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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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述】1999年全市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762个,医院床位14391张,千人占有床位3.55张,
卫生技术人员19729人,千人占有卫生技术人员4.86人。

卫生改革工作。1.全面推进医疗机构配套改革。确定市妇幼保健院、市中医院、市精神
病医院3个单位为医疗机构配套改革试点单位, 并下发《关于规范市直医疗卫生单位职能科
室名称及干部职数设置的意见》。在全系统实行新的《医院财务制度》和《医院会计制度》,
顺利进行新旧制度的衔接。积极探索药品采购与供应的有效形式,加强审计监督和监察,增
加药品采购过程的透明度,确保药品质量。2.稳妥进行卫生监督体制改革。制定《淄博市卫
生监督和卫生防病体制改革实施意见》,对预防保健机构进行改革调整,将各有关卫生防病
事业单位承担的卫生监督行政执法职能相对集中,实行综合管理。3.改革卫生管理体制。起
草了《市属医疗卫生机构调整方案》(讨论稿)及《淄博市区域卫生规划修订方案》、《企业
医疗机构划归地方管理实施意见》等改革方案,初步完成3000个示范区域卫生规划基线调查
工作。完成两处卫校的合并。4.改革城市卫生服务体系。在巩固全市社区卫生服务工作成果
的基础上,制定完善社区卫生服务配套政策,开展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核发执业许可证工作,
进行临淄区城市社区一体化管理试点。

爱国卫生工作。结合创建文明城市和庆祝建国50周年等项活动,巩固发展“国家卫生城
市” 创建成果。在第11个爱国卫生月活动中,清除卫生死角563处,清运垃圾上万吨,规范
摊点群20余处。 加强除害防病工作, 全市发放宣传单和明白纸20余万份, 投放灭鼠毒饵
133350公斤,投资80万元。在农村深入开展创建市级卫生乡镇、市健康教育示范镇、卫生村
活动,进一步巩固发展“全国农村改水先进市”成果。

妇幼卫生工作。继续深入开展爱婴医院创建工作,全年有20所乡镇卫生院创建为“爱婴
卫生院”。通过创建活动,各级医疗保健机构的产科儿科条件明显改善,母乳喂养率明显提
高,全市孕产妇死亡率降至47.5/10万,婴儿死亡率降至12.35‰。

无偿献血工作。印发《淄博市无偿献血基金财务管理办法》,对无偿献血基金的筹集和
使用做出明确规定。 年内全市完成无偿献血50923人次,采供血量达1162.1万毫升。12月24
日,淄博市作为全国无偿献血先进城市再次得到国家卫生部、中国红十字会总会、中国人民
解放军总后勤部卫生部的表彰。

农村卫生工作。年内,确定桓台县、临淄区为合作医疗试点县,在桓台县田庄镇、周家
镇实行大病统筹、优惠就医卡等农村合作医疗试点。乡村卫生组织一体化管理成果得到进一
步巩固和发展,全市实行一体化管理的乡镇达106个,占全市乡镇总数的99.5%,其中镇办镇
管乡镇76个,达71%,比上年同期提高21个百分点。

预防保健工作。研究制定全市防治重大传染病行动预案,加强食盐批发零售单位和居民
用户的监督监测,积极开展对参加长江抗洪抢险官兵血吸虫病检查。计划免疫工作进展顺利,
儿童计划免疫建卡率为100%; 卡介苗接种率为100%; 脊灰疫苗、百白破疫苗全程接种率为
97.14%;乙肝疫苗接种率为100%;抽检麻疹疫苗强化免疫率为100%。

中医药工作。制定印发关于《贯彻实施〈山东省中医条例〉,加快中医事业发展的意见》。
组织老专家对全市第一批24名专科专病名中医3年来医德医风等情况进行综合评审, 确认合
格人员20名。 从全市各级医疗卫生单位从事中医、中西医结合工作5年以上人员中评选出第
二批27名专科专病名中医。 组织全市346名中医人员进行医师资格考试。市中医学会、中药
学会、中西医结合研究会征集学术论文400余篇,组织中医药科研课题13项。

依法行政工作。加大对医疗、医药和饮食服务市场的监督管理力度,全年取缔非法医疗
机构122处、 游医药贩23余人,摘除牌匾59块,查处非法医疗广告单位9家,没收药品价值9
万余元。抽检药品1567批,查处不合格药品84批。检查药品经营企业130家,保健品商店178
家, 取缔游医药贩82名,收缴非法宣传品7万余张,罚没药品总值50余万元。取缔无证食品
经营单位30余家,就地封存不合格食品300余箱,查处、没收销毁假酒100公斤,酱油、食酣
4000瓶,罐头600瓶、定型包装食品800余袋。为防止二恶英污染食品引起中毒事件,共检查
食品批发零售单位、 食品加工企业171家,查处有关奶粉5491袋,均就地封存。出台《淄博
市医疗纠纷防范与处理暂行办法》,改革鉴定程序,提高社会信任度。

