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民银行淄博市中心支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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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述】 2000年,中国人民银行淄博市中心支行以争创人民银行济南分行A级行为目标,以
开展“双文明创建”活动为主线,认真贯彻货币政策,提高内部管理水平,努力创建淄博金
融安全区,圆满完成全年工作任务。截至年底,全市金融机构各项人民币存款余额480亿元,
比年初增加65.2亿元, 同比多增13.2亿元;各项贷款余额354亿元,较年初增加50.6亿元,
同比多增24亿元。各项外币存款余额1.5亿美元,比年初增加0.5亿美元,同比多增0.42亿美
元;各项外币贷款余额2.75亿美元,较年初下降0.25亿美元,同比减少0.66亿美元。

【加大信贷投入,支持经济发展】市中心支行充分运用再贷款、再贴现等货币政策工具,引
导辖内金融机构按照国家和地方产业政策加大信贷投入,支持经济发展。一是引导农村信用
社加大农业贷款投入,优先支持农业和农村经济的发展。全年,累计向农村信用社发放支农
再贷款10亿元, 引导农村信用社发放支农贷款10.68亿元,长期存在的“农民贷款难”问题
基本得到解决。二是按照择优扶强的原则,加大对全市重点工商企业的支持力度。全市金融
机构全年向90家效益好、信誉好的工商企业累计发放贷款76亿元,确保地方支柱企业的资金
需求,带动全市经济的恢复性增长。三是支持传统产业技术改造,增强企业发展后劲。截至
年底,辖内各金融机构技改贷款余额达21.2亿元,较年初增加6.09亿元,扭转近年来技改贷
款持续下滑的局面。四是支持个体私营经济的发展。截至年底,全市金融机构对个体私营经
济贷款余额达15.21亿元, 较年初增加4.95亿元。五是发挥再贴现引导作用,加快区域票据
市场发展。全年中心支行累计办理再贴现8.38亿元,余额3.69亿元,引导辖内金融机构累计
签发承兑汇票56.91亿元, 比上年同期增加14.38亿元,累计办理贴现贷款34亿元。全市有3
家金融机构成立“票据中心”。

【新业务开发】市中心支行积极引导各金融机构开展消费信贷推介活动,拓宽消费信贷业务
范围。桓台、高青农村信用社率先开展农村助学贷款业务。截至年底,全市消费信贷余额达
14.72亿元, 比年初增加11.58亿元,占全部新增贷款的16%。针对地方性金融机构业务品种
单一、资产流动性差的现状,支持地方法人金融机构开发货币市场,取得明显成效。全年淄
博市商业银行债券市场自营业务累计730亿元, 代理业务20亿元,实现各种业务收入近2160
万元;张店农信联社货币市场交易额14.3亿元,业务收入500多万元。10月13日《金融时报》
“货币市场专刊”以《让两翼齐飞》为题对淄博的做法作专题报道。

【“支帮促”工作】年内,市中心支行把“支帮促”工作与贯彻落实国家货币信贷政策结合
起来,进一步提高“支帮促”工作的效果。一是加强与政府、经济主管部门的联系。通过银
企座谈会、 供需见面会等形式,组织金融机构与7家大型企业签订银企合作协议,协议贷款
金额1.3亿元。 二是为扭亏有望的企业发放封闭贷款进行救助,同时加强与司法、税务等部
门的联系和配合,确保贷款封得住、收得回、有效益。全年对符合条件的18户亏损企业发放
封闭贷款1.91亿元,并有10家企业的12个产品实现扭亏,其他企业全部实现减亏。三是支持
商业银行利用债转股、不良资产剥离等政策,减轻包袱,增强发展后劲。截至年底,全市有
6户企业被批准债转股25.87亿元,4家国有商业银行剥离人民币不良资产38.08亿元。四是针
对个体私营企业担保难、 贷款难的实际,指导张店、高青等区县成立3家信用担保机构,全
年累计担保61笔贷款业务,金额2100多万元。

【创建淄博金融安全区】市中心支行把创建淄博金融安全区作为全年金融监管工作的主线,
制定《淄博市创建金融安全区实施意见》和一系列考核办法,在全市展开创建金融安全区活
动,共同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塑造辖内良好的信用环境。

一、严格落实金融监管责任制,提高监管绩效。市中心支行与各支行、中心支行各监管
部门签订《金融监管责任书》,把各项监管工作真正落实到监管部门和监管员,并建立监管
责任追究制度。年内,有效化解沂源银丰典当行高息集资风险,实现典当行监管职能的顺利
移交;参与淄博市信托投资公司的清算工作,及时收缴信托投资公司的《金融机构法人许可
证》,制定《淄博市信托投资公司清算期间风险处置方案》;配合地方政府完成部分农村基
金会并入农村信用社工作, 全市56家农村基金会并入农村信用社,并入资产57603万元,负
债57969万元,农村基金会风险问题得到缓解;开展对3家城市信用社的风险化解、资产认定
和清理整顿工作,3家城市信用社更名并入农村信用社。

