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行政

Original URL: http://lib.sdsqw.cn/bin/mse.exe?seachword=&K=d3&A=14&rec=57&run=13

【普法、依法治理工作】一是制定计划,加强领导。年初,制定下发了《1999年度普法依法
治理工作实施方案》,明确普法重点内容、对象和依法治理主攻方向,使普法、依法治理工
作在全市得以顺利实施。 二是广泛开展普法宣传, 营造良好的法制氛围。先后组织开展了
《宪法》、《合同法》、《未成年人保护法》、《水法》、《教育法》、《价格法》、《律
师法》等十几部法律法规的宣传活动。共设立宣传站2000余个,出动宣传车160余台(次) ,
发放宣传材料40余万份、 “三五”普法补充教材8000余册,悬挂横幅300余条。举办各类法
制讲座50余场(次),培训普法骨干5万余人(次)。组织全市3万余名科以上干部参加全省普法
考试。在全市开展了党政干部法律专业学历教育工作,有1378名党政干部报名参加学习。为
积极配合全市村委会换届选举工作,在全市开展了《村民委员会组织法》、《村民自治条例》
的宣传活动,及时对换届当选的村两委成员进行法律知识培训。三是全市领导干部学法日和
干部普法考核证制度得到有效落实。人大常委会任用干部进行普法考试制度已普遍推行。四
是开展法律进万家、法律赶大集和法律下乡活动。通过普法宣传教育,全市建立普法一条街、
一条路的村(居)已达70%。五是在全市2000所中小学开设法制教育课程,40余万名在校生受
到法制教育。总结推广临淄区依法治校经验,并在全省有关会议上作了交流。六是推广依法
治厂典型经验。在全市召开的依法治企工作会议上,10个依法治厂典型介绍经验,推动了全
市依法治企工作的开展。 年内全市有80%的大中型企业开展以厂务公开、民主管理为主要内
容的依法治厂活动。七是在农村开展以民主、公开为主要内容的依法治村活动。全市90%的
行政村开展了依法治村活动。八是围绕全市稳定工作,在《淄博社会科学》开设“法律专家
谈稳定”栏目,在《淄博日报》开设“全民普法依法治市”专栏。发表各类普法和依法治理
文章53篇,扩大了社会影响。市法学会召开依法治市理论研讨会,组织撰写40余篇理论水平
较高、指导性较强的理论文章。

【基层基础工作】一、“148”建设。1.按照省厅的要求,市、区县建成标准较高的“148”
指挥中心。2.抓网络建设,配套联动逐步延伸。截至年底,全市已有85个乡镇建立了“148”
值班室,占乡镇总数的70%。其中,高青县、博山区、张店区乡镇(办) 全部开通了“148”
法律服务专用电话,并实现配套联动。3. 抓培训工作,提高人员素质。为使“148”值班人
员达到上岗要求,全市先后选送15人参加省厅举办的培训班,并多次派人去外地参观学习。
各区县也分期分批对“148”值班人员进行轮训,人员培训上岗率达到100%。4.抓好落实,
讲究实效。 为使“148”机制建设和制度建设落到实处,市及各区县进一步加大督查力度。
市司法局专门成立“148” 建设督查组,局领导包区县抓落实。通过不懈努力,取得明显效
果。自开通“148”以来,全市共接社会各界咨询电话达7482个,接待群众来访达3688人次。
通过“148” 法律咨询服务,共减少纠纷1067件,避免民转刑案件149件,减少信访739件,
为单位和个人避免、挽回经济损失1117万元。是年,张店、周村区司法局和博山区夏家庄镇
司法所荣获“全省‘148’ 法律服务专线建设先进集体”称号;2名同志荣获“全省‘148’
法律服务专线建设先进个人”称号。

二、人民调解工作。一是结合村(居)换届选举工作,加大基层调解组织建设的力度,建
立健全新的工作机制,形成市、区县、乡镇(办)、村(居)四级大调解网络。至年底,全市村
(居)委换届后新建调委会3843个,拥有调解人员12477人、纠纷信息员34200人,为新形势下
的人民调解工作奠定了组织基础。二是根据形势和任务的需要,及时开展民间纠纷大排查活
动,积极做好基层社会矛盾的转化工作。坚持人民调解工作与“148”专线、基层法律服务、
联合接访制度相结合,将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消灭在萌芽状态。年内,全市共调解各类
民间纠纷13895件,调解成功13270件,调解成功率达95.5%。防止民间纠纷引起自杀案件19
件19人,防止民间纠纷转化为刑事案件152件290人,制止群众性械斗46件,防止群体性上访
66件1137人。

