磷肥厂排放的二氧化硫废气,污染了农田,玉米损失折款32137.84元,由磷肥厂全部赔偿。
1987年10月,山东农药厂因突发性停电而发生氯气外溢事故。P.3公顷菜地中20余个品种的19600斤蔬菜遭受污
染危害,经济损失2647元;事后,山东农药厂全部赔偿。

(周雁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