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地情档案 AI 原始文本 文章:【优化民营经济发展环境】 资料库:淄博年鉴资料库 章节:淄博年鉴(2005) 导航链接: 首页: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 根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toc.md 资料库: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d3/ 资料库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d3/toc.md 章节: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d3/section/19/ 章节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d3/section/19/toc.md 网页版本: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d3/section/19/article/185/ 本 TXT: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d3/section/19/article/185/index.txt ===== 原始正文(以下内容未经加工) =====
市委、市政府加大对民营经济发展环境的治理力度,相继出台了优化经济环 境的政策措施。对省属驻淄及市属各执收部门(单位)上报的所有收费项目进行 逐一核对, 清理、取消及归并收费项目79个,清理、取消收费文件13份;对500 余项收费项目、标准及依据进行规范;编印《淄博市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 金项目实用手册》,向社会公示、发放。财政、监察、物价、审计等部门联合对 321个行政事业单位收费情况进行清理检查, 涉及各种行政事业性收费及罚没收 入等合计10.2亿元, 查处违纪违规问题资金814.4万元,严肃了财经纪律。严禁 各类乱检查、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依法保护民营企业合法权益。对各职能 部门到民营企业的经济检查实行备案制度,事前将检查内容、时间、范围提交市 监察局备案,备案情况年终向社会公布,未经备案和超出备案范围的检查不准进 行,同一系统、同一部门的所属单位对民营企业的检查实行“一家检查、多家认 可”制度,对一个企业的正常检查一年最多一次,禁止上下级单位对同一个企业 进行重复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