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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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质量】2003年,淄博城区空气环境质量实现近10年来最优,全年空气环境质量好于二
级的天数达到304天, 其中一级天数20天,二氧化硫、二氧化氮、可吸入颗粒物年均值分别
为0.058毫克/立方米、 0.027毫克/立方米、0.098毫克/立方米,达到国家二级标准。7个省
控和所有出境河流断面水质均有明显改善, 其中韩旺、猪龙河入小清河处及东周、长山4个
主要出境断面的COD监测值年均值分别为23毫克/升、288毫克/升、130毫克/升、97毫克/升,
同比下降50%、21.7%、23.5%、39%。治污投入实现稳定增长。全年用于环境保护的投资占国
内生产总值的1.8%, 直接用于污染防治的投资达5.6亿元。严格实行污染总量控制制度,污
水中化学耗氧量控制在5.2万吨;烟尘排放量控制在7.5万吨;二氧化硫排放量控制在22万吨;
工业粉尘排放量控制在3.63万吨;饮用水源水质达标率保持在100%;区域环境噪声平均值低
于56分贝,全部完成省下达的指标任务,市民对城市环境质量满意率有较大提高。

【污染源头治理】 一是加强污染点源治理。关停燃煤工业炉窑214家、370条,对112家燃煤
炉窑企业进行清洁燃烧技术改造, 取缔4吨以下锅炉54台,完成11家、18台电厂燃煤锅炉的
静电除尘器技术改造,年可减少烟尘排放3000多吨。完成10台75吨锅炉、1台110吨锅炉脱硫
示范工程, 年可减少二氧化硫排放1.38万吨。完成116家企业的废水污染治理再提高工程,
新上污泥脱出设施26套。二是抓好建设项目环境管理。坚持总量控制、公众听证等制度,严
格把好审批关。 年内,市局共审批建设项目216个,项目总投资38.2亿元,环保投资1.87亿
元, 占总投资的4.9%;拒批高污染、高能耗项目8个,控制了新污染源的产生。三是积极引
导经济集中发展区域按照循环经济理论进行正确的功能定位,做好雨污分流管网、污水集中
处理、医疗垃圾处理中心等基础设施建设,从源头上杜绝污染。

【水泥企业搬迁改造】张店城区近郊水泥企业搬迁改造工作涉及面广,难度大。市环保局加
大协调力度,年内,先后组织召开12次动员会、调度会、现场会,帮助企业贷款1000万元,
及时向山东博兴县圣源水泥股份有限公司等10家企业兑现贴息补助及奖励资金2400万元。同
时新增三条优惠政策,进一步调动水泥企业搬迁改造的积极性。至年底,39条水泥窑、39座
粉磨站被关停或拆除,基本完成搬迁改造任务。张店城区近郊水泥企业搬迁改造任务提前三
年半完成目标任务。

【东部化工区污染限期整治】张店东部化工区污染限期整治的重点企业是新华制药、大成农
药、 东大化工等7户重污染企业,市环保局制定出台了包括停产、搬迁、更新、改造等内容
的整治方案,明确治理时限。为加大社会监督,市环保局还召开重点区域、重点路段环境综
合整治新闻发布会,由企业向市民直接做出承诺。至年底4家企业完成治理任务。

【孝妇河流域水污染防治】年内,市长与有关区县长签订了《孝妇河流域水污染防治责任书》,
明确孝妇河流域水污染防治工作的重点和治理时限,孝妇河流域水污染防治工作全面启动。
市环保局对该流域内的86家污染点源进行了调查摸底,促使62家企业完成污染治理再提高工
程。同时,加强对该流域污水处理厂建设的调度,督促淄川、博山污水处理厂加快建设步伐,
如期建成投运。

【落实《淄博“绿色十五”计划》】组织签订新一轮(2003~2005)市、区县长环保目标责
任书和市、区县环保局长目标责任书,将三年的重点环保任务分解落实,做到目标、措施、
责任三到位;起草《淄博“绿色十五”计划2003年度计划》并由市政府印发;积极发挥环保
部门的监督职能,推进城市污水处理、垃圾处理、热电联产、管网配套等基础设施建设,由
市环保局负责筹建的市医疗垃圾处理中心实现试运行。

【发展循环经济,启动生态市建设】加快发展循环经济,对于建设绿色城市具有重要的现实
意义。为此,市环保局在全社会积极倡导循环经济理念。先后组织开展了“加快发展循环经
济”征文活动,收到征文69篇;在《淄博日报》开辟“发展循环经济研究与探索”系列报道
专栏,举办“加快发展循环经济”报告会等,收到良好效果。落实全省生态省建设动员大会
精神,以《山东生态省建设规划纲要》为指导,积极编制淄博生态市建设规划,提出打造淄
博绿色城市、 生态城市的实施意见。 重新修订和完善《淄博市生态环境建设和保护规划》
《淄博市小流域污染治理实施规划》 《四宝山地区生态保护规划》等5项专业规划。坚持污
染防治与生态保护并重的原则, 大力支持张店、博山2个生态示范区,沂河源头、淄河上游
和马踏湖3个重要生态功能保护区,淄川峨庄、博山石马、池上3个乡镇和张店城东等14个村
的生态示范工程建设。

