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安淄博”建设】
年内,市政法委健全完善了“平安淄博”建设目标、执行责任和考核监督三
大体系,形成了目标明确、责任到人、措施到位、监督有力的工作机制。先后制
定出台《关于建设“平安淄博”的实施意见》《关于基层平安创建活动的实施意
见》《关于在建设“平安淄博”工作中严格责任追究的实施意见》等文件,形成
了完整的制度保障体系。召开全市平安建设经验交流会和现场会,建立了“平安
淄博”建设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加大“平安淄博”建设的宣传力度,在《淄博日
报》设立建设“平安淄博”维护社会稳定栏目,努力营造“平安淄博”建设的良
好社会舆论氛围。“平安淄博”建设结出丰硕成果,刑事案件增幅逐月下降,治
安案件、集体上访、群体性事件、安全生产事故等指标同比有较大幅度的下降,
人民群众对社会治安状况满意率达90%以上。 经省检查考核,淄博市的政法综合
治理、维护稳定和平安建设工作在全省的位次显著提高,跨入全省先进行列。张
店区、 博山区被省委、省政府评为全省平安建设先进区县,6个基层单位被省综
治委评为平安建设先进基层单位, 2人被评为山东省见义勇为先进个人, 35个
“平安淄博”建设先进乡镇(办事处)受到市委、市政府的表彰。
【矛盾纠纷排查调处】
加强乡镇街道调解中心建设。 截至年底,全市108个乡镇街道办事处建立了
调解中心,全市村居设立治安信息员4362名,实现了村村有治安信息员的目标,
构建起以乡镇街道调解中心为龙头,乡镇、村居社区调委会和纠纷调解员、治安
信息员、法制宣传员为基础,其他调解组织形式为补充的基层矛盾纠纷排查调处
网络体系。2004年,在全市开展了三次大规模的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活动,共排查
矛盾纠纷1995起,同比下降39.2%,成功调解处理1870起,调处率达93.7%,发生
的几起群体性事件都得到妥善处置。
【基层、基础工作】
年内,制定出台《关于加强乡镇、街道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基层组织规范化建
设的意见》,对基层综治组织人员的构成、配备都作出明确规定,进一步明确基
层综治组织的职责任务,使基层综治组织建设走上规范化和制度化的轨道。截至
年底, 全市共建立乡镇街道综治办108处,基层综治组织7000余个、村居调委会
3516个、 基层治保会6000余个,共3万余人。制定出台《关于基层平安创建活动
的实施意见》,扎实开展了创建“平安乡镇”“平安街道”等基层平安创建活动。
充分发挥基层政法综治部门在基层平安创建活动中的骨干作用,确保把目标任务
落实到具体部门、单位、个人。
公安机关组织的社区巡逻队(市公安局供稿)
【社会治安综合治理】
年内,全市政法机关先后开展春季破案会战、侦破命案专项行动、打击盗抢
机动车专项行动、严打整治夏季行动、冬季破案会战、禁毒专项行动、集中扫除
黄赌毒专项清理战役等11个专项斗争,始终保持对刑事犯罪的高压态势,刑事犯
罪率逐月下降,治安案件同比下降6%。广泛深入开展反邪教警示教育活动,推动
反邪教斗争的不断深化。积极开展治安专项整治活动,先后对市场经济秩序、校
园及周边地区、企业和铁路沿线、油区周边治安秩序进行了整治。对排查出来的
治安后进村,派驻工作组进行集中整治,扭转了后进村的治安面貌。积极开展治
安责任承包制的试点工作,并取得初步成效。
【治安防控体系初步形成】
截至年底, 全市共建立专职治安巡逻队260支, 共有2569人, 义务巡逻队
2300支, 共有16567人。在重点部位、场所设置防火、防盗、防事故设施,在基
层站、所、网点和各居民区普遍完善各项物防措施。加大治安防范的科技投入,
