落实科学发展观推动民营经济发展再上新台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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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中小企业局局长韩大力

2004年,全市上下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发展民营经济的一系列政策,进一步解放思想,
更新观念,用新眼光看待民营经济,用新思维思考民营经济,用新思路发展民营经济,按照
“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的要求,围绕“两提前、一率先”的奋斗目标,不断优
化环境,改进服务,加强监管,民营经济又上了一个新台阶,成为全市经济的“半壁江山”
和最具有活力的增长点。 全市民营经济各项主要经济指标在2002年增长30%以上、2003年增
长40%以上的基础上,继续保持了50%左右的发展速度。民营经济在繁荣城乡经济、增加财政
收入、拓宽就业渠道、富裕城乡群众、促进体制改革等方面,发挥了越来越重要的作用。回
顾几年来的工作,主要有以下几点经验和作法:
一、加强领导,形成合力抓发展。市委、市政府对民营经济发展十分重视,把民营经济
作为“亮点”来抓,连续三年召开了高规格、大规模的全市民营经济大会,市委、市政府主
要领导亲自参会动员,并多次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民营经济发展问题;市委、市政府分管
领导带领有关部门连续四年赴省内各地和浙江、江苏、广东等发达地区考察学习,进一步解
放思想,更新观念,研究发展措施;相继出台了《关于加快发展民营经济的意见》《关于进
一步加快民营经济发展的若干规定》;各区县和市直40个部门相继制定了一系列配套的办法
措施,在财政扶持、精简审批、政务公开、优化环境、降低门槛等方面进一步细化。市、区
县都把抓民营经济工作作为“一把手”工程,强化民营经济工作领导小组的职能,将民营经
济工作情况列入各级、各部门经济目标责任制,严格考核奖惩,并坚持每月通报民营经济发
展情况,每季度召开民营经济发展分析会制度,及时调度全市民营经济发展的最新动态。市、
区县都落实了大班子领导分工联系重点民营企业制度,健全并理顺了民营经济管理部门,加
强了对民营经济活动的分析和预测,适时进行预警和调控。各级人大、政协每年都组织人大
代表、政协委员视察民营经济。市政协利用半年多的时间组织实施了民主评议民营经济发展
环境活动,对15个市直部门进行“双千评议”,有效地增强了被评议单位为民营经济服务的
积极性和主动性。各部门将促进民营经济发展作为己任,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定期督
察有关发展民营经济各项政策措施的落实情况,市纪委把优化民营经济发展环境、提高行政
效能监察作为工作重点,市计委将民营经济列入全市经济发展目标,市财政局将民营经济列
入扶持的重点对象,市委宣传部定期督导各新闻媒体在宣传民营经济发展政策方面的工作等
等。所有这些,都有力地促进了淄博市民营经济快速健康发展,全市上下形成了发展民营经
济的合力。
二、最大限度地放宽市场准入,激发民营业户投资热情。在民营经济的准入领域上,实
行了全面开放政策,凡是国家法律、法规没有明令禁止的行业和领域,都允许民营资本进入。
鼓励和支持民营资本参与水利、交通、能源等基础设施和公益事业项目的投资经营,支持民
营经济参与教育、文化、体育等社会事业和社会服务业建设,对特殊行业和商品,允许民营
企业参股参与生产经营。注册资本可以分期注入,并取消了一般纳税人有关注册资本的限定,
进一步降低了准入门槛。鼓励更多的人投身民营经济发展,只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人
员都可凭身份证和有关证明申办民营企业、个体工商户,鼓励机关工作人员提前离岗、提前
退休、 辞职从事民营经济。 对民营经济的登记前置审批进一步简化,实行先经营后手续、
“先照后证”的审批方式,使民营业户取得市场准入的时限进一步缩短。对外来投资兴办民
营企业者,在户口、子女入托、上学、医疗、交通等方面,享受本市市民待遇,不额外收取
任何费用。对民营企业聘用的各类人才,在企业设立集体户,允许户口迁入。对应聘到民营
企业工作的硕士、博士等高等专业人才,由市财政给予相应的生活补助。通过认真贯彻落实
以上有关规定,进一步激发了机关工作人员、各类专业技术人才以及社会上从事民营经济工
作者的干事创业热情,民营经济呈现出前所未有的良好发展态势。
