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行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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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法、依法治理工作】一是重点搞好“三五”普法和“二五”依法治市的总结验收工作。
根据全省统一部署,全市自下而上进行检查验收。7月,顺利通过省“三五”普法检查验收。
二是突出普法重点对象和内容,广泛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全市干部、青少年和农民参学
率分别达到98%、95%和85%。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实现制度化。年内举办5次市级领导干部法制
讲座,组织全市3万名干部参加普法考试,领导干部学法日和干部普法考核证制度得到落实,
干部任前考法制度普遍推行。青少年法制教育工作逐步走向规范化,全市中小学校全部从政
法机关聘任了法制副校长,制定出台《淄博市中小学法制副校长管理办法》;推广临淄区以
构建学校、家庭、社会“三位一体”青少年普法教育网络实践为主题的“点圆式”法制教育
工作法,在社会上引起较大反响,受到上级和有关专家学者的充分肯定。以“法制宣传一条
街”、法律进万家和送法下乡活动等为载体,重点组织开展《宪法》、《合同法》、《预防
未成年人犯罪法》、《行政复议法》宣传活动,年内全市共举办各类法制讲座67场,培训普
法骨干4.3万余人次。 三是整体推进依法治市工作。以依法治村为重点,加强基层依法治理
工作, 全市95%以上的行政村实行“依法建制,以制治村,民主管理”办法;深化行业依法
治理工作, 各行业、各部门推行执法责任制的铺开面达95%以上。四是加大宣传力度,树立
普法依法治理典型。在全市推广了12个城市社区依法治理的典型。

【基层基础工作】1.“148”法律服务专线建设。年内服务网络进一步健全,市“148”协调
指挥中心建立,全市所有乡镇(街道) 全部开通“148”法律服务专用电话,形成市、区县、
乡镇三级“148” 服务网络。培训“148”值班人员上岗率达100%。年内共接社会各界咨询
电话5809个, 接待来访5696人次,减少纠纷2026件,避免民转刑377件;与上年相比,全市
信访案件、民转刑案件、民间纠纷分别下降30%、12%、20%。2.乡镇司法调解中心建设。
4月, 市委召开常委会专门听取汇报,并对全市建立司法调解中心工作进行全面部署。首先
在桓台县进行建立乡镇司法调解中心试点,在试点工作中采取专职人员到位、宣传工作到位、
办公设施到位、依法办事到位等措施,仅用一个月的时间,桓台县各乡镇全部建成乡镇司法
调解中心。在此基础上,各区县建立乡镇司法调解中心工作迅速展开。年内全市各乡镇共为
司法调解中心选配专职工作人员656名,累计投入资金520余万元。10月底前,全市所有乡镇
(街道)全部建立了司法调解中心,并受理调处各类矛盾纠纷2396件,调处成功率达95%。3.
人民调解工作。年内对700余个基层调委会进行整顿,巩固和加强市、区县、乡镇(办) 、村
(居) 四级大调解网络。适时组织开展两次全市民间纠纷大排查,化解各类纠纷12000余起,
受理调解纠纷6700余件,防止民转刑案件70件、92人,制止群众性械斗23件,防止群体性上
访33件、 627人。调委会规范化建设取得成果,全市50%的调委会达到省级规范化标准,75
%的调委会建成一类调委会,均比上年增加10个百分点。

【法律服务工作】一、律师工作。全市15家国资律师事务所的脱钩改制工作全面展开,年内
新增律师事务所3家,总数达36家;新增执业律师35名,全市执业律师总数达到362人。全市
律师共为930余家机关、企事业单位担任常年法律顾问;办理各类法律服务事项2万余件,比
上年增长12%,其中经济案件1255件,民事案件2433件,刑事案件882件,行政案件131件;
办理非诉讼法律事务240件,为当事人避免和挽回经济损失达6.4亿元;组织2000年度全国律
师资格统考淄博考区的考试工作, 全市有1400余人参加考试,163名考生考取律师资格,通
过率超过全国平均录取率2个百分点。

二、公证工作。年内全市公证机构办理各类公证数量突破2万件,公证收费超过200万元;
举办3期公证人员业务知识培训班; 10月,组织参加全国首次面向社会招考公证员的统一考
试, 有19人考取公证员资格;年底有8家公证处通过市级文明公证处验收,市公证处被评为
省级文明公证处。

三、 基层法律服务工作。一是对机构人员进行整顿,全市有89家基层法律服务所和451
名法律工作者进行了注册。 二是积极开拓业务,年内共办理各类法律服务事项1.2万余件,
为当事人避免和挽回经济损失达8000余万元。三是组织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执业资格考核、
考试工作。12月,首次组织全国法律服务工作者资格统一考试淄博考区的考试工作,参考人
员达440名。

四、法律援助工作。重新修订《淄博市法律援助办法》和《淄博市法律援助程序》,并
与市中级人民法院联合下发《关于办理法律援助工作若干问题的联合通知》。年内市及各区
县全部建立法律援助机构,推广周村区在乡镇建立法律援助工作站的做法,促使全市法律援
助组织向基层延伸,扩大社会覆盖面。市及各区县的法律援助机构与工、青、妇、老龄、残
联等部门联合成立法律援助联络站,年内全市专职法律援助人员增至55人。全年共办理法律
援助案件803件,其中刑事法律援助108件,民事、行政法律援助590件,公证援助105件;接
待咨询3311人,受援助对象达1560人。

【劳教工作】是年,市劳教所实现了“安全年”工作目标。一是注意做好“法轮功”劳教人
员的收容教育管理工作,促进其思想转化,转化率达98%,没有发生任何事件。二是创建文
明劳教所,9月,顺利通过部级现代化文明劳教所检查验收。

(薛庆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