在重要单位、要害部位、重要场所和居民社区安装电视监控、防盗报警系统4877
套。 9月24日,淄博市首家农村治安摩托车巡逻队在张店区沣水镇成立。进一步
做好安置帮教工作,全市共成立各级各类安置帮教组织4104个,拥有安置帮教工
作人员10221名, 落实帮教率达98%以上, 形成较为完善的帮教体系。深入开展
“民主法治示范村” 创建活动,创建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1个,省级“民主
法治示范村”10个。大力开展家庭预防工程、学校预防工程、社会预防工程建设,
使青少年违法犯罪上升势头得到遏制。
【政法队伍建设】
继续开展“抓基层打基础,争创‘五好’政法单位”活动,政法队伍建设得
到全面加强。加强基层政法领导班子建设, 对全市基层单位领导班子进行调整充
实, 一批年轻干部进入领导班子。进一步精简机关人员,全市有400余名政法干
警充实到基层一线。4月,市委、市政府表彰了全市政法系统100个“五好政法单
位” 和100名争创“五好政法单位”先进个人。结合政法工作实际,开展“公正
执法树形象”活动,促进了干警执法思想、执法观念、执法行为和执法作风的改
进。年内,全市政法机关有360个集体、777名个人受到国家、省和市级表彰,涌
现出全国“五一”劳动奖章获得者、全省首届十佳基层检察长毛军,全国妇联、
公安部命名的“全国巾帼建功标兵”曲艳丽,被最高人民法院荣记一等功的安丽,
获得全国“十佳技术能手”称号的武警战士邵长征等英模人物。(周庆涛王吉政)
【市委政法委聘请法律顾问】
为更好地发挥市委政法委的职能作用,提高依法办事能力、依法处理涉法事
务的工作效能,推进依法治市和“平安淄博”建设,9月8日,市委政法委特聘请
崔冠军等6名律师作为法律顾问。法律顾问聘期为2年,职责范围主要包括受市委
政法委委托,协助处理相关涉法事务、参与重大疑难案件协调、开展法律咨询、
法律服务等6个方面。(年间)
综述
视图
【“平安淄博”建设】
年内,市政法委健全完善了“平安淄博”建设目标、执行责任和考核监督三
大体系,形成了目标明确、责任到人、措施到位、监督有力的工作机制。先后制
定出台《关于建设“平安淄博”的实施意见》《关于基层平安创建活动的实施意
见》《关于在建设“平安淄博”工作中严格责任追究的实施意见》等文件,形成
了完整的制度保障体系。召开全市平安建设经验交流会和现场会,建立了“平安
淄博”建设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加大“平安淄博”建设的宣传力度,在《淄博日
报》设立建设“平安淄博”维护社会稳定栏目,努力营造“平安淄博”建设的良
好社会舆论氛围。“平安淄博”建设结出丰硕成果,刑事案件增幅逐月下降,治
安案件、集体上访、群体性事件、安全生产事故等指标同比有较大幅度的下降,
人民群众对社会治安状况满意率达90%以上。 经省检查考核,淄博市的政法综合
治理、维护稳定和平安建设工作在全省的位次显著提高,跨入全省先进行列。张
店区、 博山区被省委、省政府评为全省平安建设先进区县,6个基层单位被省综
治委评为平安建设先进基层单位, 2人被评为山东省见义勇为先进个人, 35个
“平安淄博”建设先进乡镇(办事处)受到市委、市政府的表彰。
【矛盾纠纷排查调处】
加强乡镇街道调解中心建设。 截至年底,全市108个乡镇街道办事处建立了
调解中心,全市村居设立治安信息员4362名,实现了村村有治安信息员的目标,
构建起以乡镇街道调解中心为龙头,乡镇、村居社区调委会和纠纷调解员、治安
信息员、法制宣传员为基础,其他调解组织形式为补充的基层矛盾纠纷排查调处
网络体系。2004年,在全市开展了三次大规模的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活动,共排查
矛盾纠纷1995起,同比下降39.2%,成功调解处理1870起,调处率达93.7%,发生
