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监督管理

Original URL: http://lib.sdsqw.cn/bin/mse.exe?seachword=&K=d3&A=16&rec=158&run=13

【综述】是年,市安全生产监督部门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在专项整治、机
构建设、法制建设、宣传教育、隐患整改、事故处理、制度创新等方面做了大量工作,推动
了全市安全生产形势的平稳发展。全年重大伤亡事故、火灾事故、道路交通事故和生产设备
事故得到有效遏制。杜绝了一次死亡10人以上特大事故。一次死亡3人以上重大事故1起,比
上年减少1起。国有统配煤矿百万吨死亡率为0.47,远远低于百万吨死亡率为1的控制目标。
市属以上工业企业和三资企业尘、 毒作业点达标合格率均为91%,达到并超过了尘、毒作业
点合格率分别为85%以上的目标。 区县以下企业尘、毒作业点合格率为80%,也超过了60%、
70%以上的目标。道路交通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分别低于全国平均增长数20个百分点和6个百
分点。 火灾事故经济损失在工农业万元产值中不到0.5元。较好地完成了年初市政府下达的
各项控制指标。是年,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被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评为全国44个安全
生产监督管理先进单位之一。

【淄博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成立】 2001年5月22日,经市委、市政府批准,淄博市安全生
产监督管理局设立, 同时挂“淄博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牌子。6月25日,市政府办公
厅下发了市安监局“三定”方案。8月1日,副省长林书香、市长张建国为该局揭牌,淄博市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正式挂牌办公。

【机构和机制建设】是年,淄博市安监局在全省率先挂牌工作,并采取切实措施,指导区县、
乡镇和村居加快安全管理网络建设的步伐。截至10月底,全市“三级机构、四级网络”的安
全生产监管体系基本形成。 三级机构专职监管人员近500人,四级网络管理人员达到了3500
人,走在了全省、全国的前列。与此同时,狠抓了生产、经营单位的监管机构建设,区县以
上企业已基本按照2~5‰的比例配备了专职安全管理人员。
年内,市安监局制定出台了《淄博市安全管理责任制规定》,明确了各级政府、政府主
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和其他分管领导、政府有关部门、企业法人代表直至村居负责人的安
全管理职责和安全责任。注重加强安全管理目标的落实。年初,对各区县、市直各部门和市
属以上106个单位的安全生产目标进行了细化, 层层分解到基层,坚持一季度一检查,年终
对其进行了总考核,有87个单位完成了安全指标和管理指标。严查各类责任事故。对发生安
全生产事故的103名责任者分别给予了经济处罚和行政处分, 触犯刑律的依法追究了刑事责
任。

【法制建设】制定出台了《淄博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淄博市重大安全隐患和事故举
报制度》《淄博市关于加强事故报告调查处理和统计工作的规定》《淄博市安全生产目标管
理考核奖惩办法(试行)》等规章和政策,为依法规范安全生产行为、加强安全监管提供了法
律和政策保障。 同时, 加大了安全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力度。先后组织了《矿山安全法》
《煤炭法》《化学危险品管理办法》和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等
法规的宣传贯彻工作。严格执法,会同有关部门多次开展安全执法大检查,消除了一大批事
故隐患,依法处理了各类违法行为,促进了全市安全生产形势的稳定好转。

【安全生产专项治理】把道路交通、化学危险品运输、民用爆破器材和烟花爆竹、公众聚集
场所、矿山、化工企业、建筑、特种危险设施等8个方面作为全市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的重点,
建立了情况调度制度。先后派出20多个消防联合整治工作组,督促整改火灾隐患3300余处,
依法查处消防违法行为500余起,责令105个单位停业限期整顿,通过了省里验收。强化了有
车单位的安全责任制,严惩超重超载、病车运行等各类交通违章行为。指导有关部门对全市
在用的3000余台锅炉、7600余台特种设备和120 00余台压力容器进行了普查登记和检验,为
以后依法管理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经过长达半年的乡镇煤矿停产整顿,取缔了8家不具备安
全条件的小煤矿,120户小煤井经验收合格后恢复了生产。专项整治取得了阶段性成果。

【宣教培训工作】 元月份组织了“安全宣传月”活动。5月份开展了全国第11次“安全周”
活动,组织了万人开幕式,进行了现场消防演练,共发放20万份安全知识答卷,展出安全生
产展板3000余块。 9月20日至10月20日再次组织开展了“安全宣传月”活动。全市发放各种
宣传材料12.6万余份,受教育群众51万人次,13万职工参加了全省“兖矿杯”安全知识竞赛,
1.5万名矿山职工填写了全国《矿山安全法》 知识答卷。市安监局荣获全国《矿山安全法》
知识竞赛优秀组织奖。
制定了“十五”安全生产教育培训规划,分别对经营者、管理者、特种作业人员和一线
职工的安全培训考核做出了部署。 全年组织厂长、经理及安全管理人员培训班110期,培训
骨干万余名;举办防火学习班40余起,2000多人参加了学习。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
政责任追究的规定》出台后,印发了近万册,发到各级政府和各企业。组织各级各部门和单
位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及安全管理人员进行了统一考试。另外,还组织了近百名厂长、
经理和安全管理人员参加了全省安全生产法律常识及造纸、旅游和危化品内审员学习班。
(郑良芝李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