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全市农业产业化发展情况的调查与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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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委政策研究室市农业局
(2004年11月1日)

一、基本情况
我市农业产业化经营大体经历了三个发展阶段: 1994年以前是自发阶段,1994~1997年
是示范引导阶段, 1998年以后是全面推进阶段。 到2003年底,全市农业产业化经营组织达
1300余家,固定资产达13.2亿元,年实现销售收入近60亿元,利税5.7亿元,出口创汇1.5亿
美元, 带动基地147万亩,带动50多万个农村劳动力进入农业产业化经营体系,农民人均从
农业产业化经营中收入1200多元。从1998年开始,市政府每年选择20家规模大、辐射带动能
力强的农副产品加工企业作为重点龙头企业,实行动态管理,重点扶持。2003年20家市级重
点龙头企业占全市龙头组织带动能力的30%以上,其中年销售收入达19亿元,占全市龙头组
织的32%; 实现利税1.5亿元, 占全市龙头组织的26%; 带动基地94万亩,占全市基地的
67.1%;带动农户29万家,占全市农户的34.1%。重点龙头企业快速壮大,省级龙头企业从
无到有,得益乳业、海达公司、富荣集团、淄博七河绿色食品、齐美斯、绿赛尔乳业、淄博
食品油脂厂、 临淄区蔬菜副食品公司、维克食品9家企业成为省级重点龙头企业,其中得益
乳业有限公司成为全省第一家国家级乳品行业龙头。
二、突出问题
一是龙头企业规模小,带动能力弱,与先进地区的差距较大。我市现有的农副产品加工
企业普遍存在着“初级加工多、精深加工少,低档产品多、名牌产品少,小批量生产的多、
上规模生产的少,两头在外的多、转化为本地的少,内贸产品多、外贸产品少”的“五多五
少”现象。龙头企业规模和实力比较弱。莱阳市龙大、鲁花2个龙头企业年销售收入36亿元,
我市20家市级龙头企业总共只有19亿元。龙头企业的技术装备水平低,只有15%左右的企业
技术装备达到90年代水平, 5%左右达到目前国际先进水平。由此导致加工链条短,研发能
力低,加工转化和增值率低。我市农产品加工率只有50%,其中二次以上深加工仅占30%,
而发达地区的农产品加工率一般在90%以上。
二是农业产业化利益联结机制不够完善。由于农户小型分散,龙头企业经济实力弱,致
使企业与生产基地难以形成一体化经营,双方或单方违约现象时有发生,加重了龙头企业的
组织成本,制约了基地规模的扩张。
三是 组织化程度不高,服务体系不健全。现行的合作经济组织大多是小规模的联合体,
跨区域的专业联合相对薄弱,农村各类中介组织发展缓慢,加入各类农业合作经济组织的农
户仅占全市农户的8%。 农产品行业协会特别是出口农产品行业协会较少,现有的也大都带
有浓厚的行政色彩,难以发挥应有的作用。
四是对龙头企业扶持力度不大。虽然我市是全省最早制定对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扶持政
策的市,但是由于财力紧张,对龙头企业扶持逐年减少,与其他城市相比,差距较大。烟台
市每年扶持资金500万元, 青岛市500万元,东营市2000万元,德州市2000万元,泰安市200
万元,济宁市4000万元,省内其他市扶持力度也比我市大。我市扶持情况是:1999年财政计
划300万元, 实际扶持资金250万元,2001年实际扶持250万元,2002年扶持60万元,2003年
扶持60万元,累计扶持620万元,不及有的市一年扶持资金额。
三、对策建议
1.政策扶持。农业产业化经营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政府的正确引导和大力扶持。近年
来,市财政每年拿出一定数额的专项资金对龙头企业进行贷款贴息。从2004年开始,财政扶
持资金从原来的每年计划300万元增加到500万元。这些政策促进了农业龙头企业的迅速崛起,
对我市农业产业化经营的发展起到了很好的带动作用。我们认为,扶持产业化经营,应着重
加强对龙头企业的扶持。龙头企业是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的关键。支持龙头企业,主要是资
金支持。龙头企业收购农产品季节性强,流动资金需求量大,并且周转较慢,需政府加大对
农业龙头企业在资金方面的扶持。扶持方式可以采取贴息贷款、奖励等多种形式。
2.完善农业产业化经营组织引导。通过行政引导,确定支柱产业,培植龙头企业,建立
农产品基地,促进优势农产品向优势产区集中。通过教育引导、典型引导、信息引导,帮助
广大农民转变观念,集中力量抓好典型,大力推广成功的经验,以点带面,全面提高农业的
组织化程度。一家一户的小农经济,难以参与国际市场竞争,必须依托大集团、大龙头在农
产品质量、服务、信誉等方面的优势,整体参与竞争,促进小生产与大市场的对接。
3. 推 行农业标准化生产。农业产业化和农业标准化是相辅相成、互相促进的关系。农
业标准化的实施,按照市场标准生产,用企业化经营方式经营农业,提高了产品质量和工作
效率,有利于品牌形成,在更高层次上加强农业的组织化程度,促进产业化进一步发展。一
是建立优质农产品生产制度。改善生态环境,提高土地质量。严禁使用高毒、高残留的化肥
和农药,增施有机肥。加快优质农产品基地建设,大力发展无公害、绿色食品和有机食品。
二是建立优质农产品质量标准体系。建立农产品质量检测体系,完善市、区县、龙头企业、
基地、市场的农产品检测体系。建立完善各种优质农产品的生产技术操作规程,制定并严格
执行优质农产品质量标准。三是建立优质农产品监督管理制度。实行农户联保制度,加强农
户之间互相监督;实行合同监督,种植户、养殖户与公司签订合同,按规定进行生产,如违
反要求,按合同或法规处罚;实行执法监督和专业技术监督相结合,依法监督,依法查处。
4.加快纯农地区农业产业化经营发展步伐。偏远地区的农民主要是从事初级农产品的生
产,农业产业化经营不发达,农业产业链短,农民就业时间不充分,推动农业产业化经营对
带动偏远地区农民增收具有积极意义。加快偏远地区的农业产业化经营必须进一步加大投入,
尤其是扩大公共财政投入力度,完善农业、农村基础设施,为社会资金流入创造条件。目前,
龙头企业在无污染的偏远地区建基地的势头正在形成,要因势利导,支持得益、海达等加工
龙头企业在高青、沂源发展基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