的几起群体性事件都得到妥善处置。
【基层、基础工作】
年内,制定出台《关于加强乡镇、街道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基层组织规范化建
设的意见》,对基层综治组织人员的构成、配备都作出明确规定,进一步明确基
层综治组织的职责任务,使基层综治组织建设走上规范化和制度化的轨道。截至
年底, 全市共建立乡镇街道综治办108处,基层综治组织7000余个、村居调委会
3516个、 基层治保会6000余个,共3万余人。制定出台《关于基层平安创建活动
的实施意见》,扎实开展了创建“平安乡镇”“平安街道”等基层平安创建活动。
充分发挥基层政法综治部门在基层平安创建活动中的骨干作用,确保把目标任务
落实到具体部门、单位、个人。
公安机关组织的社区巡逻队(市公安局供稿)
【社会治安综合治理】
年内,全市政法机关先后开展春季破案会战、侦破命案专项行动、打击盗抢
机动车专项行动、严打整治夏季行动、冬季破案会战、禁毒专项行动、集中扫除
黄赌毒专项清理战役等11个专项斗争,始终保持对刑事犯罪的高压态势,刑事犯
罪率逐月下降,治安案件同比下降6%。广泛深入开展反邪教警示教育活动,推动
反邪教斗争的不断深化。积极开展治安专项整治活动,先后对市场经济秩序、校
园及周边地区、企业和铁路沿线、油区周边治安秩序进行了整治。对排查出来的
治安后进村,派驻工作组进行集中整治,扭转了后进村的治安面貌。积极开展治
安责任承包制的试点工作,并取得初步成效。
【治安防控体系初步形成】
截至年底, 全市共建立专职治安巡逻队260支, 共有2569人, 义务巡逻队
2300支, 共有16567人。在重点部位、场所设置防火、防盗、防事故设施,在基
层站、所、网点和各居民区普遍完善各项物防措施。加大治安防范的科技投入,
在重要单位、要害部位、重要场所和居民社区安装电视监控、防盗报警系统4877
套。 9月24日,淄博市首家农村治安摩托车巡逻队在张店区沣水镇成立。进一步
做好安置帮教工作,全市共成立各级各类安置帮教组织4104个,拥有安置帮教工
作人员10221名, 落实帮教率达98%以上, 形成较为完善的帮教体系。深入开展
“民主法治示范村” 创建活动,创建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1个,省级“民主
法治示范村”10个。大力开展家庭预防工程、学校预防工程、社会预防工程建设,
使青少年违法犯罪上升势头得到遏制。
【政法队伍建设】
继续开展“抓基层打基础,争创‘五好’政法单位”活动,政法队伍建设得
到全面加强。加强基层政法领导班子建设, 对全市基层单位领导班子进行调整充
实, 一批年轻干部进入领导班子。进一步精简机关人员,全市有400余名政法干
警充实到基层一线。4月,市委、市政府表彰了全市政法系统100个“五好政法单
位” 和100名争创“五好政法单位”先进个人。结合政法工作实际,开展“公正
执法树形象”活动,促进了干警执法思想、执法观念、执法行为和执法作风的改
进。年内,全市政法机关有360个集体、777名个人受到国家、省和市级表彰,涌
现出全国“五一”劳动奖章获得者、全省首届十佳基层检察长毛军,全国妇联、
公安部命名的“全国巾帼建功标兵”曲艳丽,被最高人民法院荣记一等功的安丽,
获得全国“十佳技术能手”称号的武警战士邵长征等英模人物。(周庆涛王吉政)
【市委政法委聘请法律顾问】
为更好地发挥市委政法委的职能作用,提高依法办事能力、依法处理涉法事
务的工作效能,推进依法治市和“平安淄博”建设,9月8日,市委政法委特聘请
崔冠军等6名律师作为法律顾问。法律顾问聘期为2年,职责范围主要包括受市委
政法委委托,协助处理相关涉法事务、参与重大疑难案件协调、开展法律咨询、
法律服务等6个方面。(年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