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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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指标完成情况】全市境内财政总收入达到129.14亿元,同比增长27.83%;
地方财政收入完成50.04亿元, 完成预算的107.15%,比上年增长24.3%;财政支
出完成58.08亿元,完成预算的116.38%,增长30.11%;全市财政总支出(含专款
支出) 62.55亿元,增长30.52%,连续第二十年实现了全市财政收支平衡,连续
第九年实现了区县财政收支平衡。 其中,市级财政收入完成13.60亿元,完成预
算的100.87%, 增长18.33%;财政支出完成14.25亿元,完成预算的108.11%,增
长16.42%。
2004年,全市预算执行呈现出以下特点:一是收支总量快速增长。年初制定
“抢抓主动权、抢占制高点”的工作方针,抓住收入征管工作不放松,积极消化
出口退税、农业税制改革等政策性减收因素,加大激励措施,挖掘增收潜力,强
化税源监控,落实增收任务,保证了财政收入的持续均衡较快增长。年内,全市
收入增幅始终保持在20%以上, 4个季度分别达到25.65%、 26.87%、 26.39%和
24.30%,入库进度分别达到20.64%、50.21%、71.26%和107.15%,呈现出起伏小、
入库匀、后劲足的健康发展态势。2004年是财政增收最为均衡的一年。财政支出
也保持了均衡较快增长, 各月增幅均保持在30%以上,较好地满足了经济社会加
快发展的需要。是年,淄博市财政收支增幅分别排在全省第四、第二位,在“半
岛城市群”八城市中排在第一位,收入增幅高于全省和各市平均水平8.24个百分
点和9.46个百分点,支出增幅高于全省和各市平均水平12.91个百分点和10.17个
百分点,收支总量与排在前列城市间的差距进一步缩小。二是收入质量不断提高。
在确保总量扩张的同时,着力优化收入结构,把改善收入质量作为硬指标,与收
入总量任务一同部署、一同考核。全市境内财政总收入占地区生产总值和税收收
入占财政收入两个比重,分别比上年提高0.42和1.11个百分点。财政增收亮点不
断涌现,营业税等地方主体税种增势强劲,国有资产经营收益保持较快增长,特
别是契税成为拉动增收的新的重要增长点, 全市契税收入总量达到23966万元,
比上年增收15011万元,增长1.68倍,拉动财政收入增幅3.7个百分点。三是区县
域财政经济增长迅猛。 2004年,各有1个区财政收入超过7亿元和6亿元,区县级
收入同口径增长39.16%,高于全市平均增幅6.36个百分点,占全市收入总量的比
重达到72.8%,比上年提高1.7个百分点。各区县收入位次在全省排名整体前移,
最高的上升30个位次。经济强乡镇建设取得显著成效。全市财政收入过1000万元
的乡镇达到44个,比上年增加9个,占到乡镇总数的41%。其中,过2000万元的乡
镇17个(比上年增加8个) ,过3000万元的乡镇6个,过4000万元的乡镇4个。最
高的2个乡镇超过7000万元,实现了跨越式增长。

【财源建设】把发展经济、培植财源作为第一要务,推进结构调整和增长方式的
转变,实施新一轮财源建设五年规划,取得显著成效。一是全市对外经贸、高新
技术产业、民营经济快速发展。全市各级财政投入企业挖潜改造、科技创新和推
广应用资金3.5亿元; 落实出口免抵退税7.15亿元,出口贴息及招商引资奖励等
项资金4189万元;积极筹集和合理安排民营经济发展基金,投入服务业扶持和引
导资金3120万元。促进了高新技术产业发展、传统产业升级改造及外向型经济、
民营经济的发展。二是采取新的奖励、扶持措施,体现财源建设“扶优扶强、示
范引导”的要求。相继召开全市工业、商贸流通业和农业财源建设政策兑现暨贴
息扶持项目政府采购招标会,对财源建设贡献突出的企业进行表彰奖励,并以政
府采购招标方式确定了新的贴息扶持项目。市级贴息奖励总额达到4433万元。重
点贴息扶持的22家工业企业, 数量只占全市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的1.25%,但其销
售收入、 利润、税金分别占到总数的14.5%、32.3%和24%;22家工业企业平均销
售利税率达20.5%, 高出全市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总体水平10个百分点,在发展规
模、赢利能力和贡献水平等方面发挥了重要的龙头带动作用。完善品牌奖励政策
措施, 对2003年度获得省著名商标的27家企业兑现奖励资金540万元;对2004年
新获得中国名牌、中国驰名商标及省名优品牌的企业,市财政奖励资金860万元。
三是实施“促强扶弱”战略。进一步加大对区县和乡镇的补助力度,全年单项补
助在200万元以上的专款和转移支付资金总额共7.42亿元。 其中,市级安排补助
资金3.36亿元。突出抓好对经济弱区县的扶持,逐项落实支持高青、沂源两县加
快发展的各项政策措施,同时积极帮助其他困难区县解决实际问题。全市用于帮
扶困难区县和基层乡镇发展的资金达到5.2亿元, 促进了区县域经济社会协调健
康发展。

