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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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市耕地面积连续三年净增长】2001年,全市基本农田得到有效保护,全市耕地面积连续
三年实现净增长。一是实行国土资源管理目标责任制。市与区县、区县与乡镇政府分别签订
国土资源管理目标责任书,将目标责任的执行情况作为领导政绩考核的重要内容,强化土地
管理的行政约束力。二是划定基本农田保护区。对划入基本农田保护区的206864公顷耕地,
严格实行基本农田占用审批制度、许可证制度、抵补制度和补偿制度,并设立基本农田保护
标志,建立保护档案,在全市形成自上而下、层层控制、协调一致的保护体系。年内,淄博
市基本农田保护区调整划定工作通过省厅的检查验收。三是开发、复垦和整理土地。全年开
发、 整理和复垦增加耕地2098公顷,完成省厅下达计划的233.61%,实现全市耕地总量动态
平衡和耕地净增长目标。四是加强建设用地管理,严格控制农业用地转为非农业建设用地。
一方面, 坚持用地项目中的前期论证审查、中期审批和后期验收全程管理,不符合国家产业
政策、不利于节约用地和超标准用地的,不予审批;一方面,按照“三个优先保障”的原则,
积极为经济建设提供用地保障。全年市局审批建设用地62宗、面积165.0724公顷;上报省厅、
国土资源部审批建设用地32宗、面积934.9541公顷,其中耕地762.5652公顷。

【城市土地资产经营】按照淄博市实施城市化发展战略的目标要求,市土管部门充分发挥土
地资产的价值作用,培育发展土地市场,全面实施以地生财、以地养城战略。2001年,全市
土地资产收益达到1.8亿元,市局直接收取或处置的土地收益为13923万元,其中市局直接收
取并缴市财政出让金等有偿使用费10140万元。 一是实行国有土地使用权招标拍卖制度,举
行土地招标拍卖4次, 拍卖国有土地6宗,面积10467平方米,成交价6331万元。二是实施土
地有偿使用制度,对原划拨土地收缴年地租。截至年底,市局直接征收土地租金1402万元,
全市累计收取租金9200万元,为城市建设积累了资金。三是实行土地收购储备制度。全市五
区三县均已建立土地储备中心,已储备金22161万元,收购储备土地159宗、面积981.25公顷,
已出让土地41宗,为政府创收10726.79万元。市土地储备中心共储备土地14宗、面积149.37
公顷,已出让土地6宗、面积36.16公顷。出让土地资金全部到位后,可为政府创收4000多万
元。四是做好破产企业的资产处置工作。年内,对全市32家企业的146.67公顷土地 (约10.9
亿元土地资产)进行重组盘活,安置职工31200名。

【土地使用管理制度改革】一是改革建设用地审批办法。采取事前实地察看现场及集体会审
的办法,集体审核、集体决策,提高建设用地审批工作的科学性和透明度。二是推行政务公
开和窗口办文制度。 市局投资30余万元建起“一站式” 窗口办文服务大厅,实行土地业务
“一条龙”服务。与北京安图公司合作开发《淄博市窗口办文系统》软件,窗口办公实现微
机化管理。大厅内还建起大型电子显示屏及触摸屏,动态发布土地信息、办事程序、收费标
准等,方便了群众,提高了工作效率。沂源县国土资源局的窗口办文大厅实现了对外收文窗
口化,对内办文流程化,土地审批规范化,在全市起到示范作用。三是全市五区三县均成立
土地储备中心,开展土地储备工作。四是开展土地定级和基准地价更新调整工作。周村区调
查出租赁、买卖、转让、出让等种类样点3000宗,对影响地价的因素进行综合分析,并借助
山东理工大学(筹建)技术优势,对地价做出科学的定级、更新,起到样板作用。五是积极探
索集体建设用地供应及流转管理办法。淄川区印发《淄川区农村集体存量建设用地使用权流
转管理暂行办法》,对集体存量建设用地使用权流转的管理进行有益尝试。六是市局建立淄
博市土地交易市场,办理土地交易事务,代理土地交易,使土地使用权的出让、转让、出租、
抵押等活动进场公开交易,有效防止了土地私下交易,减少了土地资源流失。

【整顿矿产资源勘查开采秩序】1.对矿山企业进行年检,维护矿业秩序。全年查处违法采矿
22起,其中立案10起,现场处罚5起,追缴资源补偿费22.69万元。2.对重点矿区加大监督检
查力度。一方面对乡镇土矿所继续坚持“三项检查制度”,及时发现和制止违法采矿苗头;
一方面采取定期、不定期检查和群众举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巡查,对国有矿区周边市、区县
行政边界地区矿业秩序重点监控,采取炸毁井口、切断电源、查封非法采矿设备等措施,严
厉打击非法采矿“回潮”行为。3.结合非煤矿山企业安全督察工作,检查和维护矿业秩序。
年内,在全市进行非煤矿山企业安全专项治理,开展以“落实安全规章制度,强化安全防范
措施”为主题的“安全生产周”活动,并对市以上发证的非煤矿山企业进行安全验收,做到
维护矿业秩序与加强矿山安全相互促进。4.严厉打击各种违法采矿,查出并依法处理死灰复
燃无证采矿50余起。

