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满意的基层公安队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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淄博市公安机关自1998年9月以来, 在全系统深入开展“争创人民满意单位和民警”活
动,各级公安机关自觉从群众满意的事情做起,从群众不满意的事情改起,立足本职,强化
服务, 以真诚为民的实际行动,树立了人民警察的良好形象。以下6个单位被评为“人民满
意的队所”。

【张店公安分局公园派出所】该所地处张店城区中心地带,现有民警17名,设4个警区及1个
内务警务组。 辖区面积2.27平方公里,有常住人口29887名,暂住人口3000余人,机关、企
事业单位156个,公共场所、特种行业236家,商业网点2400余处。近年来先后荣立集体二等
功1次,集体三等功2次,有80余人次分别受到公安部、省厅、市局及上级有关部门的表彰奖
励。1998年被省公安厅命名为“全省优秀派出所”,1999年,又被共青团中央和公安部联合
授予“青年文明号”荣誉称号,户籍室被公安部授予“全国公安治安系统文明户籍室”荣誉
称号,被省委、省政府命名为“人民满意政法单位”。市委政法委作出决定,号召全市政法
系统向该所学习。省委副书记吴爱英在该所视察时对其工作给予了高度评价。

一、加强管理,完善防范。一是以管好人口为中心,突出强化对暂住人口的管理。对有
重大违法犯罪嫌疑或可疑人员,有轻微违法行为尚不够刑事处罚人员及没有明显违法犯罪嫌
疑或可能的人员采取三个层次的管理措施。坚持发函、登记、办证等多措并举,强化暂住人
口的管理,预防了案件发生,打击了各类违法犯罪活动。仅99年以来,通过暂住人口管理,
发现并打击处理违法犯罪人员37名,破获各类刑事案件18起,先后为黑龙江等外地公安机关
抓获4名重大负案在逃犯罪嫌疑人。 二是突出“人防”建设,健全治安防范网络。抓好内外
防范队伍,做到专群结合、动静结合、打防结合,有力地维护了辖区治安局势。年内,通过
防范、 管理、控制工作,抓获犯罪嫌疑人71名,其中刑事拘留32人,劳动教养9人,破获各
类案件112起,追回被盗物品总价值104万余元。三是实施“安居”工程,为人民群众创造安
定的生活环境。 辖区360座居民楼防盗门安装率达97%,安装楼道照明灯1600盏,建立起4个
封闭小区,11支小区治安专职巡逻队,增强了小区防范功能,预防了各类案件发生。

二、立足本职,深化服务。一是树立派出所文明形象。设立警官值班服务台,要求干警
一律微笑服务,大力推行文明用语,自觉做到“大事小事认真办,能办的事情马上办,一切
事情依法办”,受到了人民群众的好评。二是抓好户籍室和警区两块阵地建设。户籍室实行
24小时服务、上门服务、预约服务,并对办公环境、服务行为、服务项目及办理时限、档案
管理、服务设施、收费管理等六个方面进行规范,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大大提高,其做法得
到了公安部、省公安厅、市局领导的充分肯定。警区实行走访制、联系卡和便民服务反馈制,
积极为群众排忧解难,解决人民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1998年以来,共为群众办实事、
办好事900余件。 在开门评警中,群众对派出所工作和民警的满意率都达到100%。三是建立
了与分局110联动的110值班备勤室, 专门抽出一辆警车作为110备勤车辆,坚持长年24小时
值班备勤。 据统计,1999年以来,110备勤室通过及时、快捷的便民服务,共救助群众90余
次,调解邻里、家庭纠纷60余起,帮助10余人脱离生命危险。

三、严管队伍,严格执法。一是加强班子民主集中制和思想作风建设,使班子成员严格
要求自己,事事起模范带头作用,班子的凝聚力、战斗力大大增强。二是制定出台了《公园
派出所审讯人员细则》、《赃款赃物扣押细则》等规章制度,办理治安案件和刑事案件实行
首案负责制。对处理过的治安案件和办理的各种户口手续、各种场所备案手续,实行每月检
查回访5-10人,检查是否存在违反警风警纪的现象。回访抽查的结果每月一公开,对不合格
人员实行停职学习。 三是强化内外监督制约机制建设。在内部,聘请4位退居二线的老同志
为执法执纪监督员,参与到案件受理、立案、传讯、审查、定性以及公共场所和特种行业的
治安管理等各项工作中,提高了办案质量和治安管理水平。在外部,聘请包括省、市、区人
大代表、政协委员在内的33名执法执纪监督员和30名禁酒令监督员,倾听他们的意见和建议,
收到了良好效果。