二、加强机构管理,促进商业银行集约化经营。市中心支行按照有利于金融机构化解风
险和今后发展、有利于当地经济的长远发展、有利于社会稳定的原则,组织实施金融机构改
革,全市撤销营业机构47家、降格4家、新设3家。

三、提高现场和非现场监管工作质量,促进金融机构稳健发展。市中心支行将金融机构
报表不实、违规经营、违章操作等问题作为现场检查的重点,对辖区金融机构的贷款质量、
盈亏真实性、内控制度、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的真实性及国有商业银行2000年1月至6月新
增贷款质量真实性进行复查,基本摸清各金融机构的风险状况,为制订监管措施提供依据;
同时,完成省分行部署的金融机构年检、外商投资企业年检、对农业发展银行的全面检查、
储蓄存款实名制检查、结算纪律检查等工作,查处个别金融机构违法违规经营行为。积极发
挥非现场监管的预警预报作用,通过分析各类监管报表资料,查找金融机构经营管理中的问
题,并提出监管意见,提高非现场监管效果。

四、加强对淄博市商业银行的监管指导,促进城市商业银行经营管理水平的提高。年内,
重点加强对淄博市商业银行不良贷款、资本充足率和经营效益的监管,对其经营管理情况进
行全面稽核调查,提出监管意见;对淄博市商业银行成立后新发放贷款中形成的不良贷款进
行检查,完成贷款五级分类工作;督促淄博市商业银行补充资本金,完善贷款管理制度、授
权授信制度、离任审计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严格大额贷款发放,开展业务创新,取得较好
经济效益。 截至年底,淄博市商业银行实现利润1010万元,同比增加191万元,不良贷款率
较年初下降4.84个百分点。

【农村信用社监管工作】一是加强班子和职工队伍建设。完善对农村信用联社领导班子的考
核制度,年内,调整联社领导班子,异地交流8人,新提拔8人,整体水平明显提高;加强对
员工的培训,实施联社中层干部和基层社主任竞聘、竞争上岗、工资制度改革和经营管理末
位淘汰制等一系列改革措施,干部员工的工作积极性和上进心提高。二是改革信贷管理制度,
提高信贷管理水平。市中心支行引导全市农村信用社形成“以客户为中心,以市场为导向”
的信贷管理模式;进一步简化贷款手续,制定《农户及个体工商户联保贷款管理办法》,推
行农户联保贷款业务,实行农户贷款证制度,推广淄川区“信用村”做法,较好地解决农民
贷款难问题。 三是加大宣传力度, 提高整体服务水平。开展“金融下乡为农服务活动”和
“送电影、送金融知识下乡活动”,在农村引起强烈反响;同时,积极推进信用社系统储蓄
通存通兑、集中式综合业务网络处理系统的建设;开展助学贷款、婚嫁贷款等新的消费信贷
业务,取得良好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四是强化内部管理,防范各类案件发生。进一步完善
财务管理制度,实行严格的费用开支报审制和固定资产购建审批制,在各联社建立事后监督
中心,实行干部离任审计,推行中心金库制度,增强安全防范能力,农村信用社经营情况良
好。 至年底,全市城乡信用社共实现盈利5580万元,同比增加4465万元,实现净利润733.9
万元。

【内部管理】一、以整理编印《制度汇编》为契机,建立和完善各项内部管理制度。年内,
市中心支行把《中国人民银行案件防范实施办法》 、 《淄博市中心支行财务管理制度》、
《淄博市预算收入拨款退库管理办法》、《中心支行督查工作程序》、《国库业务检查制度》
等整理汇编成《制度汇编》,印发全体员工严格执行操作规范。二、以内审、监察部门为龙
头,加强对制度执行的监督检查。年内开展对外汇业务、会计国库业务、货币发行、电子化
专项资金管理使用、再贷款管理、农村信用社管理费使用及金融监管责任制落实等情况进行
专项审计;对博山、沂源支行进行常规内审;对中心支行各科室案件防范责任制落实情况,
高青、桓台支行金融监管责任制落实情况及淄博市工商银行授权授信情况进行执法监察,促
进人民银行依法行政和金融机构经营管理水平的提高。三、加大对支行和科室工作的考核力
度。市中心支行成立考核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中心支行对各支行考核办法》和《中心支行
各科室考核办法》,统一组织对支行和科室的考核,调动支行和科室工作的积极性。四、以
加强职业道德教育为契机,强化服务意识,提高服务水平。内部管理倡导“岗位奉献”精神,
完善岗位责任制,强化服务意识,服务水平明显提高。年内较好完成货币发行、同城清算、
电子联行工作,为金融机构提供良好的金融服务。

(胡振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