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宗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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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落实民族宗教政策】对符合民族政策的67名少数民族考生认真登记,办理有关手续,让他
们享受录取加分的优待政策。依据《民族条例》,对32名原为少数民族人口的成份进行了确
认变更。经多方努力,宗教房产政策的落实取得突破性进展。淄博六中占用基督教菜地问题
和199师、148医院占用天主教房产问题,均一次性补偿解决;市三院与天主教房产问题也已
妥善处理。 另外,协调资金20万元完成淄博清真寺一期工程;拨款5万元扩建金岭清真寺水
房。

【保持民族宗教界的稳定】结合中央对“阳信事件”的处理,协助召开全市伊协委员(扩大)
会议, 传达上级文件精神,让大家明确事实真相。美国“9·11”恐怖事件发生后,及时走
访全市民族宗教界代表人士,做好思想稳定工作。针对梵蒂冈“封圣”问题,加强对市天主
教神职人员的教育管理,清理非法出版物。同时,还及时化解两起因民族习惯而引起的矛盾
和一起回族群众集体上访事件。

【宗教活动场所年检工作】 按照国家宗教局 《宗教活动场年度检查办法》 规定和鲁宗发
[2000] 41号文件精神,对全市已登记的181处宗教活动场所进行年检。对考核不达标的10
处活动点暂定不合格,限期整改。后经重检,全部达标。年检结束后,2个集体、3名个人及
9个活动场所受通报表扬。

【宗教团体建设】市局与统战部联合下发《关于天主教、基督教、伊斯兰教三教换届的意见》,
对换届工作进行思想动员和周密部署,按程序调整充实宗教团体领导班子。进一步修订完善
宗教团体章程,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对各教进行全面财务审计。针对市基督教房产财务
非法转移、账目混乱的情况,市局组织有关人员审清账目。结合换届工作,摸清全市各教人
员情况,建立起宗教代表人士档案。年内,天主教、伊斯兰教已完成换届工作,基督教换届
筹备工作正在进行。

【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一是举办以依法办教和积极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为主
题的学习班,对伊斯兰教的寺管会负责人、阿訇、海里凡54人进行全面培训。利用天、基、
伊三教换届的机会,集中宣讲宗教如何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二是组织召开宗教与社会主
义社会相适应研讨会。天、基、伊三教从宗教发展的历史和宗教学实践的角度,阐释相适应
的必然性、可行性及其途径。三是引导各教积极开展相关的实践活动。各教以“四个维护”
作为相适应的准则,积极参与两个文明建设,在捐资助学、照顾孤寡老人、帮贫扶困等方面
做好事300多件。

【民族宗教系统建设】结合工作实际,组织全市民族宗教系统干部职工、市级宗教团体认真
学习江泽民“七一”讲话和中共十五届六中全会精神。结合机构改革,开展机关建设月活动,
征求到有关部门对做好全市民族宗教工作的意见和建议23条,制定整改措施。组建由22名信
息员参加的信息网络。制定《民族宗教信息工作奖励试行办法》,下发《关于加强紧急重要
信息报送的意见》,编发《淄博民族宗教信息》19期。
(李富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