【淄川公安分局城南派出所】 该所现有民警9人,辖区面积38平方公里,有25个行政村,66
家厂企单位,200多个商业网点,3.7万常住人口,5000余名暂住人口。自1998年以来,先后
被授予“市级青年文明号”、“区级文明单位”、“全区共建文明单位”、“公安保卫工作
先进集体”等荣誉称号,并被市公安局记集体三等功一次,所长李仁华被评为“全省优秀青
年民警”,“全市破案能手”,并被市公安局两次记个人三等功,市委政法委、市公安局对
该所的经验做法予以转发。在1999年全局各项业务工作考核中,取得了城镇派出所第一名的
好成绩。

一、强化打击,营造人民满意的社会治安环境。该所在“创建人民满意派出所和争
当人民满意民警”活动中,充分发挥职能作用,积极参与刑事案件的侦破工作,及时侦破了
多起现行案件。自1999年以来,已侦破各类刑事案件86起,抓获各类犯罪嫌疑人32名,其中
逮捕16人,直诉10人,劳动教养5人。一是强化了以110机动队为主的快速反应机制建设,做
到快接警、快出警,为破案赢得战机。二是对辖区发生的现案,派出所在保护好现场的同时,
及时开展先期调查工作,使案件得以顺利破获。三是坚持专门工作与群众路线相结合的方针,
经常深入村居街巷,认真对待村民的报警和求助,用真情赢得了群众的理解和支持。

二、加强防范,交一份人民满意的答卷。一是开展法制宣传,提高群众的自防自卫意识。
警区民警利用召开单位、村民代表座谈会,走访居民群众的机会,广泛宣传法律法规,并积
极引导村民落实防火、防盗等措施。二是加强治安巡查,搞好动态控制。为加强重点单位、
要害部门的安全防范工作,组建了一支专职联防队。这支队伍同25个村和60多家企事业单位
的治安保卫人员在巡逻时既明确分工、各负其责,又相互协调,有力的震慑了违法犯罪,预
防了案件的发生。 1999年以来,已检查单位160余个次,发现不安全隐患40处,下发隐患整
改通知书52份,抓获犯罪嫌疑人3名,破获案件5起。三是加强暂住人口和出租房屋的管理。
针对辖区5000余名务工经商的暂住流动人口,派出所一方面严格对暂住人口、出租房屋的管
理,通过查验身份证、登记、发证、调查等方法,及时发现混迹其中的违法犯罪分子;一方
面严厉查处侵害外来务工经商者的不法行为,维护其合法权益,并积极为暂住者排忧解难,
使辖区外来人员违法犯罪案件大幅度下降。

三、强化服务措施,树立人民满意的警察形象。一是积极为企业排忧解难。针对企业内
部不安定因素和苗头性问题增多的情况,本着“早掌握,早介入,防患于未然”的原则,经
常深入厂企单位了解情况,主动为企业解忧帮困。同时,急企业所急,办企业所需,及时查
处影响企业生产的案件。二是打击与服务并重,为经济发展提供高效优质服务。三是打霸治
乱,开展小区域专项治理,赢得了群众的一致好评。

【博山公安分局城里派出所】该所地处博山城区,辖区面积3.9平方公里,常住人口3.2万人,
大型厂企单位17家,公共场所、特种行业95家。现有民警15人,治安队员24人。1998年以来,
紧紧围绕“案件少,秩序好,群众满意”的工作目标,严格治安管理,严密防范措施,扎扎
实实开展“创满意”活动,有力地维护了辖区治安秩序,树立了人民满意的执法服务形象。
先后被评为市级青年文明号、 全市110快速反应机制建设先进单位,政保工作先进集体,区
级文明单位、全区先进政法基层单位,有6名民警受到市、区表彰。