【增强保障能力】一是切实保障“三农”支出需要。全市对“三农”的财政性资
金投入达到11.5亿元,各项支农、补农、富农的政策措施得到全面落实,一系列
制约城乡协调发展的矛盾和问题得到有效解决。投入农业综合开发、农业生态和
基础设施建设、农村扶贫开发及人畜吃水工程方面的资金1.67亿元,乡村道路建
设资金7100万元,较好地解决了行路难、吃水难等问题,改善了农民生产生活条
件;投入农业科技推广、农业产业化经营、农民工就业培训和乡镇“双增工程”
建设资金3240万元,促进了农村经济加快发展和农村劳动力扩大就业;落实种粮
农民直接补贴、 良种补贴、 农机具补贴和减免农业税、农业特产税的政策资金
1.2亿元,投入灾歉减免和灾害救助资金945万元,进一步解决了农民种粮难、增
收难问题;投入农村中小学危房改造和教育布局调整资金4823万元,新型农村合
作医疗试点补助资金1110万元,禽流感防治资金1723万元;安排农村党员干部远
程教育、提高乡镇机关工作人员津贴、支持经济薄弱村发展专项资金4065万元,
维护了农村社会稳定。
二是切实保障人民生活水平提高。通过调整完善收入分配政策,加强社会保
障体系建设,促进“平安淄博”建设等,提高人民群众生活质量和水平,促进社
会和谐稳定。提高机关事业人员工资标准,市级新增加支出7000余万元,补助区
县增资支出4148万元;提高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和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
金待遇,市级增加支出660多万元;按照有关规定,对市属113个单位、4667户职
工足额兑付一次性住房资金补偿1417万元,并将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由6%提高到
7%。 健全完善城乡一体化社会救助和保障体系。 全市预算内社会保障补助支出
2.06亿元, 抚恤和社会救济支出1.49亿元,两项合计比上年增长36%;着力解决
社会保障中的突出矛盾和问题,投入破产企业职工安置资金8390万元,下岗职工
基本生活补助、再就业补助和部分困难企业军转干部解困、离休干部“两费”补
助等项资金5861万元,为2万多名城市困难人员发放供暖价格补贴资金共计300多
万元。加大“平安淄博”建设投入,全市行政管理费支出7.51亿元,公检法司支
出3.65亿元,两项合计增长32%。
三是切实保障社会事业发展。加大对教育、科技、卫生、文化、体育等社会
事业的投入,改善人民群众的物质文化生活,促进社会全面进步。全市投入科技
方面资金1.43亿元,文教卫生方面资金17.33亿元。其中,教育支出12.78亿元,
医疗卫生支出2.85亿元,文体广播事业支出1.7亿元,均比上年有较大增长。
四是切实保障城市人居和创业环境的改善。加大对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和环境
保护与治理的投入,努力改善地区生态和人居、创业环境。筹措新城区建设资金
8.6亿元, 安排绿色通道建设和城市绿化资金8170万元,安排老城区改造、背街
小巷整治、放心市场建设等为人民群众办实事资金4000万元,投入火车站站房广
场建设改造资金3600万元;多方筹措资金6328万元,基本完成了中心城区近郊水
泥企业搬迁改造任务;在支持孝妇河流域治理和中心城区水环境改善、控制和治
理污染、加快循环经济和生态市建设等方面也加大了投入力度,全市环境质量明
显改善,促进了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