【矿产勘查开发管理工作】一是在暂停受理审批新的采矿申请的同时,开展矿山企业年检、
矿山督察和矿泉水年度审理,完成矿产开发利用情况统计年报,及时办理矿山企业延续申请
审查、复核和登记,并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关闭小煤井工作。二是组织实施上年省批复的矿产
资源补偿费补助地质勘查项目,对上年完成的勘查成果进行评审验收。三是进行非上表矿山
矿产储量统计和上表矿山矿产储量统计改革试点,完成有关矿山矿产储量变动的审批上报工
作。四是开展矿产资源可供性论证及矿产信息调查,借鉴外地矿业权转让、出让、招标和拍
卖办法,对淄博市矿业权改革进行积极探索。

【地质环境保护】一是开展矿山尾矿、固体废料及地质环境情况调查,制定治理规划和措施。
二是指导相关部门落实地质地貌景观保护区保护措施和矿山企业地质环境保护方案,进一步
改善全市地质环境。三是制定《淄博市2001年度地质灾害防灾预案》,将全市地质灾害易发
区和危险区统一标注在1∶5万地形图上,落实防灾措施,确保安全度汛。

【土地产权管理】一是建立日常地籍管理制度。在地籍调查、登记发证的基础上,对发生的
土地转让、出租、抵押等交易行为及时办理变更登记手续,纳入依法管理轨道。二是适应企
业改革改制需要,搞好土地权属变更和登记发证工作。全年办理各类土地登记20395宗(户)、
面积59439.1公顷, 其中国有土地使用权登记18747宗、面积13 743.99公顷,他项权利登记
556宗、 面积1083.8公顷,集体土地所有权登记375宗、面积56771.5公顷,乡镇村集体土地
使用权登记717宗、面积208.8公顷。日常地籍管理制度的建立,在全市进一步形成凭证管地、
持证用地的良好风气,维护了土地所有者和使用者的合法权益。

【地籍信息系统数据库建设工作】至年底,全市城镇地籍信息图形库累计完成2725幅,占总
数的95.6%, 淄川、周村、张店区农村地籍信息图形库建设全面完成,共建立1∶1万比例尺
分幅土地利用现状图214幅。 年内,张店区、临淄区建立的地籍信息系统通过省厅的技术鉴
定。

【敲响国有土地拍卖第一槌】11月25日,市国土资源局召开国有土地使用权招标拍卖会。此
次拍卖的编号为3-3-18-2的土地位于张店城区, 土地总面积5114.2平方米,拍卖底价340万
元。 最后受买人淄博民泰大酒店以382万元取得。市国土资源局首次拍卖国有土地使用权取
得成功,拍卖所得全部用于安置破产企业下岗职工。

【国土资源法制建设】一是调研起草《淄博市土地征用、储备及交易管理办法》,已报市人
大常委会审议;制定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统一征地工作的通知》,规范征地工作程序和办
法,为征地工作特别是重点工程建设依法征地提供保障。二是实施村(居)委会国土资源管理
员制度,在全市各村(居)委会聘任兼职国土资源管理员,完善管理网络,从源头上预防和纠
正国土资源违法行为。

【执法监察】年内,开展春、秋两季土地执法巡回大检查,对全市城区在建项目,及城郊、
农村主要交通干线两侧100多个乡镇驻地和大的行政村的用地情况进行拉网式大检查, 依法
查处各类违法案件175宗、面积164.67公顷。

【国土资源宣传】 广泛开展国土资源法律法规宣传,组织了“4·22”世界“地球日”宣传
活动和庆祝“6·25” 第十一个全国“土地日”活动;举办了全市“国土杯”国土资源法律
法规知识电视大奖赛;在《淄博日报》《淄博环境报》开辟“土地日”“地球日”宣传专版;
在多家新闻媒体播发国土资源法律法规知识问答、公益性广告和有关宣传报道,增强了群众
的国土资源法制观念。

【市国土资源局揭牌】根据市委、市政府的决定,原市土地管理局和市地质矿产局合并,组
建成立市国土资源局, 6月25日举行挂牌仪式。新机构成立后,全局上下齐心协力,表现出
良好的精神状态,先后获得省委、省人大常委会、省政府表彰的全省普法依法治理先进单位,
国土资源部表彰的全国土地资产管理工作先进单位、全国地籍管理先进集体称号和部、厅颁
发的四项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成果奖。
(张德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