三、司法所工作。是年,全市司法所(司法助理员)充分发挥职能作用,积极开展基层法
制宣传教育工作。年内举办宣传教育1183场(次) ,受教育人数达110万余人。代表基层政府
调处重大疑难民间纠纷2915件,培训调解人员8638人,协调人民调解组织调解纠纷、制止群
体性上访3308件(次)。为基层政府提出司法建议1243条,采纳率达86%,协助基层政府制定
规范性文件702件,参与依法治理、执法检查1194次。

【法律服务工作】一、律师工作。是年,全市律师担任常年法律顾问的单位967家;参与300
余部地方性法规的立法讨论;办理各类案件4800件,其中刑事案件862件,民事案件1684件,
经济案件1709件,非诉讼法律事务545件,为当事人避免和挽回经济损失6.9亿元。为深化律
师制度改革,市局协调市体改委、国资局联合出台《国资律师事务所改革方案》,并开展了
试点的准备工作。组建市、区县政府律师顾问团(组),积极参与政府规范性文件的修改和重
大疑难案件的调处,较好地发挥了政府法律参谋和顾问的作用。圆满完成第十一次全国律师
统考淄博考区的工作,有121人取得律师资格。

二、公证工作。是年,全市公证机关以加强农业、国企改革和金融工作为重点,在公证
服务方面迈出新步伐。 全年办证127390件,参与企业改制600余家,办理金融事项公证6000
余件,办理农村土地、果林、三荒、承包延包公证3000余件。年内,公证收费比上年增长20
%,办证数量和收费均创历史最好水平。市公证处被省厅荣记集体二等功。

三、 基层法律服务工作。是年,新建法律服务所20个。全市累计有108个法律服务所、
近500名法律服务工作者。共办理各类法律服务事项5万余件,避免和挽回经济损失3000余万
元。担任基层法律顾问1974家,调解以经济为主的各类纠纷3807件;代理诉讼、非诉讼事务
3869件;协办公证29836件,见证7090件;代写法律文书4722份,解答法律咨询23842人(次)。

四、法律援助工作。年内,经过上下共同努力,市及周村、张店、桓台、淄川、高青、
沂源等区县相继建立了法律援助中心,并积极开展工作。周村区在全市率先建立法律援助委
员会,省法律援助中心在周村召开现场会并推广其经验。全市共办理法律援助案件1288起,
其中刑事案件117起,民事案件650起。

【劳教工作】有针对性地加强对外出工劳教人员管理,制定《关于加强外出工劳教人员管理
规定》,落实应急方案,确保了外出工的安全。开展“百日安全”竞赛活动,确保了场所的
安全稳定。加强生产管理和财务管理,劳教经济稳步发展,经济效益明显提高,实现经济总
收入370万元。 年内,市劳教所顺利通过“部级现代化文明劳教所”的检查验收,被司法部
命名为“部级劳动教养学校”。

【队伍建设】一是加强领导班子建设。年初,市局与各区县司法局、直属单位签订工作目标、
党建目标和廉政建设责任书,坚持从严治警,严格政治纪律、组织纪律。为把各项工作落到
实处,市局成立工作、纪律、队伍建设三个督查组,不定期对抓落实情况进行检查,保证了
各项工作任务的完成。二是在全系统开展了争创人民满意单位和争当人民满意干警活动。在
争创活动中, 全系统有6个集体、24名个人受到上级表彰。三是加强廉政建设。在全体干警
中加强职业道德、执业纪律教育,树立司法行政机关良好形象。四是强化监督,搞好督查。
实行司法公开, 向社会做出承诺,并印发了1000本司法公开手册。聘请124名人大代表、政
协委员、政法部门老同志及企事业单位领导为社会监督员,对司法行政工作进行监督。年内
全系统干警无一人违法违纪。五是提高干警的业务素质。年内全面开展干警业务培训、轮训
及各类岗位练兵活动。继续搞好学历教育,至年底,各类法律班学员人数累计达1251人。

【一件公证避免国有资产损失2600万元】1999年12月16日,淄博工业发展有限公司与通辽艾
史迪集团有限公司有关人员到市公证处申请办理四砂股份有限公司法人股股权质押合同公证
及有关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授权委托书的公证。经审查,通辽艾史迪集团有限公司作为四砂
股份有限公司的收购方,以四砂股份2300万股抵押的一笔贷款到期未偿,其所质押的股份即
将受到上海证券公司的强制性冻结(损失国有资产送股权)。为避免损失的发生,以上合同须
经公证后才能得到上海证券公司的确认。由于该公证涉及公司、证券、合同等新型法律,情
况复杂,难度大。在时间紧急的情况下,市公证处发挥集体智慧,对公证合同进行加急办理,
在确保公证审查细致、全面及公证内容真实合法后,迅速办理公证,一小时内公证书便交到
当事人手中,使当事人赶在上海证券公司限定时间前顺利办理完有关手续,为淄博市避免国
有资产损失2600万元。

(薛庆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