【依法行政】一是加强环境法制建设。配合市政府法制办公室、市人大常委会完成《淄博市
工业炉窑大气污染防治办法》 的起草修订,6月20日由市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同时,举办
专题培训班,120多家企业的160余人参加了培训,使该《办法》得到有效落实。五区三县全
部整建制通过了省局的行政执法规范化验收。二是开展环境违法行为专项检查。对张店城区
重点企业及主要交通干线两侧的锅炉、炉窑、茶水炉,全市河流出境断面和重点水污染企业,
尤其是“两纵”(滨博高速路、张博路)“两横”(济青高速路、胶王路)两侧的“土小”
企业加大查处力度, 共完成现场检查1024次,检查污染治理设施556台(套),保证了污染
治理设施正常运转率达到99%。查处应取缔、关闭企业111家,督促95家企业完成治理整顿。
依法查处506起环境违法案件,共处罚金100多万元。三是实行新的排污费征收办法,扩大征
收面,以经济杠杆撬动企业治污的积极性。四是认真办理人大议案、建议和政协提案及信访
案件。共办理人大建议、政协提案32件,办结率100%。受理群众来信1252件,办结率100%,
重复信访率小于5%。接待来访群众86批、237人次,处结率100%。依法处理污染事故及纠纷7
起,为群众挽回经济损失12.6万元。

【环境监测】 全年环境监测工作共获取有效监测数据23.2万个,发布空气质量日报365期,
编发环境监测通报、 月报、季报及饮用水水质月报等环境监测信息155期。组织开展科研项
目8项, 在市级以上刊物发表专业技术论文17篇。积极拓宽监测领域,新开展农产品化肥和
农药残留等16类25个项目的监测工作。

【首届中国(淄博) 绿色环保产业博览会暨“环境立市、环保先行”活动周】11月8日至11
日,首届中国(淄博)绿色环保产业博览会(以下简称“环博会”)召开,“环境立市、环
保先行”活动周同时举办。120余家企业,5000余人参加“环博会”,举办招商引资洽谈会、
发展循环经济报告会等11项活动。“环博会”期间,淄博的17个项目进行招商引资宣传,洽
谈成功29个经济技术合作项目, 引进外资24.6亿元人民币和300万美元。《大众日报》、中
国新闻网、搜狐等20多家媒体对此次活动进行了宣传。

【环境宣传教育】年内,先后举办了“黄河流域生态科普展”“营造满意消费环境”“纪念
中国环保事业30周年”等活动,以《淄博环境》《绿色家园》为载体,广泛宣传环境知识、
绿色消费、环保成就。在纪念第31个“6·5”世界环境日之际,邀请市领导、人大代表、政
协委员等40余人参加“6·5”世界环境日座谈会暨新闻发布会,并在《淄博日报》刊发市长
刘慧晏《保护水资源,建设新淄博》的署名文章,呼吁全社会行动起来,共同建设美好家园。
以“抗击‘非典’,向垃圾宣战”“促进水泥企业搬迁,改善空气环境质量”为主题,组织
开展淄博环保世纪行活动, 采发稿件100余篇。继续开展绿色学校、绿色社区创建活动,推
荐申报省级绿色学校7所, 推荐张店区实验中学申报国家级绿色学校,命名张店紫荆园小区
等9个社区为2003年度市级绿色社区。

【环境信息建设】积极探索网上投诉、网上申报、网上审批渠道,年内实现了排污费征收网
上公示, 8个区县局局域网全部建成,并安装《山东环保电子政务信息系统》,实现网上公
文收发。 合作开发的《城市级环境管理信息系统》 通过国家环保总局的鉴定。市局获得了
“山东省环境信息化建设先进单位”称号。在2003年淄博市信息技术展览与研讨会上,“淄
博环境网”站获淄博“十佳政府网站”称号。

【为企业服务】一是大幅精简审批项目。清理行政审批事项31项,取消22项,取消率74%。规
定所有审批项目不收费, 环评等服务性收费按国家最低标准减收50%。二是选派工作人员进
驻市行政服务中心,集中办理审批事项,并印发服务指南2000余份。三是强化社会监督。聘
请43名人大代表、 政协委员担任环保义务监督员,向85家市直有关部门、108家市属及重点
企业发放征求意见函, 设立公开投诉电话, 广泛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四是建立重点工程
“绿色通道”。凡符合前置审批要求的,环保手续一律从简;对投资大、于全局有发展带动
作用的重点项目实行跟踪服务,以投资者满意为标准,调整工作程序,满足项目需求,先后
为19家企业的新、扩、改项目提供环保咨询、信息、技术服务,为企业节约资金2600多万元;
帮助6家重点企业到国家、 省环保部门办理环保手续。五是加大对企业的治污扶持力度。先
后为新宇化肥厂等3家企业争取世行贷款720万元人民币;赴香港招商引资2500多万元。六是
积极争取上级部门支持, 投资1亿元的省危险品处理中心建设项目在高青建设,促进了当地
经济发展。