一、全力维护政治社会稳定。一是建好情报信息网,加强治安动态控制。本着“早
发现、早上报、早介入、早化解”的原则,运用多种形式加强情报信息的收集和处理。二是
提前介入做工作,及时化解不安定因素。建立同区信访局、区经委定点联系制度,随时掌握
上访情况和处理情况,对集体上访事件,积极做好疏导工作,妥善予以处置。1998年以来,
协助有关部门妥善处置集体上访事件46次。三是加强党政机关的安全保卫工作。对机关内部
单位保卫工作开展经常性的安全检查,下发隐患通知书12份,并及时督促整改,确保了党政
机关安全。

二、打击防范并重。坚持“以打促防,打防结合”,增强“严打”力度。1998年以来,
通过巡逻、 清查、做群众工作,破获案件52起,抓获犯罪嫌疑人12名,缴获赃款赃物3万余
元。 加强防范工作,与辖区各单位签订《安全防范责任书》,督促、指导建立5支护厂队,
并不间断进行检查, 督促落实防范措施。强化居民区楼群门卫职能,对4家厂企单位宿舍,
聘用20余名联防队员加强安全保卫;对混居楼、大杂户,认真组织开展联户联防工作,提高
居民自防自保能力; 在居民区修建看车棚,减少了车辆被盗案件的发生。加强110快速反应
机制建设”,保证车辆、人员、装备三到位;发挥派出所中心巡逻队的职能作用,最大限度
的减少案件的发生。

三、强化服务意识。完善“窗口”前台办公、上门服务、服务巡逻车等10项便民、利民、
为民措施,多层次,全方位为企业、为群众提供良好的服务;坚持“对内制度化,对外规范
化”的管理思路,对公共场所特种行业管理,坚持“管而不死,活而不乱”的原则。1998年
以来,共为群众办实事、好事240余件,以实际行动树立了人民警察的良好形象。

四、坚持从严治警。牢固树立“以人为本”的思想,全面加强队伍建设。一是抓制度,
促规范。二是抓教育,强素质。1998年以来,全所办理的刑事、治安案件没有发生一起冤假
错案和败诉案件,90%的治安案件都按时限要求在5日和15日内查结。三是抓管理,严治警。
突出“公开”、“规范”、“监督”三个重点,建立了派出所办理案件、户口程序、保护当
事人合法权益等规定,从社会上聘请执法执纪监督员15名,制定了《执法监督条例细则》,
广泛征求意见和建议,不断改进公安工作。1998年以来,派出所没有发生一起违法违纪案件。

【周村公安分局车站派出所】 该所地处周村城区繁华地段,现有民警16人,担负着21532名
常住人口、 2051名暂住人口的管理和73家厂矿企业、108家公共场所的治安保卫任务。工作
中坚持以群众满意为最高标准,从群众满意的地方做起,从群众不满意的地方改起,深入扎
实地开展了“创建人民满意单位和人民满意民警”活动,取得了显著成效。

自活动开展以来,该所先后23次受到市、区党委政府和上级公安机关表彰,并荣获全省
优秀派出所、省级青年文明号、全省政法系统创人民满意活动先进单位等称号,被省公安厅
荣记集体二等功, 有29人次受到上级表彰奖励,其中1名民警荣获“全国优秀人民警察”称
号,5人次荣立三等功。

一、坚持打防并举,创造人民满意的社会治安环境。该所把创建群众满意的社会治
安秩序作为“双争”活动的重中之重,严厉打击各类违法犯罪活动,确保了辖区的治安稳定。
活动以来,共抓获各类违法犯罪分子324人,摧毁犯罪团伙11个,破获刑事案件124起,查处
治安案件153起,挽回经济损失160余万元。坚持“打防结合、以防为主”的方针,构筑起以
110出警点为龙头、 警务区为依托,以专职治安联防队伍为骨干,以基层治保积极分子为触
角的治安防范网络。开展安全文明小区、村居、公共场所创建活动,强化特种行业、暂住人
口、消防安全、爆炸物品等治安管理工作,有效地预防了各类刑事案件和治安灾害事故的发
生。