三、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不断优化民营经济发展环境。各级各部门认真落实市委、
市政府加快民营经济发展的一系列政策措施,在加强领导、放宽限制、环境建设、园区建设、
金融支持、企业改革、行政审批等方面大胆改革,为民营经济发展创造了良好环境。近年来,
全市共清理取消及归并收费项目79个, 清理取消收费文件13份,对500余项收费项目、标准
及依据进行了规范, 联合对321个行政事业单位收费情况进行了清理检查,查处违纪违规资
金814.4万元, 依法保护了民营企业的合法权益。在学习借鉴先进地区经验的基础上,市政
府成立市级行政服务中心, 48个部门的342个行政事项全部进驻中心,对所有办理事项实行
“八公开”:即公开工作职责、办事依据、前置条件、办事程序、时限要求、服务承诺、收
费标准和办理结果,并实行集中办公、窗口受理、一口对外、承诺服务、限时办结、统一收
费的“一站式”服务办事制度。严格规范的办事运转流程,使受理、告知、办理、反馈的工
作环节完全处于监控之中, 减少了体外循环,提高了行政审批效率,行政审批事项削减50%
以上。
四、多种方式鼓励民营企业参与国有集体企业的改革和重组。近年来,针对淄博老工业
城市面临的困难和问题,市里把搞好搞活国有集体企业作为攻坚破难的重点,按照产权多元
化、公有资产从一般竞争性企业退出的原则,制定并出台多项政策规定,鼓励民营企业以租
赁、兼并、购买等多种形式参与国有集体企业的产权制度改革;通过破产重组、分块搞活、
民企参股(控股)、整体收购、公有股退出等多种方式,尽可能多地吸收民间资本和战略投
资者参与。通过上述政策措施的实施,既实现了民营企业的规模膨胀,优化了民营企业的组
织结构,又激活了国有集体企业的存量资产,加快了国有资产的退出步伐,同时还实现了职
工的身份置换。
五、加大对民营经济的资金和信贷支持力度。市、区县财政已筹措资金3000万元,建立
了支持民营经济发展的专项基金,重点用于民营企业的高新技术和重大项目贷款贴息、优势
产业配套发展以及市场开拓、 培训、奖励等。市政府每年还将300万元的中小企业发展专项
资金列入年度投资计划,支持中小民营企业进行技术改造、开拓市场等。为鼓励金融机构加
大对民营经济的信贷支持力度, 市里规定,对用于民营企业贷款年增幅在20%以上的金融机
构给予一定奖励。出台《关于支持外地金融机构来淄投资工作意见》,并成立领导小组,设
立办事机构,为外来金融机构进入淄博创造了条件。通过协调、沟通、奖励等措施,全市金
融机构对民营经济的支持力度进一步加大,民营经济的融资难问题得到缓解。2004年,全市
金融机构累计对民营企业发放贷款160.95亿元, 支持民营企业1998家,其中新增贷款74.29
亿元,占全年新增贷款的64.1%。
六、努力搭建民营经济发展的服务平台。各级各部门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强化服务意
识,积极探索服务体系建设的方法和途径,努力搭建各类服务平台,对民营经济的服务由过
去单一的、低层次的服务开始向复合型、多元化方向发展,服务水平逐步提高。近年来,逐
步建立了促进民营企业发展的综合性配套政策体系和制度体系,组织实施了民营经济服务体
系建设“十个一”工程,成立了中小企业服务中心,开通了服务热线,创立了淄博经理人学
院,组建了淄博市中小企业顾问团、淄博民营企业艺术团和支持外地金融机构办公室,开展
了民营企业工业旅游,定期开展银企活动和对外交流合作,建立了中小企业创业园和中小企
业担保机构,不断完善民营经济信息服务网站。通过以上措施,淄博市已在人才、技术、管
理、融资、法律、市场、信息、信用担保等方面,为民营经济发展搭建起了良好的服务平台。
七、坚持以人为本,加强民营企业家队伍建设。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坚持以人为本,
在建设一支素质过硬、作风优良、有强烈发展欲望的企业家队伍上下工夫。通过淄博经理人
学院,分不同层次定期开班,并及时将国内有关学习培训信息通知到企业家。几年来,有上
百名企业家走进MBA、 职业经理等各类学习班,数千名管理人员参加了“管理信息化三大难
题峰会”“工商管理银河培训”和“能力突破工作坊”等专题研讨、讲座。为了总结企业家
培训方面的经验,通过定期召开座谈会、走访企业家等形式,征求意见。为了发挥优秀企业
家的模范带头作用,市委、市政府表彰了一批优秀民营企业家,命名了一批市级民营企业家
和“投资淄博优秀民营企业家”。另外,还充分发挥民营企业家协会、中小企业商会的作用,
通过定期组织企业家查体、不定期慰问和联系等方式,关心他们的生活和身心健康,解决他
们的后顾之忧,为他们在经济发展中更好地发挥才能提供良好的支持和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