【财政改革】年内,市级全面实行了部门预算制度,预算管理步入制度化、规范
化轨道,预算编制更加科学透明,预算约束力进一步增强。进一步深化综合预算
和“收支两条线”管理改革,逐步确立了加强和改进非税收入管理的理念,明确
工作措施和重点,初步实现了将非税收入纳入部门预算和政府投资盘子的管理目
标。全市纳入财政专户资金11.3亿元,市级统筹安排使用行政事业性收费及其他
预算外资金2.83亿元,增强了政府调控能力。深入实施国库集中支付制度,逐步
由“资金试点”扩大为“单位试点”,并拟定了对预算单位实行“零余额账户”
管理改革的试点方案。全市完成国库集中支付额16.08亿元,占财政支出的25.71
%。 政府采购的规模不断扩大,初步形成了“预算控制、计划管理,定期采购、
公开招标,中介代理、财政监管”的良好运行机制。全年完成采购额5.45亿元,
比上年增长36.83%;节约资金9555万元,节支率14.91%;工程类和服务类采购额
占到总采购额的59%,预算外和单位自筹资金占采购额的68%。在财政支农、财源
建设贴息等领域,推行利用市场机制理财的方式,增强财政工作的透明度,扩大
了财政支持经济社会发展的政策效应。

【财政监督】加强收费监管。会同有关部门对行政许可收费等进行清理,清理不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规定的收费项目67项,并重新修订了收费项
目手册,向社会公示并免费发放,从源头上治理乱收费行为。加强税源监控。汇
编财税信息月报,继续开展预算收入征管质量检查和地方电力附加费等非税收入
专项检查,保证收入的真实完整。加强财政投资评审。完成市级工程预结算审查
值2.57亿元,审减资金5020万元,审减率19.55%,提高了资金使用的安全性、规
范性和有效性。加强政府债务和地方金融机构监管,强化住房资金安全运营,抓
好财政周转金清理回收和资金保全,有效防范地方金融和财政风险。对地方商业
银行实行费用总额和比例计划控制,有效控制费用支出,提高了盈利水平。全市
住房公积金归集额3.1亿元, 为3600户职工发放个人购房贷款2.14亿元;累计归
集额17.3亿元,发放公积金贷款8.3亿元、1.8万户,贷款户数和比例在全省保持
领先位置, 贷款到期回收率始终保持在99%以上; 全年实现住房资金运营收益
1389万元,累计办理住房公积金支取3.81亿元,职工满意率保持100%。年内,市
级回收财政周转金1134万元,保全资金债权1.69亿元,最大限度地保证了财政资
金安全。加强会计信息质量检查。进一步扩大财会信用等级考评范围,表彰全市
第二批财会信用等级A类单位, 促进财会信息质量和管理水平的提高, 推动了
“诚信淄博”建设。加强资产财务监管。在加快推进企事业单位改革改制的同时,
严把资产评估、核销和处置关,加大国有资产收益、收缴力度,完成市级企事业
单位改制15户,资产评估核准、备案23项,行政事业产权登记1256户;完成国有
资产收益、收缴3863万元,实现政府资源运营收入1047万元。此外,顺利完成了
驻淄博中央企业分离办社会职能试点工作。接收中央企业移交资产9099万元,争
取中央财政经费补助基数6439.1万元,较好地兼顾和维护了地方政府、中央企业、
职工个人等各方面的利益。积极支持和配合山东省财政厅驻淄博财政检查办事处
开展工作,促进了全市财政监督工作水平的提高。

【提高队伍素质】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
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结合财政部门工作特点,制定出台《2004年全市财
政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实施意见》;完善和落实各项财政管理制度、
资金审批制度、内部审计制度以及政务公开、服务承诺制度等;不断完善监督制
约机制,加强党内监督、群众监督和社会监督。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
层层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抓住责任分解、责任考核和责任追究三个环节,
坚持一岗双责、分工负责,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深入开展行风和机关效能
建设。制定出台《淄博市财政系统行风和机关效能建设实施意见》,开展行风建
设先进单位、示范窗口、优质服务标兵评比等项活动,取得显著成效。加强机关
内部管理。建立健全决策目标、执行责任、考核监督三个体系;加快“金财工程”
建设,年初确定的163项量化工作指标全部完成或超额完成;大力倡导工作创新,
激励干部职工立足本职争先创优。全年共有46项工作获得部、省和市级表彰奖励;
全系统有省级文明单位(机关) 7个,市级文明单位21个;市财政局继续保持了
全国文明单位称号, 并连续两年被评为全省行风建设示范窗口(先进) 单位。
(刘晓村付春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