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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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述】是年,全市法院共受理各类案件39642件,审结和执结39582件。年内市院被省法院
授予先进集体称号,跨入全省一流法院行列。积极开展“一教育三整顿” (职业道德教育、
整顿领导班子、整顿审判纪律、整顿工作作风) 活动。先后组织法官职业道德研讨会、如何
正确行使手中审判权大讨论、先进事迹巡回报告会等活动。通过向部分案件当事人发放征求
意见函,召开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座谈会,走访有关部门等方式,广泛征求各方面的意见和
建议,开展有针对性的批评和自我批评。制定整改方案,落实整改措施,突出解决职业道德、
审判纪律、工作作风及机关管理等方面存在的问题。“一教育三整顿”活动得到上级法院的
充分肯定,《人民法院报》报道了淄博市法院的做法和经验。坚持以制治院,实现以制度管
人管事。先后制定出台30余项规章制度并狠抓落实,各项工作逐步走上程序化、规范化、科
学化的轨道。执法条件得到一定改善,办公自动化水平显著提高。全市法院在庭审记录、法
律文书制作、审判流程管理、信息数据处理以及人事、档案、财务管理等方面基本实现微机
化。市中院率先与省法院实现广域网联网。加强法官队伍建设。组织广大干警,通过座谈会、
研讨会和学习心得交流会等形式,认真学习贯彻江泽民总书记“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进一
步增强大局意识、宗旨意识和责任意识;加大对干警业务培训的力度;通过组织研讨会、专
家讲座、庭审观摩等活动,努力提高干警的法律水平和执法能力。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认真
落实最高法院“两个办法”以及《淄博市政法机关错案追究办法》《淄博市人大常委会个案
监督办法》,健全违法办案责任追究工作运行机制。广泛开展争先创优活动,认真开展向孙
即华、王勤利同志学习活动,涌现出一大批先进集体和优秀干警。年内共有15个单位立功,
141人被评为先进,70人分别荣立一、二、三等功。

【“严打”整治斗争】全年共受理一审刑事案件2360件,审结2289件,分别比上年上升14.8
%和9.2%。在判决发生法律效力的2541人中,被判处死刑(包括死刑缓期二年执行) 、无期徒
刑、 五年以上有期徒刑的442人。其中,共审结各类经济犯罪案件213件,判处罪犯296人,
为国家、 集体挽回经济损失500余万元。在“严打”整治斗争中,把斗争的锋芒对准有组织
犯罪,带有黑社会性质的团伙犯罪、车匪路霸和流氓恶势力犯罪,爆炸、杀人、抢劫、绑架
等严重暴力犯罪,盗窃、抢夺等多发性犯罪。对危害大、影响大的重大恶性案件,坚持快审
快判,加快办案节奏,提高办案质量。是年,全市法院进行11次集中统一宣判,震慑了犯罪。
利用召开新闻发布会、张贴布告、发布通告、编发新闻稿件等形式,营造“严打”的浓厚氛
围和强大声势。针对“严打”整治斗争中反映出的新情况、新问题,提出司法建议260余条。
对2057名认罪服法、确有悔改和立功表现的罪犯依法予以减刑、假释。

【审判工作】全市法院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积极开展经济、民事、行政等各项审判工作。
共受理一审经济纠纷案件3829件,审结4155件,诉讼标的额14.7亿元。根据企业破产案件比
较突出的实际,严格审判程序,依法规范审理,共审结破产案件30件。共受理一审民事案件
17110件,审结17285件,分别比上年上升14.6%和12.8%。受理一审行政案件958件,审结876
件,分别比上年上升96.7%和79.9%。受理国家赔偿案件6件,审结9件(含上年受理)。认真开
展清理上访老户活动, 共处理来信来访23895件次,有33名上访老户服判息诉。坚持依法执
行与文明执行相结合,教育疏导与强制执行相结合,通过公开开庭执行、执行会战、提级执
行、督办执行等形式,不断加大执行力度。共执结案件12533件,标的额9.6亿元,“执行难”
的问题进一步得到缓解。

【司法改革】一是全面深化审判方式改革。进一步落实公开审判制度,各项审判、各个审级
都做到按照法律规定公开审理案件,增强审判工作的透明度;深化裁判文书改革,规范裁判
文书制作,加强论证说理,提高人民法院裁判的公信度;积极探索调解制度改革,加大运用
调解手段解决纠纷、化解矛盾的工作力度,确保审判工作司法价值和社会价值的统一。二是
推进审判管理机制改革。围绕审判权的行使和审判责任的落实,加大合议制改革的力度,制
定《审判委员会工作制度》《审判流程管理规定》《审核和签发法律文书的规定》等制度,
进一步规范审判长与合议庭以及合议庭和审判委员会的关系,明确各自的权力和义务。探索
执行管理机制改革,全市法院执行工作统一管理、统一指挥、统一协调的新机制已经建立并
初见成效。三是进行体制改革和制度创新。制定了《全市法院深化改革实施方案》,确定重
点抓好7个方面15个改革项目,并分解到各区县法院和中院各部门,确保了改革顺利进行。

【审判监督】是年,中院共受理各类二审案件2188件,审结2209件(含上年受理)。全市法院
共受理各类再审案件236件,审结235件。进一步完善案件质量控制系统,强化对案件的全程
监督。在立案环节就向当事人发放征求意见函;在审判环节加强审判人员之间的相互监督;
对上级法院发回重审、改判和再审改判案件,实行逐案评析制度;对故意违法办案者,严肃
追究责任。认真接受检察机关的法律监督,共受理检察机关提起抗诉的各类案件89件,经再
审,维持原判31件,依法改判25件,作其他处理的33件。自觉接受人大监督,不断改进法院
工作。 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社会知名人士中聘请执法监督员、特邀陪审员186名;为各
级人大代表赠订了《人民法院报》和《审判周刊》。加大联络督察工作力度,普遍设立人大
代表联络督查机构。 市中院共督察办结各级领导和人大常委会及人大代表交办的来信来件
258件,基本做到件件有答复,事事有回音。

【2001年全市法院收结案情况一览表】

┌──┬───┬────┬──┬──┬──┬──┬───┬───┐
│项目│一审 │一审 │二审│二审│再审│再审│执行 │执行 │
│单位│新收 │审结 │新收│审结│新收│审结│新收 │结案 │
├──┼───┼────┼──┼──┼──┼──┼───┼───┤
│中院│376 │373 │2188│2209│236 │235 │385 │384 │
├──┼───┼────┼──┼──┼──┼──┼───┼───┤
│张店│4996 │52051694│1850│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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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淄川│4462 │44512355│2430│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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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山│2027 │23301512│1208│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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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淄│3450 │3529791 │764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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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村│2485 │24721394│1278│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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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桓台│2331 │22062218│2069│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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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青│1176 │11581326│1284│ │ │ │ │ │
├──┼───┼────┼──┼──┼──┼──┼───┼───┤
│沂源│2954 │28811286│1266│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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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24257 │24605 │2188│2209│236 │235 │12961 │12533 │
└──┴───┴────┴──┴──┴──┴──┴───┴───┘

(徐庆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