卫生基本建设工作。 市中心医院病房楼于6月16日竣工交付使用。精神病院门诊楼主体
工程完工,进入装饰阶段。10处乡镇中心卫生院配套建设任务基本完成。

(娄灵源 孙洪霞)

【医学教育改革迈出新步伐】根据省政府关于对全省医学教育结构进行调整的指示精神,将
原淄博卫生学校和淄博第二卫生学校合并,校本部设在原淄博第二卫生学校校址,在原淄博
卫生学校校址设立淄博卫生学校博山分部。8月9日,举行山东省淄博卫生学校挂牌仪式。合
并后的淄博卫生学校进一步加强内涵建设,努力提高教学质量,年内该校顺利通过省部级重
点中等卫生学校的考核验收。

(李全营)

【大力实施“形象工程”】1999年全市卫生系统掀起以实施“形象工程”为主要内容的文明
行业创建高潮,收到良好效果。各医疗单位以开展“三优一廉三满意” (三优:优质服务、
优良秩序、优美环境;一廉:廉洁行医;三满意:党和政府满意、社会满意、患者满意) 活
动为主要内容,改善服务态度,提高服务质量,健全便民措施,在医疗服务过程中严格执行
“六不准” (不准向门诊住院病人强行兜售非医疗用品,不准参与药品促销活动,不准私自
购销药品和医疗器械,不准乱检查、乱用药、乱收费,加重病人负担,不准接受病人礼物和
宴请,不准以权谋私、以医谋私)。年内聘请100名特邀社会监督员,定期召开监督员座谈会,
设立投诉电话。通过“形象工程”的实施,病人满意率达96%以上,社会满意率达90%以上。

(李娟)

【推行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分开试点工作】1999年,为健全竞争激励机制,调动广大卫生专业
技术人员的积极性,优化卫生人才资源,在市直卫生系统7个单位推行评聘分开的试点工作。
通过这项工作,一是为专业技术人才创造一个竞争激励的社会氛围;二是为优化卫生人才资
源奠定基础;三是强化职称晋升工作的社会监督;四是打破职务晋升“终身制”。

(向云前)

【出台《医疗纠纷防范与处理暂行办法》】1999年10月《淄博市医疗纠纷防范与处理暂行办
法》正式实施。该暂行办法共有18条,其主要内容为:1.市、区(县)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委员
会的鉴定工作在执行国务院《医疗事故处理办法》和山东省《实施〈医疗事故处理办法〉细
则》的基础上,实行见证人制度,即鉴定会除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委员会成员参加外,邀请人
大代表、政协委员和公、检、法推荐的法医和法律工作者参加鉴定过程,每次参加鉴定会的
见证人不少于3名;2.市级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会设立学科专业组;3.对被确定为医疗事故的,
根据事故的等级、情节和病员的情况给予一次性经济补偿,补偿数额根据国务院和山东省医
疗事故处理有关规定,并参照交通事故赔偿标准,实行限额补偿,同时,必须报所辖卫生行
政主管部门审核,报市卫生局批准后实施;4.对发生医疗纠纷的单位要严格按程序处理,禁
止私了;5.将医疗纠纷的防范与处理纳入年度卫生工作综合目标考核内容,实行一票否决制。

【首次执业医师考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规定,由卫生部统一组织的首次
执业医师考试工作于8月份全面展开。经过报名、审核、考试、注册等程序,10月30~31日,
全市2031名医师参加了全省统一实践技能考试,通过考试的1722人,于11月20日参加了国家
组织的医学综合笔试。

(张昕)

【全国《母婴保健法》 执法证件管理研讨会在淄博召开】8月26日至27日,全国《母婴保健
法》执法证件管理研讨会在淄博市召开,国家卫生部、公安部、国家计委、省卫生厅、公安
厅等部门的领导和来自全国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代表参加了会议。淄博市作典型经验
介绍,与会领导和代表对淄博市的经验给予高度评价。

(叶大勇)

【实施“人才工程”步伐进一步加快】1999年全市卫生系统加快实施“人才工程”步伐。一
是制定下发了《关于加快实施人才工程的意见》;二是招考录用36名应届大中专毕业生,为
卫生事业的发展输入新鲜血液;三是对市级专业技术拔尖人才和百名学科带头人进行考核,
促进全市卫生技术权威名医队伍的建设。四是设立市直卫生系统科技人才专项基金,对人才
培养、引进,取得的科研成果等进行奖励;五是制定全市卫生系统实施“人才工程”考核实
施细则,对各单位实施“人才工程”情况进行专项考核。