【行风队伍建设】市环保局始终把思想教育工作放在首位,努力提高环保队伍的整体素质。
在全系统开展“为谁执法,为谁服务”大讨论,牢固树立起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
围绕建设学习型机关,通过组织外出学习、在职进修、技术比武、优秀科研成果评选等形式,
不断拓展干部职工的知识层面,提高在市场经济条件下驾驭环保工作的能力。积极组织开展
帮贫扶困献爱心活动, 筹资8万余元,帮助高青县常庄镇下孟村解决黄河滩内农田灌溉用电
难问题;为石朝武等3名退伍老功臣资助款物4.5万余元,帮助他们解决生活困难;与淄博水
表厂20户特困职工家庭结成帮扶对子, 共捐助资金1.3万余元; “爱心献春蕾” 活动捐款
9450元, 资助学生63人;为灾区群众捐款1万多元。以全市开展的“民主评议行风,优化经
济环境”活动为契机,落实“政府提速”要求,出台《淄博市环保局优化经济发展环境服务
承诺》《淄博市环保局效能投诉责任追究考核办法(试行)》等制度,进一步加强机关效能
建设。推行政务公开,通过新闻媒体、信息网络以及政务公开栏、电子触摸屏等形式,公开
建设项目审批、排污收费等事项及办事程序、管理权限、监督渠道,增强工作的透明度。坚
持实行环境行政执法责任制、社会服务承诺制和公务登记制,增强服务意识,简化程序,提
高办事效率。年内,市环保局被市委、市政府表彰为“行风和机关效能建设示范窗口”。

【做好“非典”防治时期的环保工作】为切断“非典”传播途径,全市环保部门加大巡查、
监管力度, 全面落实各项防范措施。共集中处理医疗废水51万吨、医疗废物197吨、客运垃
圾142吨,为防治“非典”做出贡献。
(杜玉伟 崔明华 毛鹏鹏)

本部类编辑:曲巍
副主编:郭能勇
校对:郭大均
张耀江

·淄博文物·

影青熏炉

1971年博山出土。通高13.2厘米,口径8.8厘米,足径8.8厘米。胎质细腻,色泽洁白,
内外施釉,釉色白中泛青,光洁莹润,造型规整秀丽。炉作圆球形,下腹饰两道暗弦纹,以
子母口相扣合,喇叭形竹节状高圈足,上镂三个花式孔。盖面隆起,盖顶中心有一圆孔,孔
外有涡轮状孔,并饰镂空网状纹。熏炉为焚香之用具。
“影青”是晚清以后对“青白瓷”的称谓,宋文献中仅见“青白瓷”一名,无“影青”
之称谓。晚清至民国初年出版的瓷器书中又有“隐青”、“映青”、“印青”等名称,所指
均为“青白瓷”。青白瓷即在青白玉可欲而不可求的情况下出现的,它应是景德镇陶瓷匠师
们别出心裁地利用当地优质原料烧出的,色质如玉,它从出现的那一天起就受到了人们的喜
爱,不久便赢得了“假玉器”的美称。南宋词家李清照《醉花阴》中有“玉枕纱橱”词句,
这里的“玉枕”指的就是色质如青白玉的青白瓷枕,即影青瓷。元代青白瓷碗有印“玉出崑
山”和“玉出崑冈”字铭,表明青白瓷仿玉器而作的寓意。
淄博窑作为古代北方瓷器重镇,不断博采众长,推陈出新,创造出富有地方特色的产品,
使其成为北方地区具有悠久历史的著名窑址。1971年,博山区公安局在城区内挖防空洞时发
现一座宋代砖室墓,内出14件影青瓷器,有执壶、熏炉、碗、葵口碟、四系带盖小罐、茶盏
和盏托等。这批瓷器,胎质细腻坚致,器表光滑素雅,釉色青中泛白,如冰似玉,实为影青
瓷之上品。同时出土造型如此精美、品种如此繁多的北宋影青瓷器精品,这在全国也极为罕
见。据陶瓷专家鉴定,它们是江西景德镇北宋时期的湖田窑所产,属该窑辉煌时期的代表作
品。它们的出土也是淄博窑历史上博采众长、相互交流学习和借鉴的有力见证。1996年被收
录于《山东文物精粹》一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