二、坚持公开公正,树立群众满意的执法形象。按照以公开促公正、以公正求满意的思
路,在全市率先推行了以治安案件公开审理为主要内容的警务公开制度。制定出台了《车站
派出所治安案件公开审理暂行规定》,对疑难治安案件,因民事纠纷引起的治安案件、可能
引起双方当事人不满意导致上访的治安案件及对社会影响大、群众反映强烈的治安案件,在
案件双方当事人、案件调查人员、群众执法监督员共同参与下进行公开审理,达到了双方当
事人满意、群众满意、执法监督员满意的效果。这一做法为全市的治安案件公开审理工作起
到了良好的示范效应,并被省厅、公安部予以推广。

三、坚持热情服务,树立群众满意的公仆形象。牢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坚持
执法与服务并重,把为群众服好务、让群众满意成为每一名民警的自觉行动。户籍民警承诺
24小时为群众服务,对残疾人、老年人实行上门服务、预约服务;警务区民警发挥人熟、地
熟、情况熟的优势,深入辖区居民家中,积极为群众办好事,解决实际困难。近三年来,该
所民警共捡到钱物折款10万余元,全部归还失主。去年以来该所民警共为群众办好事、实事
173件。

四、坚持从严治警,建设群众满意的公安队伍。加强对民警的思想政治教育,将队伍管
理纳入严细的制度之中,培养民警良好的工作作风和精神风貌。实行科学地量化考核,激发
了民警的工作热情,在全所形成了争先创优的浓厚氛围。从各界群众中聘请19名执法执纪监
督员,对民警的言行实行全方位监督,民警的廉洁自律意识明显增强。在1999年人大代表对
该所进行的评议中, 群众满意率达到了98%,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孙立义对该所工作给予了高
度评价。

【淄川交警大队商家中队】 商家中队现有民警8人,担负着两个乡镇、58个村、两条省道计
200余公里道路路面秩序管理,交通事故、公路治安案件先期处置,社会化安全教育的任务。
在“争创人民满意单位和民警”活动中,坚持以群众满意为最高标准,以“压事故、保畅通、
服务经济建设”为目标,深入扎实地开展创建活动,受到了各界群众的好评。中队先后被省
公安厅荣记集体二等功一次,荣获“市级青年文明号”、“淄博市职业道德建设先进集体”、
“区级文明单位”、“淄川区文明行业示范点”等荣誉称号,并有30余人次立功受奖。

一、从严治警,建设群众满意的高素质队伍。从抓队伍入手,坚持从严治警,大力加强
队伍管理,提高民警整体素质,强化群众观念;深入开展指挥手势、路面纠章、现场勘查、
车管业务等岗位练兵活动;制定了《创满意活动实施细则》、《全员目标考核办法》等一系
列制度,严格考核,确保了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工作任务的完成率达到100%;大力推行警
务公开,自觉接受群众监督,多年来,从未发生违法违纪案件。

二、严格执法,创建群众满意的交通秩序。牢固树立管理就是服务的思想,本着“一警
多能、方便群众”的原则,深化警务机制改革,增强对路面交通秩序的管控力度,确保了辖
区道路的安全畅通。一是实行“定人、定岗、定路段,包路面秩序、包事故下降”的三定两
包责任制。二是改革车管工作机制,加强五小车辆管理。深入辖区各村庄、单位,对无牌无
证的车辆和人员发放“催办通知单”。同时,加大对无牌无证车辆和人员的检查力度,大大
提高了五小车辆的办证落户率。三是建立快速反应机制,确保路面秩序。制定了值班、出警
等制度,实行24小时值班备勤,一有警情,迅速出击,及时查处交通肇事行为。四是加大交
通安全宣传力度,强化社会化管理工作。推出了集“检查、年审、宣教”于一体的社会化管
理工作法;在辖区建立了19个驾驶员协会工作站,发展会员1100多人,组织会员开展安全学
习和评选“优秀驾驶员”、“十佳驾嫂”等活动,使驾驶员队伍的交通安全意识明显增强。

