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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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淄博市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 会议于2月26日至3月1日在张店举行,本届人
民代表大会代表共408名,因事因病请假10名,出席会议的代表398名。会议听取并审议了市
长张建国所作的《政府工作报告》;市计委主任李思玉所作的《关于1999年国民经济和社会
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00年计划草案的报告》;市财政局局长郭利民所作的《关于1999年财
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00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孙立义所作的《淄博市
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市法院院长王致臣所作的《淄博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
报告》;市检察院检察长张志才所作的《淄博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并分别通过了关于
上述各项报告的决议。会议以无记名投票方式选举初建波、陈勤顺为淄博市第十一届人民代
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

【重要会议】一、市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

会议于1月21日在张店举行。 会议听取审议了市政府秘书长刘有先受市政府委托所作的
《关于市十一届人大二次会议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情况的汇报》;听取审议了市人大
常委会主任孙立义《关于提请补选翟纪庆为山东省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报告》;听取
审议了市人大常委会秘书长、 市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副主任委员谭言正所作的
《淄博市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补选代表的代表资格的审查报告》;分组审议、
讨论了《淄博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讨论稿)》、《淄博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
委员会关于召开淄博市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的决定(草案)》、《淄博市第十一
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议程(草案)》、《淄博市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主席
团和秘书长名单(草案)》、《淄博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淄博市第十一届人民代表
大会第三次会议列席人员范围的决定(草案)》。会议经过表决,原则通过了《淄博市人民代
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通过了《淄博市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补选代
表的代表资格的审查报告》、《淄博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召开淄博市第十一届人
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的决定》、《淄博市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议程(草案)》、
《淄博市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主席团和秘书长名单(草案)》、《淄博市人民代
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淄博市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列席人员范围的决定》。通
过了人事任免事项。

二、市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

会议于3月31日在张店举行。 会议由全国人大代表、淄博万杰集团党委书记孙启玉传达
了九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精神;听取和审议了《淄博市人大常委会2000年工作要点(草案)》;
听取和审议了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市人大财经委主任委员韩其诰所作的《关于〈淄博市资
源综合利用管理办法(草案)〉修改情况和审议结果的报告》、《关于〈淄博市地方税收
征收管理若干规定(草案)〉修改情况和审议结果的报告》。会议表决通过了《淄博市人大常
委会2000年工作要点》、《淄博市资源综合利用管理办法》、《淄博市地方税收征收管理若
干规定》。会议决定,将《淄博市资源综合利用管理办法》、《淄博市地方税收征收管理若
干规定》报省人大常委会批准后颁布实施。

三、市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

会议于5月29日至31日在张店举行。 会上,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全国人大
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副主任乔晓阳作了关于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的辅导报告。
会议听取审议了市审计局局长王振升受市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1999年市级预算执行情况的审
计工作报告、市财政局局长郭利民受市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淄博市1999年财政决算的报告;
听取了市人大常委会委员、市人大财经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司海江所作的关于淄博市1999年财
政决算的审查报告、市土地管理局局长张志刚受市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淄博市土地监察条
例修正案(草案)》的说明和《淄博市基本农田保护办法修正案(草案)》的说明,听取了市人
大常委会委员、市人大农业与农村委员会副主任委员李光泉所作的关于《淄博市土地监察条
例修正案(草案)》审议结果的报告、《淄博市基本农田保护办法修正案(草案)》审议结果的
报告;听取了市政府外事办公室主任王旭泽受市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授予德国专家哥特·文
格乐先生“淄博市荣誉市民”称号议案的说明、市人大常委会委员、市人大民侨外委员会副
主任委员马厚芳所作的关于《淄博市人民政府关于授予西门子真空泵压缩机有限公司德国专
家哥特·文格乐先生为淄博市荣誉市民称号的议案》的初审意见;听取和审议了市粮食局局
长赵钦国、市文化局局长刘心德、市旅游局局长赵荣生、市乡镇企业局局长张新华的述职报
告; 听取了人事任免报告, 并首次听取了拟任命人员的供职报告。会议经过表决,通过了
《淄博市人大常委会关于批准淄博市1999年市级财政决算的决议》、《淄博市人大常委会关
于授予德国专家哥特·文格乐先生淄博市荣誉市民称号的决定》;通过了《淄博市人大常委
会关于修改〈淄博市土地监察条例〉的决定》、《淄博市人大常委会关于修改〈淄博市基本
农田保护办法〉的决定》,并报请省人大常委会批准后实施;通过了人事任免事项。

四、市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

会议于7月27日至28日在张店举行。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计划委员会主任李思玉受市政
府委托所作的《关于2000年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听取审议了
市财政局局长郭利民受市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2000年上半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
听取审议了市农业委员会主任高峰岭受市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贯彻落实〈淄博市农业技术
推广若干规定〉情况的汇报》。听取了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局长王昌铭受市政府委托所作的
《关于淄博市劳动合同管理办法(草案)的说明》,市规划局局长焦仁方受市政府委托所作的
《淄博市城市道路管线工程规划管理办法(草案)的说明》。经过审议表决,通过了《淄博市
人大常委会关于授权主任会议对地方性法规进行统一审议的决定》、《淄博市人大常委会督
查办法(试行)》、《淄博市人大常委会关于许可逮捕市人大代表张颖的决定》。

