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农村劳动力就业面临的突出问题及对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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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局长 王昌铭

《中共中央关于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若干问题的决定》指出,农村富余劳动力在
城乡之间双向流动就业,是增加农民收入和推进城镇化的重要途径。并要求逐步统一城乡劳
动力市场,加强引导和管理,形成城乡劳动者平等就业的制度。统筹城乡就业、加快农村劳
动力转移是当前亟待研究解决的一个课题,也是一项长期的战略性任务。
当前农村劳动力就业面临4个突出问题。1. 对农村劳动力就业问题的认识不足。长期以
来,城乡二元化格局造成就业工作在指导思想上一直是“重城市、轻农村”。与农村劳动力
就业相关的法律法规不完备,鼓励农民进城务工、落户、社会保障、教育等各项政策还不到
位。许多用人单位使用农村劳动力,目的是降低成本,并未把农村劳动力与城镇职工放到同
等的地位。大量农村劳动力对就业认识不足,故土难离;即使外出务工,也只求眼前利益,
工作随意性大,流动性强。2.现行许多管理制度制约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有许多管理制度
把农民束缚在土地上。如现行土地管理制度对农民的利益和权利提供保证,使农村土地使用
权无法有效地转让等强化了农民对土地和生产集体的依附;户籍管理制度改革不到位,对农
村劳动力向城镇转移带来诸多不便。3.对农村劳动力就业的管理服务不到位。对农村劳动力
就业的市场中介服务还不健全,农民外出务工,大部分是通过“能人带领”或“投亲靠友”
的方式;许多自发形成的劳务市场,运作不规范,服务能力比较弱。如淄博市个别区县自发
形成的劳务市场,主要是介绍“日工”“小时工”,基本没有管理服务。拖欠工资、加班加
点及生产条件恶劣等侵害农民工权益的现象严重,缺乏对农民工保护的政策和监管措施。4.
农村劳动力技能偏低。农村劳动力教育水平不高、专业技能低下的问题已成为制约农村劳动
力就业特别是今后农村劳动力就业的重要因素。据有关资料统计,2001年,山东省15岁以上
人口中高中文化程度仅占16.9%,大专及以上的仅占0.6%,受过专业技术培训的仅为10.8%。
同年, 全国转移的农村劳动力中,受过专业培训的仅为18.6%。随着第二、三产业就业岗位
对技能的要求越来越高,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的空间也在逐步压缩。
促进农村劳动力就业是一项综合性工程,涉及到经济结构调整、体制改革、政策引导和
社会服务等各个方面。要不断改善农村劳动力转移的就业环境,建立农村劳动力稳定就业的
长效机制,就需要建立健全3个体系和3个网络。1. 逐步建立3个体系。一是切实提高认识,
建立农村劳动力就业的领导责任体系。做好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是经济发展的必然要求,也
是社会进步的体现,关系到城乡经济结构和劳动力资源的战略性调整,关系农村改革发展稳
定的大局,关系广大农民群众生活水平的提高。做好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不仅是一个经济问
题,也是一个重大的政治问题。各级政府要把农村劳动力就业作为整体就业的重要组成部分,
把统筹城乡就业列入当地经济和社会发展的中长期规划,推进城乡就业的一体化。特别要把
农村劳动力就业与“三农”问题紧密结合起来,把促进农村劳动力就业作为解决“三农”问
题的重要措施。加强对农村劳动力就业的领导,落实目标责任制,把目标责任层层分解,落
实到区县、乡镇和村级组织,落实到各有关部门。要把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与农村经济体制
改革、农业产业化等工作一并作为业绩考核的重要指标。二是消除限制城乡劳动力合理流动
的体制和政策障碍,建立农村劳动力就业的政策扶持体系。取消农村劳动力进城就业的各种
歧视和限制;加快户籍制度改革,打破户籍限制,为建立城乡之间自由、正常的流动就业创
造条件。在农村劳动力的招聘录用及签订劳动合同、享受工资待遇等方面一视同仁,进一步
完善农民工参加基本养老、医疗、工伤等保险政策,逐步做好农村养老保险制度与城镇养老
保险制度的衔接,切实解除农民工的后顾之忧。加大农村劳动力就业资金扶持,特别要解决
农村劳动力的培训资金问题,可以从“三农”资金中列支,也可设立专项培训资金,列入财
政预算,并不断加大投入力度。对自主创业和返乡创业的农民工可给予一定的优惠扶持政策,
如金融信贷优惠等。进一步完善农村土地流转制度,既要保证进城务工农民的土地承包经营
权,又要逐步改变农村劳动力对土地的依附。教育、住房、计划生育管理、最低生活保障、
统计等各方面都要制定相关的政策措施,打破身份、地域等界限,把农民工纳入管理服务范
围。三是加强劳动力市场建设,建立促进农村劳动力就业的社会化服务和监管体系。农民转
移就业是一种市场化行为,政府的职能应当定位在政策导向和市场监察上,主要的运作应由
劳动力市场组织完成。要积极发展和规范劳动力中介服务组织,培育城乡统一、开放竞争有
序的劳务市场;加强街道(乡镇)劳动保障服务中心和社区劳动保障平台建设,把它们作为
城乡一体化就业的重要桥梁;充分发挥各级职业技能培训机构的作用,利用政策、资金引导,
大力开展农村劳动力的技能培训。加强劳动力市场的监管,严厉打击职业中介的各种欺诈行
为,严禁对农民工收取各种不合理的费用,解决好拖欠和克扣农民工工资问题,严肃查处招
用农民工不签合同、不缴保险、缺乏必要的安全生产设施、饮食住宿不符合卫生防疫要求等
各类违法行为,保障农村劳动力就业的各项合法权益。2. 建立健全3个网络。一是建立促进
农村劳动力就业的组织网络。由政府总牵头,横向上,各相关部门明确责任,协调配合;纵
向上,市、区县、乡镇、村,都要有人负责,使农村劳动力无论是就地安置就业,还是外出
务工就业,都能得到相应的就业指导和服务。二是建立健全市场服务网络。一方面充分发挥
现有的以政府办职业介绍为主体、民办为补充的劳动力市场网络功能,尽快实现信息联网,
畅通信息渠道,及时为农村劳动力提供就业信息;另一方面可针对农民转移就业,建立基层
中介服务机构,并实行优惠扶持政策。不断巩固扩大劳务输出网络,特别对组织劳务输出已
取得良好信誉和明显成效的网络,应给予必要的扶持,促使其向全面服务、规范服务方面发
展。三是建立培训网络。发挥好城镇各类职业培训机构的作用,鼓励和支持他们开展农村劳
动力专业技能培训。可以确定一批农村劳动力就业培训基地,开展定向培训、委托培训等有
针对性的培训工作。健全市、县两级农村科技教育培训中心和乡、村两级培训网络。发挥各
级农校的作用,对农民开展文化科技知识培训教育。落实培训经费,对符合条件的各类教育
培训机构,均可申请使用农民工培训扶持资金。
农村劳动力就业还需做好两项基础工作。一是建立农村劳动力资源信息库。要建立农村
劳动力增长和培训意向定期报告制度,及时了解农村新增劳动力的数量、求职意向等情况,
掌握农村劳动力迫切需要解决的技术、技能问题。摸清农村劳动力资源分布和就业状况,为
农村劳动者外出就业提供及时准确可靠的信息服务。掌握好外出(外来)农民工的信息,做
好跟踪服务工作。二是加强对农村劳动力就业的宣传引导工作。加强就业政策的宣传,引导
广大用人单位和农民工切实转变用人观念和就业观念,增强用人单位和农民工遵守法律、法
规和依法维护自身权益的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