仲裁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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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述】 2003年,市仲裁委员会以推行仲裁法律制度为主线,共受理仲裁案件197件,比上
年增长55%,标的额4.2亿元,是上年的2.5倍;审结166件,其中,年度案件结案149件,和
解、调解结案59件,占年度结案数的40%。平均结案天数缩短至36天(自组庭之日起计算)。
较往年相比,当事人自动履行率大幅度提高。

【仲裁法律制度推行与宣传】集中力量做好各类合同文本的规范和仲裁机构落实工作,利用
新闻媒体做好经常性的仲裁法律宣传;通过参与各类培训班授课,上门搞好仲裁法律宣传等
多种方式扩大仲裁工作和仲裁法律制度在社会上的影响。完成刊物《淄博仲裁》的编发改版,
配合市政协对《仲裁法》实施情况进行调研,加强对派出机构的管理和指导,充分发挥派出
机构在推行仲裁法律制度中的作用。市委、市政府召开全市民营经济工作会后,市仲裁委迅
速在商会设立仲裁工作室,选择50家民营企业作为首批仲裁工作定点联系单位,向全市民营
企业宣传仲裁法律制度,为其提供法律服务咨询。同时,对增设的66个仲裁工作联络点,70
名联络员进行培训,使其能充分发挥仲裁宣传作用。

【仲裁员和办案秘书队伍建设】以淄博仲裁委员会换届为契机,狠抓仲裁员队伍和办案秘书
队伍建设工作。一是调整充实仲裁员队伍,优化队伍结构。二是加强仲裁员队伍的培训管理
和监督,保障案件的公正审理。三是强化服务意识,不断提高办案秘书的综合素质。四是严
格按程序办事,提高服务效率。通过修订《淄博仲裁委员会办公室关于仲裁办案程序的有关
规定》,加强办案流程的管理和办案环节的监督,办案效率得到提高,平均结案时间比往年
大幅缩短。

【优化仲裁工作外部环境】争取各级领导支持,营造各部门关心、支持仲裁发展的大环境。
在《仲裁法》 施行8周年之际,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张志才在《淄博日报》上发表了署名文
章,对全市各级深入贯彻实施《仲裁法》提出要求。根据政协部分委员的提案,市政协组成
专门调研组,对全市仲裁工作进行调研。加强与市中级人民法院的联系,在仲裁管辖权、财
产保全、对仲裁裁决依法监督等方面积极沟通协调。加强与政府有关部门的交流,增进相互
了解,积极营造一个关心仲裁、理解仲裁、支持仲裁的良好社会环境。(李红升张珂)

本部类编辑:赵建国
副主编:郭大均
校对:王娟
范立学

·淄博文物·

牺尊
错金银镶绿松石铜牺尊,1982年临淄区商王村出土。盛酒器。高28.3厘米,长46厘米,
重6.5千克。 仿牛形圆雕,竖耳,垂尾自然,由头、颈、躯体、盖分铸组成。四肢略短粗,
雄壮有力,偶蹄足,牺口有孔,牺腹中空,首体结合处在颈上端,合缝痕被颈部项圈自然遮
掩, 项圈宽1厘米,嵌16枚椭圆形银珠(失10枚),鼓起如铃。头顶及双耳间至鼻梁上端镶
嵌绿松石, 眼球着墨精石,眉宇间嵌7枚相等的长方形绿松石块;背脊处合拴孔,口角处左
右错银丝两道, 各嵌8枚银质星点。牺尊背部器盖为一扁嘴长颈的鸭形禽,禽颈反折,似插
入翅中梳理羽毛,憨态可掬;禽喙紧贴背上,巧成半环盖钮;禽两翅平展,尾羽挺秀,翎羽
均以孔雀石铺嵌。
尊是容酒器,其中一种特殊的形制为兽形尊,系用象、牛等动物形象作为容酒器而设计
的,如牺尊、象尊等。齐国铜器在注重实用的同时,也十分注重造型和纹饰,采用错金、鎏
金和镶嵌工艺,使器物富丽堂皇,更显神采,通体纹饰光彩夺目。该牺尊四肢直立,肌肉丰
隆,肌理毕现,造型逼真生动,仰首微微张口作低鸣状,神态安详悠扬。通体嵌银丝的钩连
云纹,显然是经过周密布局,潜心构筑的,俯瞰之以背为中心左右对称。整个造型纹饰及制
作工艺设计新颖,手法娴熟,是战国时期错金银和镶嵌工艺的佳品。该牺尊曾到日本、台湾
等地巡回展出,受到普遍关注。1996年收录于《山东文物精粹》一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