五、市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

会议于9月28日至29日在张店举行。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政府法制局副局长毕研玉受市
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情况的汇报;听取和审议了市
科委主任王立庆受市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贯彻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进步法》 、
《山东省科学技术进步条例》、《淄博市科学技术进步条例》情况的汇报;听取和审议了市
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局长王昌铭受市政府委托所作的全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工作情况的汇报;审
议了市政府关于提请审议《淄博市油区管理办法(草案)》的议案;听取了市政府法制局副局
长黄宗光受市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淄博市油区管理办法(草案)》的说明;听取了市人大常
委会副秘书长尹德甲受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委托所作的关于 《淄博市劳动合同管理办法
(草案)》修改情况和审议结果的报告、关于《淄博市城市道路管线工程规划管理(草案)》修
改情况和审议结果的报告;会议经过审议表决,通过了《淄博市劳动合同条例(草案修改稿)》、
《淄博市城区道路管线工程规划管理办法(草案修改稿)》,通过了人事任免事项。

六、市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

会议于11月28日至30日在张店举行。会议听取审议了市土地管理局局长张志刚受市政府
委托所作的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贯彻实施情况的汇报;听取了市教育委员会
主任于庆臣受市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淄博市教育督导条例(草案)》的说明,审议了市政府
关于提请审议《淄博市教育督导条例(草案)》的议案;听取了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市人大
教科文卫人口委员会主任委员杨汝奎所作的关于《淄博市教育督导条例(草案)》的审议意见;
听取了市财委主任田锡富受市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淄博市生猪屠宰管理办法修正案(草案)》
的说明,审议了市政府关于提请审议《淄博市生猪屠宰管理办法修正案(草案)》的议案;听
取了市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关于《淄博市生猪屠宰管理办法修正案(草案)》的审议意见;听
取了市政府外事办公室主任王旭泽受市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授予日本青年海外协力队员中岛
充彦先生“淄博市荣誉市民”称号议案的说明,审议了市政府关于授予日本青年海外协力队
员中岛充彦先生为“淄博市荣誉市民”称号的议案;听取了市人大民族侨务外事委员会关于
《淄博市人民政府授予日本青年海外协力队员中岛充彦先生为“淄博市荣誉市民”称号的议
案》 的审议意见; 听取了市人大常委会委员、副秘书长尹德甲受主任会议委托所作的关于
《淄博市地方性法规制定程序规定(草案) 》,审议了《淄博市地方性法规制定程序规定(草
案) 》;听取了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苏长荣受主任会议委托所作的关于《淄博市油区管理办
法(草案)》修改情况和审议结果的报告,审议了《淄博市油区管理若干规定(草案修改稿)》;
听取审议了市人大常委会视察组关于全市旅游业发展情况的视察汇报、关于视察市内工业炉
窑烟尘限期治理情况的汇报;听取评议了市交通委主任张可君、市外经贸委主任庄鸣、市土
管局局长张志刚、市民政局局长赵希成的述职报告,并对他们的述职情况进行了测评。会议
经过表决,通过了《淄博市油区管理若干规定(草案)修改稿》、《关于修改〈淄博市生猪屠
宰管理办法〉的决定(草案)》、《淄博市地方性法规制定程序规定(草案)》;通过了《淄博
市人大常委会关于授予日本青年海外协力队员中岛充彦先生“淄博市荣誉市民”称号的决定》;
通过了人事任免事项。

【重要决议、决定】一、市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通过《关于召开淄博市第十一届
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的决定》。

二、市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通过《关于淄博市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
会议列席人员范围的决定》。

三、市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通过《关于批准淄博市1999年市级财政决算的决
议》。

四、市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通过《关于授予德国专家哥特·文格乐先生淄博
市荣誉市民称号的决定》。

五、市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通过《关于修改〈淄博市土地监察条例〉的决定》。

六、市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通过《关于修改〈淄博市基本农田保护办法〉的
决定》。

七、市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通过《关于授权主任会议对地方性法规进行统一
审议的决定》。

八、市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通过《淄博市人大常委会督查办法(试行)》。

九、市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通过《关于许可逮捕市人大代表张颖的决定》。

十、市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通过《关于授予日本青年海外协力队员中岛充彦
先生“淄博市荣誉市民”称号的决定》。

十一、市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通过《关于修改〈淄博市生猪屠宰管理办法〉
的决定》。

【地方立法】年内,经省人大常委会批准,市人大常委会先后公布了《淄博市资源综合利用
管理办法》、《淄博市地方税收征收管理若干规定》、《淄博市劳动合同条例》、《淄博市
城市道路管线工程规划管理办法》 、《淄博市油区管理若干规定》等5部地方性法规,并对
《淄博市土地监察条例》、《淄博市基本农田保护办法》、《淄博市生猪屠宰管理办法》等
3部地方性法规进行了修改,报省人大常委会批准后重新公布。

