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市散装水泥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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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具有政府职能的全市散装水泥工作的行政管理部门,对全市散装水泥发展负有行政管
理责任。其主要职责是:贯彻落实发展散装水泥的法律、法规及方针、政策;组织实施中长
期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推广发展散装水泥的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征收、管理、使用
散装水泥专项资金。
淄博市散装水泥办公室成立于1974年3月,为市经贸委管理的副县级自收自支事业单位,
编制28人。共有高级职称的6人,中级职称的2人。
大型混凝土搅拌站淄博市散装水泥工作始于20世纪60年代中期,从认识、使用到推广发
展经历了漫长、曲折的过程。1966年,山东铝厂水泥厂开始生产散装水泥,当年生产733吨。
40年来, 全市散装水泥事业实现跨越式发展。特别是近3年全市散装水泥推广量平均每年以
20%的速度递增, 2004年达到521.2万吨,市内散装水泥使用率达到46%,散装设施的综合配
套能力达到650万吨; 与散装水泥发展密切相关的商品混凝土,其生产能力迅速提高,2003
年达到260万立方,混凝土运输车辆达到133辆。全市散装水泥发展各项指标均居全省前列,
该办连续三年被评为全省发展散装水泥先进单位,全市资源综合利用先进单位。
散装水泥的发展取得了明显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改善了淄博市的大气环境。据测算,
近3年生产的近1000万吨散装水泥,节约资源实现的综合经济效益近3亿元;相对袋装可减少
进入大气环境的水泥等粉尘排放4万吨。 按照散装水泥发展“十五”规划,到2005年末,全
市散装水泥年供应量将达到620万吨,散装率达到50%,年综合经济效益2亿元。
发展散装水泥是节约资源、保护环境的社会公益事业。长期以来,市委、市人大常委会、
市政府对散装水泥工作给予高度重视。历任副市长兼任市散装水泥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市政
府有关行政管理部门给予了全力支持。地方性法规《淄博市散装水泥管理办法》由省人大常
委会批准,市人大常委会公布,于2005年1月1日起施行,这是全省第二部规范散装水泥发展
的地方性法规,极大地推动了全市散装水泥事业的发展,标志着淄博市散装水泥管理步入依
法行政的新的阶段。
全市各级散装水泥管理部门干部职工,正按照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部署和要求,从科学发
展观的角度出发,认真执行国家、省、市有关散装水泥发展的政策法规,全面贯彻、实施地
方性法规《淄博市散装水泥管理办法》,加大执法力度,强化散装水泥市场调控和监督,积
极推动全市散装水泥向更高阶段发展,为创建绿色城市、文明城市,发展循环经济,促进清
洁生产,美化城市环境做出贡献。
法人代表:董存良
地址:淄博市张店区昌国西路
电话:0533-2710857
邮编:2550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