(蒋绪亮)

【狠刹医药购销中的不正之风】年内,市卫生局制定《关于纠正医药购销中不正之风实施意
见》,成立专项治理领导小组,狠抓落实。一是强化治本措施。加强新的《医院财务制度》
和《医院会计制度》的执行,对部分医疗单位药品试行“核定总收入、超收上缴、合理返还”
的管理办法。二是健全监督制约机制。充分发挥社会监督员作用,通过设立投诉、举报电话、
向社会公开药品价格和治疗、检查收费标准等多种形式,接受社会监督。三是在全省率先与
物价、医药管理部门联合下发《关于加强药品价格管理的通知》,降低药品价格实行让利,
把折扣让利由原来的15%以上降至5%以下。全市医疗单位降价药品种数达660余种,减轻社会
医药费用负担达1638万元。四是加大自查自纠和监督处罚力度。在各区县、各单位自查自纠
率达100%的基础上,市卫生局会同工商、医药管理、公安等有关部门对全市医药市场进行专
项监督检查。监督检查医疗单位520家,药品经营单位82家,罚没药品总价值50余万元。

(曹源)

【组织开展“爱心献功臣”活动】年内,市红十字会组织对老烈属、老伤残军人、老复员军
人等重点优抚对象开展义诊查体服务为主要内容的“爱心献功臣”活动。一是各区县筹集资
金近20万元,对全市3615名老烈属、老伤残军人、老复员军人进行健康查体,建立健康档案,
并根据疾病情况提供药物治疗,对因病不能到医院查体的人员送医送药上门。二是将市红十
字会7.6万元的药品全部用于“三老” 人员中的有病人员。三是组织各区县红十字会会员与
辖区内重点优抚对象结成对子,开展定人、定点、定时、包服务的“三定一包”献爱心、送
温暖活动,帮助“三老”优抚对象排忧解难。四是进一步落实优抚对象的医疗政策,保证重
点优抚对象在就诊时受到优先照顾,在挂号、检查、治疗、住院等方面得到优惠。

(昃春玲)

【城市社区卫生组织一体化管理改革试点初见成效】截止1999年底,全市建社区卫生服务站
(所)105处,城市社区卫生服务率达到居委会总数的80%。

临淄区作为城市社区卫生组织一体化管理改革试点单位,先后在东王、临园、单家、安
平建4个社区卫生服务站及20个社区卫生服务所,参加社区卫生服务的卫生人员达110人。区
卫生局对所有站(所)和在城区内的居(村)委会卫生室、企事业卫生室、个体医进行统一管理,
对辛店、闻韶、雪宫3个街道办事处行政管理范围进行卫生区域划分,以区医院、区中医院、
区妇保院3家医院为具体主管单位承担相应区域内的卫生组织一体化管理职能。 各社区卫生
站(所) 均属以上3家医院的派出机构,建立起城市院、站、所一体的管理模式。年内为居民
健康查体36500人次,上门诊疗病人28500人次,举办健康教育宣传活动20余次,受教育人群
16500人次。

【桓台县通过全国防盲县验收】 根据《1991-2000年全国防盲和初级眼保健工作规划》的要
求和全国防盲先进县(市)的标准,桓台县政府建立健全各级防盲工作机构,确立眼病防治中
心,制定具体的防盲规划,把防盲和初级眼保健工作纳入县、乡、村三级医疗预防保健的工
作内容和初级卫生保健的工作目标,对全县盲人进行调查、建卡,对可治盲人开展普治工作,
经治人数达到可治人数的60%以上。 1999年底,桓台县顺利通过省卫生厅和省防盲技术指导
组的验收。

(冯秀云)

【沂源县卫生监督体制改革迈出新步伐】沂源县是1999年全市卫生监督体制改革试点县,为
此,县委、县政府制定下发《关于卫生监督和防保体制改革的意见》,并认真组织实施。一
是在县卫生局内设卫生执法监督科;二是成立沂源县卫生监督所,直属县卫生局,编制30人;
三是在5处重点乡镇设立派驻所, 在所辖区执行卫生监督执法任务;四是撤销县防疫站、皮
防站、结防所,成立沂源县疾病控制中心,并加挂沂源县卫生检验监测所的牌子。至1999年
11月底,改革顺利完成,实现“预防归口,监督监测分离”。

(齐昌成)