【法律监督和工作监督】在法律监督方面:(一)通过常委会会议、主任会议、专门委员会会
议听取审议“一府两院”关于法律、法规贯彻实施情况的汇报,提出监督意见。先后听取审
议了《行政复议法》、《科技进步法》、《土地管理法》、《公司法》等26部法律、法规贯
彻执行情况的汇报,肯定执法所取得的成绩,提出了加强执法的意见和建议,督促“一府两
院”和有关部门依法办事,使法律、法规得以更好的遵守和执行。(二)利用调查、视察、检
查、座谈会等形式,对《刑事诉讼法》、《食品卫生法》、《气象法》等法律和《山东省城
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淄博市旅游业管理办法》等地方性法规的贯彻实施情况进
行监督,督促“一府两院”和有关部门依法行政、公正司法,保证各项工作在法制的轨道上
健康发展。(三)认真抓好普法教育和依法治市工作。为加快全市普法教育和依法治市的进程,
常委会督促“一府两院”认真做好普法和依法治市工作。主任会议和专门委员会分别听取审
议了市政府关于普法和依法治市工作情况的汇报,肯定成绩,指出问题,要求政府针对薄弱
环节,加大措施,抓好落实,善始善终地完成普法和依法治市规划的各项任务。

在工作监督方面:一是认真抓好市人代会决议的落实。根据《审计法》、《预算法》和
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经济工作监督的决定》,常委会依法加强了对国民经济和社会发
展计划及财政预算执行情况的监督,先后听取审议了市政府《关于1999年市级预算执行情况
的审计工作报告》、《关于1999年财政决算的报告》、《关于2000年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
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关于2000年上半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作出了《关
于批准淄博市1999年市级财政决算的决议》。二是通过听取汇报、组织视察调查、走访检查
指导等形式,对事关全市改革和建设的重大问题进行监督。年内,常委会会议、主任会议、
专门委员会会议先后听取审议了市政府及有关部门关于“十五”计划制定情况、劳动和社会
保障工作情况、建筑工程质量管理工作情况、经济侦察工作情况、素质教育工作情况、畜牧
工作情况、侨资企业发展情况等39项工作汇报和市法院、市检察院10项工作汇报。既充分肯
定成绩,又实事求是地指出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工作的意见,督促“一府两院”深入贯彻
党的十五大精神,按照“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要求,做好工作,保证改革和建设事业的顺
利进行。为促进和支持政府和有关部门的工作,主任会议成员还先后到广播电视、电信、电
力、公安、联通等部门和公路建设、引黄工程、市场建设、电网改造、程控电话扩容工程等
现场检查、指导。

【依法行使任免权】年内,常委会按照《地方组织法》的规定,认真行使人事任免权,依法
任免了国家机关工作人员39名, 其中任职33名,免职6名。为提高被任命人员依法行政、公
正司法的水平,常委会对拟任命人员进行了法律知识考试。为拓宽监督渠道,强化监督力度,
常委会对市政府8个部门的主要负责人进行了述职评议。 为增强被任命人员的法制观念和自
觉接受人大监督的意识,制定了《关于提请任命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任命前进行供职的实施
意见》,实行被任命人员在常委会会议上作供职报告的制度。

【信访工作】年内,常委会以对人民高度负责的精神,认真做好信访工作。全年共受理人民
来信来访2184件(次),其中来信705件(次),来访1479人(次),根据“分级负责,归口办理”
的原则,坚持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区别不同情况,妥善进行了处理。

【代表工作】(一)加强同代表的联系,组织代表开展多种形式的活动。一是进一步加强常委
会与代表的联系。常委会组成人员、各专门委员会、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走访、寄发材料和信
件、参加代表小组活动、召开座谈会等形式,同代表进行经常性的联系。全年共联系走访代
表200多人次, 主任会议成员参加代表小组活动12次。二是认真组织代表开展闭会期间的活
动。常委会通过组织代表活动日、召开座谈会和开展视察、调查、评议、列席常委会会议等
多种形式,组织代表履行职责。(二)总结推广典型经验。为进一步增强代表执行职务的意识
和机关为代表服务的意识,常委会领导同志和机关工作人员深入调查研究,认真总结代表执
行职务的典型经验。在此基础上,组织13名省、市、区人大代表先后在市人大常委会机关和
各区、县作巡回报告,介绍他们立足本职工作、认真履行代表职责、积极执行代表职务的做
法和体会,促进了代表作用的发挥。(三)认真办理代表的建议、批评和意见。市十一届人大
三次会议期间,代表共提出建议、批评和意见94件。除在大会期间及时转办外,闭会之后,
常委会又与市政府联合召开了交办会议,对办理提出了具体要求。为加强办理工作,主任会
议成员都亲自督办1~2件重要建议,带动了其他建议的办理。同时,积极推广面对面答复代
表的经验,各承办单位大都实行了面对面的答复。截止7月底,市人代会上代表所提的建议、
批评和意见都办理完毕并答复了代表。对代表闭会期间提出的建议、批评和意见,常委会也
及时转交并抓紧催办,要求承办单位尊重代表的权利,及时认真地办理和答复代表。

(程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