三、真情为民,树立群众满意的服务形象。抓住服务群众这一主线,从群众满意的地方
做起,从群众不满意的地方改起,立足本职岗位,为老百姓办好事,办实事。把与群众密切
相关的车管业务作为突破口, 在实行办证、 落户、保险、收费一条龙服务的同时,推出了
“五个一、四个时、三个少”等便民服务承诺,并将承诺向社会公开,自觉接受群众监督和
投诉,对服务承诺不落实的干警实行“黄牌警告”和下岗培训。立足本职,积极为辖区企业
提供服务。 年内共为群众上门服务9次,办理车辆落户184台,驾驶员培训137人,深受群众
欢迎。中队大力开展了帮老助困活动,经常上门为他们解决生活难题。活动开展以来,该中
队共为群众做好事实事500余件,收到锦旗镜匾23面,感谢信49封,深受群众称赞。

【桓台消防大队】桓台消防大队在“创满意”活动中,坚持以“为经济建设保驾护航”为中
心,以群众满意为标准,正确处理执法与服务的关系,为地方经济建设提供了高效优质服务,
赢得了人民群众的拥护和信赖,先后荣获全省“十佳消防大队”、全省先进消防大队等荣誉
称号,荣记集体三等功一次。

一、 严格消防监督。一是加强消防技术监督,从根本上预防火灾。依法对120个工程项
目进行技术审核把关, 督促有关单位落实消防安全措施860条。二是突出重点,严格管理。
1999年以来,县消防大队列管的116个重点防火单位火险隐患整改率达80%以上,杜绝了重特
大火灾事故,为企业的生产经营创造了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三是从严查处违章,减少火险
隐患。先后对86起违反消防管理案件和52名个人、16个单位依法进行了行政处罚,受到群众
的好评。

二、完善服务措施。一是改善服务态度。实行挂牌上岗,推行文明用语和微笑服务,使
每一位办事群众高兴而来,满意而归。二是实行警务公开。将与企业和群众联系密切的建筑
工程审核、化学危险物品管理、装饰工程监督、重点单位管理等各项工作办理程序、法律依
据、收费标准、办理时限、具体责任人等内容,通过印发“警民联系卡”、“消防工作程序
明白卡”、“警务公开栏”等形式全部向社会公开,既方便了单位和群众,又便于社会监督。
三是简化办事程序。实行特事特办、预约服务和上门服务、现场办公,缩短了办事时间,提
高了工作效率。自开展“创满意”活动以来,该大队共派出197人(次) 到单位现场办公,为
企业解决实际问题169项。

三、完善火灾防范机制。一是建立群众性义务消防组织。目前,全县各级消防重点单位
共建立116支群众义务消防队,有队员1860名,有专兼职防火员128名。年内成功地扑救初起
火灾312起, 自查自纠火险隐患2350条。二是按照“就近及时、一专多能、方便群众”的原
则,大力发展和完善民办消防队伍,使其在及时扑救农村初起火灾、开展消防安全宣传、防
火检查的同时,参与治安巡逻,维护社会治安,做到消防治安两不误。三是通过新闻媒体、
对中小学生进行消防教育、悬挂横幅、设置公益广告牌、印发宣传材料、编印消防法规汇编
等多种形式,广泛向社会进行消防知识宣传。对易爆易燃化学危险物品操作管理人员、公共
场所重点岗位人员、仓库保管人员等共516名防火重点岗位人员普遍进行了教育培训。

四、建设高素质队伍。一是强化教育,使全体官兵牢固树立宗旨意识、服务意识和大局
意识。党总支一班人团结协作,率先垂范,形成了坚强有力的领导集体。二是建立完善规章
制度,认真落实岗位责任制及奖惩制度,将各项工作量化细化,并建立考核标准,定期考核
评议,兑现奖惩。三是建立内外监督制约机制。在内部,对热点工作的关键环节,实行分别
负责,两级把关;在外部,公开监督电话,在社会各界聘请了30名执法监督员,定期召开座
谈会,征求意见,形成了有力的监督制约机制。四是从实战需要出发,加强官兵灭火战术和
应用项目的技能训练,并适时调整重点单位的灭火作战计划。是年,全队官兵成功地扑救火
灾289起,从生死线上抢救遇难群众16名,抢救保护财产价值近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