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体私营经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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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述】2001年,全市个体私营业户发展到7.1万户,比上年增加0.1万户。其中,私营企业
1万户,减少0.4万户。从业人员27.6万人,减少5.3万人。其中私营企业16.4万人,减少5.7
万人。注册资(本)金达71亿元,增加0.2亿元,其中私营企业减少2.4亿元。实缴税金5.64亿
元, 同比增长40.8%,占全市税收总收入的7.9%。其中,私营企业缴纳3.21亿元,同比增长
54.5%。全年完成增加值144亿元,同比增长28%,占全市国内生产总值的21%。实现营业收入
478亿元, 同比增长26%。实现利润总额25亿元,同比增长25%。完成出口交货值18亿元,同
比增长15%。

【个体私营经济发展的特点】1.规模化经营程度稳步提高。全市个体私营业户户均注册资本
10.1万元, 比上年增加0.91万元, 比“九五”末增长20倍。其中个体工商户户均注册资本
1.64万元, 增加0.31万元;私营企业平均注册资本61万元,增加14.98万元。全市注册资金
在100万元以上的私营企业达到856家。其中过千万的企业46家, 企业集团发展到16家。2.上
缴税金大幅度增长。 全市私营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共缴纳税金5.64亿元。 其中上缴国家税收
4.24亿元, 同比增长40.5%;上缴地方税收1.4亿元,同比增长41.7%。私营企业上缴税金增
幅54.5%,明显高于个体工商业19个百分点。3.投资热情空前高涨。全市个体私营企业新开工
项目500多项,总投资20多亿元。其中投资1000万元以上的项目36项,投资达6.4亿元。红星
化工厂的纳米氧化锌、 海达食品公司的500吨蔬菜加工、磁性材料厂6000吨磁性材料、博大
结构陶瓷的1.5亿吨结构陶瓷等一批高科技项目已建成投产。 新世界商业街、政府早餐工程
的建成,以及政通超市第30家连锁店的开业、天乐园音乐广场的建成、美达赛特购物中心的
投入运营等一批大型商业、娱乐设施的诞生,标志着全市一批具有城市特色和示范带动作用
的三产项目进入一个新的发展时期。4.从业人员素质不断优化。据统计,全市个体私营经济
新增加的从业人员中10%以上具有大中专以上学历或专业技术职称;新开业的私营企业中40%
以上的业主具有大专以上学历。至年末,个体私营经济从业人员中具有大中专学历或专业技
术职称的有1.2万人。5.科技创新能力明显增强。全市私营企业开发新产品384项,推广应用
新技术442项。 晨鸿电工的灭弧室扩建、银河公司的覆铜板等一批项目已列入了是年省技改
导向计划。 全市科技型私营企业发展到520多家,经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37家。40多家企业
通过了ISO9000系列质量体系认证,淄博泰和实业公司率先通过了2000版ISO9002质量体系认
证。6.外向化发展步伐加快。全市出口创汇型私营企业已发展到73家,与外商合资合作的32
家。清源集团、宝艺服装、岳氏玻璃制品等22家私营企业获得进出口经营权。

【主要工作措施】1.强化组织领导。调整并加强了市个体私营经济工作领导小组。进一步完
善了市领导联系科技型私营企业制度,37家企业成为市领导的直接联系点。市政协委员视察
个体私营经济,对今后的发展献计献策。2.积极优化发展环境。提出了《淄博市个体私营经
济管理办法》修订草案。借鉴外地发展经验,起草了淄博市《关于进一步加快发展个体私营
经济的意见》。组织对个体私营经济负担问题进行问卷,对反映比较突出的环境、政策等问
题进行归纳, 报送市委、市政府办公厅呈主要领导参阅。3. 抓重点骨干推动。组织实施了
“十百千”工程,召开了重点项目建设座谈会。对确定的11个投资过千万元的私营企业重点
建设项目,积极向金融部门推荐给予贷款。对100个重点村、镇、园和企业给予指导和帮助。
利用报纸、广播、电视等媒体,大力宣传推广个体私营经济发展十大典型。通报表彰了首批
100名个体私营经济优秀厂长经理。4.全力做好扶持服务工作。成立了淄博市中小企业商会。
联合社会中介机构,积极创立和指导服务体系的建设。协调投资机构建立了第一家信用担保
公司。与人事、工商等部门联合召开大中专毕业生招聘洽谈会。在省委党校举办了企业领导
干部进修班,40多名企业主要负责人参加。举办了管理创新、金牌团队建设、营销激励演讲
峰会等专题讲座。组织部分企业赴青岛、文登和南山集团考察参观,解放思想。5.加强调度
调研。 每季度召开一次个体私营经济运行分析会。从8月份开始每月通报一次各区县个体私
营经济发展情况。组织召开了市领导联系科技型私营企业座谈会,研究探讨科技创新和加快
发展问题。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结合全市实际,分别提出了个体私营经济“十五”发展规
划和2002年发展计划。
(张向来张学武)

本部类编辑:张耀江 校对:郭能勇 赵建国

·WTO小资料·

世贸组织的组织机构和职能
部长会议:世贸组织的最高权力机构。由所有成员主管外经贸的部长、副部长级官员或
其全权代表组成,部长会议至少每两年举行一次,部长会议具有广泛的权力,主要有:立法
权;准司法权;豁免某个成员在特定情况下的义务;批准非世贸组织成员国所提出的取得世
贸组织观察员资格申请的请示。
总理事会:在部长会议休会期间,由全体成员代表组成的总理事会代行部长会议职能。
总理事会可视情况需要随时开会,自行拟订议事规则及议程。随时召开会议以履行其解决贸
易争端和审议各成员贸易政策的职责。
总理事会下设货物贸易理事会;服务贸易理事会;知识产权理事会。这些理事会可视情
况自行拟订议事规则,经总理事会批准后执行。所有成员均可参加各理事会。
各专门委员会:部长会议下设立专门委员会,以处理特定的贸易及其他有关事宜。已设
立贸易与发展委员会;国际收支限制委员会;预算、财务与行政委员会;贸易与环境委员会
等10多个专门委员会。
秘书处与总干事:世贸组织成立由一位总干事领导的世界贸易组织秘书处。世贸组织秘
书处设在瑞士日内瓦, 大约有500人。秘书处工作人员由总干事指派,并按部长会议通过的
规则决定他们的职责和服务条件。总干事由部长会议选定。世贸组织总干事主要有以下职责:
他可以最大限度地向各成员施加影响,要求它们遵守世贸组织规则;总干事要考虑和预见世
贸组织的最佳发展方针;帮助各成员解决它们之间所发生的争议;负责秘书处的工作,管理
预算和所有成员有关的行政事务;主持协商和非正式谈判,避免争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